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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v.s.美帝國-5
2011/12/0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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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為江國慶事憤,但此為制度殺人,當然江嚇到哭饒,又見陳下跪求命,也使審問者固其疑,成江冤。我在我事上見陳肇敏類人多矣,這些官僚被愚民渾見氛圍推促,就做了酷吏,曲法亂判。但若有另股力量把這種「好事」弄壞了,比如外國,美帝國、世跆盟、CNN,賴斯責扁、、氛圍又變了,愚民又來責官,台獨又來鼓譟,獨台又來跟敗,這就會有另批陳肇敏又來殺陳肇敏。
·        現叫陳肇敏扣產的,又是另批陳肇敏。制度不改,公平未立,沒有義勇,知識分子沒知,有知不敢講,隨民粹,政客討好渾民,要嘩眾,光怪陸離事還會層出不窮。
·        楊跆事時,說要吞下去的的體委會副主委陳顯宗,就是江國慶,只是他沒斃,渾民就不肯認錯,故後證其對,也沒人給其復職賠償。
·        鄭大為事的陳肇敏─曾志朗,還做官。他放的火,還成救火英雄,如陳肇敏升做國防部長一樣。曾愛歹有功,楊事時還趕快自南美調來廣州護歹,結果連運動場都進不去,世跆盟說他來只會敗事。結果曾在場外唱齣「要護主權力爭」的戲,歹媒報回,渾民同糞就算了。
***********************

所以,這就是這整件事的荒謬所在,也就是不拉高高度,怎麼評對這事都是杆格不入,都有所缺。這件事的關鍵就在,法律是強者說了算,因為法律可隨意解釋,可大可小,可取可棄。這不但美國,不但此案,台灣也一樣,陳水扁金改案,可判無罪,也可20年,亂罵可無事,也可說「遲到大王」,老師就犯誹謗罪。劉姍姍此案可以算豁免,也可不算,可以無罪,或交點罰金,也可關20年,端看美國人高興,因為她是妳要抱的大腿,她是你求庇的軍政府,他可以到你這來殺賓拉登,但你不能去他那抓王又曾。

AIT就是美駐台總督府,他叫你出來供罪,你敢叫他的僕役比照?你各黨各派誠敬排見總督,還敢叫葉盛茂在男廁外抓主犯上,連個眼鏡也不給拿?

那前不久美駐台處長司徒文的車在建國南路撞死了摩托騎士,台警方可不可以把他與司機抓到警局酒測問供,問他有無威脅司機趕路或令其分心呢?

或死者家屬告AIT,司徒文返美過聖誕,我們就抓他說他要逃亡?
他不但有完全豁免,還有軍權、主權,你簽的是reciprocal互惠「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但解釋權在美國,你有膽就抓美總督reciprocal比照看看?你不敢,你求靠她,你還要F-16 C/D,還要以軍購比扁多來證明是愛台,還要靠她驕己妻妾,你就得「吞下去」(take it.)。
美國人定了調,辱了台,台灣還要自摑,唾面自乾,大叫要重人權,是劉丟臉活該,我們要反省。

美國人別說是違反人權,就是殺了人也沒關係。1957年,美軍士官雷諾和劉自然因生意倒貨爭執,誣指劉偷看他老婆洗澡,一槍打死劉。美軍堅持治外法權,不讓台灣審案。美國軍事法庭判無罪且立刻專機送返美國。這在台灣群情憤激,惹起暴動,結果是國府向美賠罪,那不肯吞下去的蔣經國,被爸爸打頓屁股,罰去開橫貫公路。

比起哪些蓄意詐欺,害人家破人亡的台灣惡性詐騙犯,劉姍姍對菲佣聲音大了點,那個可惡?那個更違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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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7) :
7樓. 鴨公
2011/12/07 08:51
for $ 130

Chink!

I give you a finger

6樓.
2011/12/05 00:19
劉姍姍 is sitting in US jail

waiting for decision of the judge, why? because she chosed to.

美帝國? the chinese race owed the US a favor for saving their entire race from becoming the slaves of japan in wwii.

美帝國? you stupid chinnks should be very thankful that there's a 美帝國 to save you pigs from being slaughtered.

