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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愛心」是要有代價的?
2007/03/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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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思考一個問題!
當自己在荒郊野地裡開著一輛車於大馬路上,身上沒有手機等通訊器材,也沒有其他車輛經過。
此時路邊有一個人,由我車上的視線看下去,是一個人躺在路邊,情況不明。
此時我該怎麼辦?

1.下車觀察此人情況?但會有以下狀況發生:
a.此人可能真的需要幫助,趕緊送它到醫院。
b.此人可能是裝的,藉機想攻擊我,搶劫我。

2.但如果我選擇裝作沒看到,視若無睹地經過它身旁,我也有以下狀況:
a.眼睜睜看著一位需要幫助的人,可能因此死在路旁,我會良心不安(假設我還有良心)。
b.還好沒下車,不然可能被它殺害。

怎樣做都有風險,試問如果是你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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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聞上都在談論有關郭董(郭台銘)的事情,但在我看來,郭董只算是在賺錢的人之中最會賺錢的而已,也就是很會賺錢的商人而已,以我的字典來說,還不算是「企業家」等級,充其量不過是會賺錢的「商人」,與溫世仁夫妻倆做比較,根本無法比擬,不過大家的焦點大概不是在於他們的善行,而是以下兩點:
1.繳稅問題。
2.緋聞問題。

有關「繳稅問題」是有關遺產稅部份,真想不透拼命賺錢的人竟然甘願繳交那麼多錢給國家!是有病?還是太愛國家??我想這是因為他在乎的不是錢,而是人吧!不然想想看如果是郭董的話,可能會這樣嗎??

有關「緋聞問題」是有關之前廖姓女子攜女爭產的婚外情事件,這問題似乎也不了了之了,我覺得可能會是「鄧香妹母女事件」的翻版嗎?大家猜猜看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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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則網友的觀點,我想談談!
引用:
近年來很多台灣人捐錢到中國的偏遠地區,為失學的中國小朋友蓋了很多學校,名為希望小學。
我想到多年前在江蘇揚州瘦西湖的一幕.....

晨曦的環湖路徑中,這位小孩問我~要不要來一顆解渴。
我轉頭問當地的台辦官員:這是什麼?
小孩搶著說:白蘿蔔,生津止渴!
啊,白蘿蔔可以生吃?!這倒是第一次聽見。
一顆五毛人民幣。
我沒吃過,買了一顆嚐鮮。
口袋沒零錢,拿了五元讓他找。
顯然,小孩的生意不好,衣袋摸了半天,找不出四塊半。
他的窘境讓我心疼。我說,別找了吧。
小孩愣了一下,確定我的話是真的。
他開始收拾菜籃。
我問,去那?
他答,回家。我賣三天都賣不到五元,今天夠本了。
小孩高興的走了。
我,反而在原地....生津止渴,心情卻沉重。

日前聽一位好友說件事~~~
他的朋友結婚宴客,事先說了不收禮金。但會準備一個箱子讓賓客自由樂捐,款項全數捐到中國資助希望小學。
好友第一個反應是:原來要包六千,現在只想包六十! 誰知道那些小孩長大後,是不是會用飛彈打台灣!

沒錯,台灣有很多的學生付不起營養午餐費用,台灣還有很多像聖心這樣的教養院等待著愛心捐款來支持...
錢和愛心留在台灣吧!
張大魯的攝情布拉格 - 希望工程


感言:
我之前也跟這位網友一樣,對於慈濟等慈善團體很厭惡,因為這些團體為什麼要救助外國人呢?台灣有這麼多窮苦人需要幫助,幹嘛還要幫助國外那些不是台灣的人呢?

不過我現在不會這麼想了,因為我想通了,現在是地球村的時代,只要是地球上的人都是一家人,本該互相幫助,不是嗎?不然美國那些反戰團體、人權團體等為何要替伊拉克說話,伊拉克近日殺害那麼多美國士兵,替他們說話不算是叛國、漢奸嗎?

這裡點出了一些問題:
1.到底是誰造成戰爭、仇視的問題?政府當局難道沒有義務解決嗎?
2.當有人需要幫助時,一定要看膚色、人種、宗教、黨派等才能幫助它嗎?

所以這裡點出了那位網友的問題應該是:
A.阿扁政府到底在幹麼?拼經濟拼到哪去了?只剩下嘴巴了嗎??
B.如果救人要看膚色、人種、宗教、黨派等才能幫助它的話,那是否台灣以後發生災難時,其他國家也要比照辦理呢?

