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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問題未解!】 吳敦義 等搞錯了!科專預算(每年200億) 火力集中智慧財
2010/12/0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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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

為什麼 台灣 智慧財產 權利金收支落差: 一千億支出 與八億收入 的落差?

重要答案之一:

行政院長 吳敦義 等高官搞錯了!

智慧行政院長 : (私財團法人) 推動 智慧台灣見成效

http://blog.udn.com/glee/4644014

 

科專預算 火力集中智慧財 
【經濟日報】 2010.11.30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3/6004311.shtml
 
行政院科技會議昨(29)日決議,為活化及商業化智慧財產權,制定國家級發展戰略,預定2015年把「知識權利化」、「加值產業化」及「研發投資促進」的鏈結經費,占總體科技預算比率,由今年7.75%,提升到12%。

這項重要共識,意謂攸關產學界最重要的科專預算,將做大板塊移動,估計到2015年,投入活化智財權的經費將突破百億元,有利學術界加速將研發成果導入企業。

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昨天起將一連舉行五天,會議以「以科技創新強國,拚產業黃金十年」為主軸,邀請國內外科技顧問提出建言,未來將融入政府產業發展政策。

與會者包括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政務委員張進福、首席科技顧問中研院長翁啟惠、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教育部次長林聰明、經濟部次長黃重球、台達電董事長鄭崇華、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政治大學校長吳思華等國內外科技顧問及產、官、學、研代表200多人。

昨天出席的專家大多直指,台灣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科技經費,卻未真正落實創造產業價值,主要問題仍出在科技預算有92%是投入在知識創造,約8%投入在促進知識產業化鏈結。

翁啟惠表示,學術界研發方向與企業不同,也是關鍵。他強調,政府科專預算應訂出發展方針,才能將學術界力量引導到企業,並協助企業成長,將研發成果商業化。

昨天會議獲致初步結論,將建立國家智財發展機制,來擬訂國家級智財長期推動計畫。並成立跨部會協調組織,及頒布智財戰略綱要。

【2010/11/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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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億與八億的落差
2010-07-09 中國時報 【黃煌雄】

點出了問題...

但找錯問題原因,反使貪腐之環更緊密的環環相扣...

其實現在科技政策與產業政策並沒有脫節,而是無法利益迴避下的錯誤科技政策、錯誤產業政策一堆,科技政策、產業政策、 ...
http://blog.udn.com/glee/3599414

資策會還要欺騙人民嗎? 科專: 技轉收入與專利數量當指標
http://blog.udn.com/glee/2881166

利益迴避台灣 智慧財產 權利金收支落差: 一千億支出 與八億收入 的落差的根本須先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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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億與八億的落差
2010-07-09 中國時報 【黃煌雄】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71703x112010070900394,00.html
 
     依中央銀行統計,國內相關產業輸出國外之智慧財產(以下簡稱智財或IP)權利金,二○○五年不到六百億,二○○六至二○○八年,逐年增加到近千億,二○○九年已超出千億;而收入則平均不到八億。另外,分別編列在中央政府各部會的科技預算,二○○五年約七○四億,至二○○九年已增加為九一○億,但各部會繳交科發基金的權利金,從二○○五至二○○九年,均不到八億元。這些數字顯示出,政府各部會智財之投入與產出落差甚大,績效不彰,更反應出我國產業界在IP領域上處處受制於人,已成為我國產業界,包括科技產業要「轉大人」的重要障礙。

     自一九六七年國際間建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以來,有關智財權的涵義已愈有共識。我國自一九八六年第三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首度論及「專利制度」,歷經二十多年來的發展,在方向上雖大致正確,且強調智財之創造、保護、運用與教育的多元整合。

     然而,在實務上,卻產生理論與實際脫節,學術與產業脫節的現象。以致提出的論文雖多,但能轉化為專利的卻不多;申請的專利雖多,但能轉化為業界專利的卻不多。其結果便是政府有關部會智財之投入與產出落差達一百倍以上,而我國產業界有關智財之國際支出與收入落差,更高達一百二十倍以上。