5樓. 愛說笑的男人
2011/12/04 11:08
人權建立在美國利益基礎上

老美的人權理論建立在美國的利益基礎上

民主自由則是煙幕彈

台灣人不看歷史書

專說半調子大論

這下被打了耳光

該覺悟了

4樓. 我愛夏天
2011/12/03 14:44
$130 aka one hundred thirty dollars

is just plain cheap.

cheap person wrote cheap words is definitely cheap, easy come easy go.

3樓.
2011/12/02 23:02
范蘭欽 aka kuo guan-ing

is just plain stupid.

stupid man wrote stupid article is still stupid, garbage in garbage out.

2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11/12/02 11:31
江國慶之死 重如千金 劉姍姍之獄 笑話一場
江國慶生前無功, 死後卻成歷史人物, 很值錢.
只是真相未明, 更高價值,還待發現,
若要評論,還須內行.

"曾志朗,還做官。他放的火,還成救火英雄,"

一語道破,官僚嘴臉 ,
就這樣,還是中研院紅牌院士, 特級研究員, 薪水超過總統!
但雖不能勝任,
也不能全怪他,
他只是被馬玩的鳥.


劉姍姍若死於美獄,
立成英雄,
不但值錢, 政府也有ㄋ王牌,
如偷生,
當然是茍且, 何足道?

如要人比人,
扁,馬之流,當總統,
早就氣死大半人ㄋ!


江國慶案補償1.03億 誰當凱子付錢?
2011/11/01 11:53:43 瀏覽22|回應1|推薦4

江國慶案,無論政府賠多少錢,都是人民血汗錢,
台灣有二千多萬人, 政府都應該服務,
當然要問:為什麼? 合理嗎?

一.是否依法?
二 .法令合理嗎

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wangc99&aid=5799991
1樓. 請願徹查國稅局公務員幾十年侵占獎金,預算及稅款
2011/12/02 06:57
.
馬英九應向被台灣十四名詐騙集團詐騙的大陸受害者道歉

十四名台灣詐騙集團詐騙大陸人六億多元,但以馬英九為首的台灣政客及媒體卻對大陸幾百個受害者不聞不問,滿腦子只想到的是尊嚴主權,成天就是要菲律賓人道歉,最後自取其辱並騎虎難下,人家菲律賓總統根本就不認為要道歉,對於台灣要禁止菲律賓勞工入台工作,菲律賓總統說他們可以去別的國家工作呀,看看大陸沿海的缺工潮,以及大陸勞工薪資也高於菲律賓在台灣的薪資所得,所言不假。

在雲南省的一個居民被台灣詐騙集團詐騙導致他向整個家族集資,一共被騙一億多元;北京市也有個相同情況,他被騙了七千萬元;光這個台灣詐騙集團就詐騙大陸人六億元多,還有其他許多台灣的詐騙集團還在繼續詐騙大陸人。馬英九從未想到同情大陸受害者卻只想到他自己的政治前途,真不愧是個政客。

當大陸一家不肖廠商的毒奶造成台灣廠商不到一億元的損失時,陳雲林為此向台灣人民道歉,現在台灣詐騙集團詐騙大陸人六億多元,馬英九別說是向大陸道歉,就連一句同情的話都沒有。

馬英九成天意淫什麼台灣價值,吹了半天牛,其實也就是個屁。他一方面吹噓的自由,還說台灣是自由地區,卻對大陸三百多個電視台無所不用其極的全力封鎖,絕對不讓他們落地,以免台灣幾十年妖魔化中共醜化大陸人的謊言被戳破,讓台灣人民知道在1949年中華民國是如何把中國搞到一窮二白,以致於中華民國被毛澤東率領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趕到台灣,且中國又如何在中共領導下發展出世界一流的完整而龐大複雜的軍工業及重工業,現在中國又成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眼看著要超過美國而成為世界第一。

奉勸馬英九屁話少說,多做一些善事,多同情被害人,尤其是他們是世界詐騙中心──台灣詐騙集團的受害者,你是台灣頭子難道不必道歉嗎?

黑心貪腐集團民進黨A錢三部曲:
首先,民進黨先用清廉勤政愛鄉土詐騙台灣人尤其是深綠腦殘的選票。
再來,取得政權後立即大肆貪污並將從台灣污來的錢匯到海外帳戶去。
第三,當民進黨員貪污吃錢的劣行東窗事發後即自行退黨,其他黨員可再重新來過再從第一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