因此,我認為真正有愛心、慈悲心的人,是不會也不該有這些困擾的,不然應該改行當個「政客」、「商人」算了!也許是等級還不夠吧!只有「小愛」而沒有「大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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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kennery
2007/05/23 10:11
DNA鑑定不符 私生女非溫世仁女
DNA鑑定不符 私生女非溫世仁女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英業達公司前副董事長溫世仁病故後,爆發自稱為他私生女者要求共同繼承六十餘億元遺產事件;士林地方法院為慎重起見,破天荒由台大醫學院、調查局、刑事局組成鑑定團隊,鑑定結果這位少女並非溫世仁骨肉,昨天駁回她的請求。

不過,法官認定溫世仁確曾與少女的母親「共同生活過」,因此要求溫家律師轉告溫家,提供少女必要的協助,讓她能夠在安定的環境中成長。這位少女已十八歲。

溫世仁參與創辦英業達,並從八十九年起籌資五千萬美元在大陸偏遠地區推動電腦遠端教育的「千鄉萬才」計畫,致力縮短城鄉差距,讓許多弱勢民眾受惠。

九十一年十二月七日,溫世仁中風遽逝,除了來不及分配龐大財產,也衍生私生女要求認父分遺產風波。九十三年二月,一名廖姓女子自稱與溫世仁在台北市天母同居十餘年,兩人育有一名女兒。少女當時十五歲,就讀國中三年級。

廖姓女子指稱,溫世仁去世後,她曾持溫世仁生前使用的刮鬍刀、牙刷與女兒的檢體,送台北市柯滄銘診所比對DNA,結果顯示女兒是溫世仁的骨肉;她因此透過英業達董事長葉國一協調溫世仁遺孀呂峟萱,讓她們母女分配溫世仁遺產的五分之二(約廿五億元),但遭拒絕。

不過,柯滄銘醫師隨即發布聲明,指鑑定結果顯示「沒有親子關係」。廖姓女子隨後又宣稱,她送交柯滄銘診所的刮鬍刀、牙刷不是溫世仁的,並於九十四年十二月向士林地院起訴,請求重新鑑定親子關係和分配溫世仁的遺產。

家事法庭為求慎重,要求雙方協調後,簽字同意將相關檢體交由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親子鑑定權威李俊億教授,率領調查局、刑事局組成親子關係鑑定團隊鑑定。

法院後來又說服溫世仁的遺孀和兩個兒子溫建鈞、溫泰鈞抽血,比對當初廖姓女子送交柯滄銘診所的牙刷等所採檢體的DNA。經三個單位數月謹慎鑑定,結果與溫世仁的兒子吻合,但與少女的不符。

台大法醫所、調查局和刑事局三單位的比對結果一致,於今年四月將鑑定報告送交士林地院,法院據此駁回廖姓女子的請求。因她的女兒非溫世仁骨肉,無權參與分配溫的遺產。
【2007/05/23 聯合報】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DNA科技鑑定親權 | DNA鑑定不符 私生女非溫世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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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法外情》法官轉請溫家 濟助廖氏母女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7.05.23 03:25 am

士林地院審理溫世仁案,雖然駁回廖姓少女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但罕見地要求溫世仁的律師轉知溫家,考量法律之外的人情,濟助廖氏母女,讓曾經和溫世仁共同生活的廖姓少女,能有安定的成長環境。

法官說,廖姓少女相當獨立,很有主見,要求親自上法庭;但她無法理解法律程序,一直表示「他就是我爸爸,抱我、帶我去吃飯和上課,為什麼還要鑑定?」

合議庭法官指出,廖姓少女不論是否為溫世仁的骨肉,但是在少女的認知上,溫世仁和她母親相處十餘年,就是曾經和她共同生活的爸爸,感情濃厚。為避免親子檢驗結果不符廖姓少女的預期,法官事先給她心理建設。

法官花了很多時間告訴廖姓少女,「感情上認知的爸爸」和「法律上的爸爸」可能不一樣;法律要求證據,必須採取檢體送到雙方認可、具公信力的醫院檢驗。

廖姓少女後來漸漸接受法官要求將相關檢體送鑑定,並不斷地與律師用電子郵件通信,提供她和溫世仁共同生活的證明。

合議庭考量廖姓少女的成長需要,雖然駁回本案之訴,但特別請被告的律師轉告溫家給少女協助。法院認為,溫世仁奮力幫助成千上萬不認識的人,相信也樂於幫助曾與他有感情的少女。

溫家律師表示,由於溫世仁的妻子呂峟萱今年三月在國外遽逝,溫家仍在考慮法官的提議,須待官司告一段落,以及了解廖家是否上訴後再做決定。
【2007/05/23 聯合報】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DNA科技鑑定親權 | 罕見法外情》法官轉請溫家 濟助廖氏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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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
果然又是鄧香妹母女事件的翻版,其相同點都是:「母親利用親情與信任感,操弄子女聯合進行詐騙的行為模式」,方式都是欺負那些比較「老實」、「常做善事」的知名人物,看樣子以後類似事件將會不斷地反覆上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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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英國歷史學教授 阿克頓勛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