     為了有效地導正這種脫節與落差,政府當務之急,便是應將現行由各部會分別編列預算各自執行,只重單打獨鬥,缺乏團隊運作的模式,參考鄰近智財大國如日本、韓國的作法,將智財政策提升為國家戰略層級,並提高其位階,由行政院總其成,統籌督導。

     同時,為了展現政府的決心,行政院更應就國內產業基礎與能量之中,選擇具有相對優勢如LED照明產業,作為推動具有智財性質與意義的世界級旗艦產業。並經由資金的挹注,機制的建立,突破現行國際智財的障礙,來帶領風潮。由於中小企業普遍面臨技術缺乏及資金不足的困境,政府實有責任提供足夠的智財基金,來強化中小企業的技術研發,突破專利封鎖,支持中小企業的全球專利申請和維持費用,支持中小企業有關智財權的攻擊與防衛法律的訴訟費用,並對中小企業智財的取得給予稅賦優惠,更要防止中小企業的智財為專利蟑螂所廉價收購。

     智財不僅是一種政策,也是一種策略,內容日新月異,先進國家對智財的保護更日趨嚴格。美國政府日前公布長達六十一頁有關保護智財策略計畫,即是一例。現代意義下的智財已非傳統法律範疇所能涵蓋,教育部實應跳脫智財系所均設於法律學院之傳統思維,果敢開放在大學設置智財學院,以培養高素質且符合知識經濟時代所需的智財專業人才。

     ECFA簽定之後,兩岸智財協議勢在必行,這是保護台商及台灣科技產業的重大事情。幾十年來,我國高科技產業研發的技術大多奠基於幾十年前歐美大公司的關鍵技術與基礎專利之上,因此,儘管我國的高科技產業後來有自身的研究發展,甚至也研發出不少專利與智財權,但由於相關的生產技術無法完全避開歐美大公司原本的專利,仍然一直需要向這些大公司支付原始專利的智財權。

     由於這些歐美大公司本身已淡出製造業,我國高科技產業的後續研發專利,很難再回頭向這些大公司索取權利金,不過這些專利並不是沒有價值,當中國或東南亞要走上這個產業時,我國高科技產業這些衍生性的專利,自然享有智財權,享有權利金。台積電和大陸中蕊公司的法律訴訟結果,即為一例,這是我國高科技產業的重大利基,也是台商的重大利基,政府自應全力捍衛。(作者為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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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林濁水們搞錯了!  2010/10/29

"林濁水們搞錯了!

林濁水們搞錯了! 誤認 坐擁國家資源的政府科技智庫、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是公家機構。

百姓搞錯了! 問題不大。

政府高官搞錯了! 問題非常大。影響及左右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的董事長及執行長人選,讓外界認為它是公家機構。

它可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國家資通訊小組等一堆影響國家科技政策的秘書單位,也規劃及執行政府一堆政策,但骨子裏是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它也可與外商(IBM富士通等),及本國企業(中華電訊等)等合資,成立公司。它擔任國家最重要科技智庫角色倍受質疑! 一堆利益無法迴避問題!

它的大股東民間財團,不管那位政客執政,他們總能受到國家政策及國家資源的照顧,及各種減稅及補助。每年約200億的政府科技研發補助,誰來規劃及執行? 誰受益最大? 沒有利益不迴避問題嗎?

我們國家智慧財產專利的權利金,每年收入(從國外)與支出(付國外)不成比例,不是沒有道理的。

政府強力推出的財團法人法條,打著可讓國會 強力監督一堆政府出資的財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其資金可靈活應用,但其實是讓不營利為主的財團法人變質,讓財團法人愛心蒙塵。

希望 林濁水們別再搞錯了!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不是財團法人法中的公設財團法人,法條上,國會 沒有理由 強力監督 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總結,那它不是灰色地帶嗎? 國家資源 源源不斷注入於它,國家政策 也不斷出自於它,它被誤認 是公家機構,對某些人是極大好處,對國家卻是重大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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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科技部】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仍掌握國家科技政策及資源分配 (二)

http://blog.udn.com/glee/4057432

請參考 【成立科技部】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仍掌握國家科技政策及資源分配 (一)
http://blog.udn.com/glee/405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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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組織改造 科技部不管科專計畫
2010-05-17 工商時報

行政院上周完成組織改造的組織功能調整,其中最受科技業關注的科技部,將只負責基礎科技與應用科技,產業技術仍留在各部會,不併入科技部;至於跨部會的科技政策協調,未來仍由行政院內設科技會報協調。 

     行政院組改小組上周完成組織功能調整的9成業務,僅剩1成人力配置尚未完成。其中,每個部會未來均有8個司,負責協助部會作政策研擬,總計14個部會、112個司。

     此外,三級機關也從200餘個,整併縮減至60餘個,上限為70個。

     備受科技界高度關注的科技部,只包括基礎科技與應用科技,但目前分散在各部會的科技產業技術,由於擔心資源大幅流失,部會均不同意整併。例如經濟部一年有200億元科專計畫扶植科技發展,一旦併入科技部,幾乎失去大半資源。

     不過,未來在科技部仍開一扇門,設立應用科技司,每年編列一筆預算,提供工研院、資策會等各部會與科技研發應用相關的財團法人申請,希望漸進式讓科技部業務功能逐步擴大,最終目標能將各部會主政的科技產業技術都併入科技部。

     同時,由於各部會的科技政策都保留在部會,科技部難以扮演科技協調功能,未來需設立一個機制協助科技政策跨部會整合,據悉,現行的科技顧問組將併入行政院內,成立行政院科技會報,並以體制外機制協助行政院進行科技政策的跨部會協調,並進行資源分配

     未來原能會的核安單位併入科技部,成立核能安全署,科技部也主管各科學園區,而工研院、資策會等財團法人仍留在經濟部轄下,為避免資策會功能有與民爭利之嫌,不排除資策會改為資策社會策進會,去除「產業」角色,經濟部將在未來進一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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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1. 政府組織改造中的科技政策,改造後依然沒有改變,只看到國科會升格為科技部,國科會與科技部所負責的科技政策有何不同?其實應該沒有太大的改變;各部會的科技政策仍保留在各部會,仍由各部會的CIO辦公室負責,而大部份的各部會的CIO辦公室是由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負責。所以各部會的科技政策實際掌握於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2. 將現行的科技顧問組(體制外機制 由資策會 長期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 併入行政院內,成立行政院科技會報,並以體制外機制協助行政院進行科技政策的跨部會協調,並進行資源分配,其實最後 資策會仍掌握了行政院科技會報,並且掌握了國家資源分配。因為早就有行政院科技會報且其主要參加成員及主要報告單位是行政院科技顧問, 資策會早已掌握了行政院科技會報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及行政院科技會報,皆掌握於資策會,行政院科技會報的科技顧問與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的科技顧問,有太大不一樣嗎? 將行政院科技顧問組併入行政院科技會報,還有意義嗎?
可能的意義是讓人民了解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竟然能如此利益不迴避地掌握國家科技政策。

3. 政府高官與大財團掌控的智庫懂得將各部會的電腦機房隨著政府組織再造,集中起來!? 但不懂得將各部會的科技政策,集中於科技部。 要把各部會的科技政策,集中於科技部非常難嗎? 其實反而非常簡單,因為各部會的科技政策實際掌握於 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

如果將各部會的科技政策,集中於科技部,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仍能掌握國家科技政策訂定及資源分配嗎?

結論:

1. 政府組織改造前後,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資策會仍掌握 行政院的最高科技政策,及絕大部份的各部會的科技政策這樣的政府組織改造及科技部的成立,有必要嗎?

2. 人民需要 透過 體制外機制 讓大財團掌控的私財團法人 掌握國家科技政策及國家資源分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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