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委員會合議制誤國之論!?
NCC是誰的白手套? (NCC 山頭林立? 主委提前求去!)
報載 山頭林立 (NCC) 主委被孤立 2010-03-15 中國時報
報載 無力 NCC主委彭芸提前求去 2010-03-15 中國時報
報載 委員擬增為11人閣揆任命主委 2010-03-15 中國時報
引用 委員誤國之論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漢寶德 2006/05/09)
http://old.npf.org.tw/script-2/tornado/marker.exe?s=3&p=org&i=155
委員會合議制誤國之論!? 2008/2/17
http://blog.udn.com/glee/1622256
"在民主化的過程中,政府官員很快就體會到「委員會」是很好用的工具。政府的決策,可能有爭議的,不論大小,都可以用委員會的方式來包裝。這種工具,真是運用之妙,存乎一心,用得熟練是無往不利的。因此到今天,中華民國的政府幾乎無處不是委員會制了。
「委員會」在實質上是不是決策方式的萬靈丹呢?
當然不是。"...
"一個決策涉及的專業性非常高,討論起來是沒有意義的,就不適合用委員會。尤其是專業性的選擇,決策的績效很難判斷時,開會就沒有價值,因為這時候,專業的知識、識見與智慧是重要的,個人的意見並不重要。遇到這種情形,集會討論反而會造成眾說紛紜的麻煩。"
"會議組織中委員之產生方式可以看出它所反映的民意精神是否被尊重,在廣泛涉及民眾利益但專業性非常高的決策型組織中,在外國反而不利用委員會形式,寧願聘請專業性官員來執行。"
"委員合議決策制確實有些問題。如果它不能反映民意,又不能找到客觀的標準,弊端確實是很多的。尤其是臨時組成對個案予以表決的委員會,幾乎是很難令人信賴的。"
"委員會的合議決策,尤其是臨時組成的,常常被用為白手套。白手套之用有良性、劣質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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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NCC如同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賦改會等等委員會形式一樣...
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秘書單位、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秘書單位,及一堆政府各部門CIO辦公室的政府科技智庫、經濟部技術處掌管政府科技研發專案,長期被某機構"執行"...
以上的工作,皆與NCC的職掌有密切的關聯性!
現有問題:
台灣需要「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http://blog.udn.com/glee/3482703
新的科技部 可能只是利益無法迴避網絡中的一個點?
http://blog.udn.com/glee/3713442
由 NCC主委提前求去 ,及現在「利益不迴避制度」的科技政策決定模式,NCC是誰的白手套? 一堆錯誤的國家資通訊政策誰該負責任? 學而優則仕,若不小心成了白手套,官員爭權奪利,無力即眷戀退路,對嗎? 還是只是隻看不清大環境,誤闖森林的小白兔?
參考資料:
1. 山頭林立 主委被孤立
2010-03-1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076x112010031500112,00.html
2. 無力 NCC主委彭芸提前求去
2010-03-1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076x112010031500111,00.html
3. 委員擬增為11人閣揆任命主委
2010-03-1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076x112010031500113,00.html
4. 台灣需要「利益迴避制度」的科技部
http://blog.udn.com/glee/3482703
5. 【與您無關嗎?】 新的科技部 利益無法迴避網絡中的一個點?
http://blog.udn.com/glee/3713442
6. 委員會合議制誤國之論!? 2008/2/17
http://blog.udn.com/glee/162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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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頭林立 主委被孤立
2010-03-1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076x112010031500112,00.html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是位頗為自負的傳播學者,有線廣播電視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立法過程,彭芸是幕後重要推手,然而,彭芸自上任至今,面對複雜的有線廣播電視生態,與內部難以馴服的派系山頭,使其發揮空間註定受限,終而萌生去意。
NCC成立四年風雨不斷,首屆委員因槓上民進黨政府,行政院不惜將NCC委員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而這個慘痛經驗,也讓學者視NCC為畏途。影響所及,第二屆委員提名作業格外辛苦,NCC委員李大嵩透露,前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當初徵詢他個人出任意願時坦言「實在找不到人」。學者出身的彭芸是七位委員當中,最後一刻浮出檯面的人選,也是唯一層峰欽點的人選。
第二屆NCC委員會少了行政院的掣肘,內部的矛盾卻從未停過,彭芸雖然身為主委,但在委員會卻缺乏盟友,造成NCC運作在部分委員主導下,政策頻頻暴衝。
由於今年七月將有三名NCC委員將卸任,部分還有二年任期的NCC委員,上月居然把NCC重要處室主管,帶到新竹「交心」,身為主委的彭芸,卻不在邀請之列,凸顯彭芸在內部逐漸被孤立。
由於第二屆NCC委員會堅持所有決策需經委員會同意,原本首長應有的人事任命權,都遭到剝奪,NCC最近發生處室人事調動,部分處室主管居然連暫代的人選都沒有,彭芸自己都感嘆「誰叫NCC是個合議制機關」。
由於NCC部分決策被外界認為有失控之虞,立法院上個會期,一度準備修改NCC組織法,把「不適任條款」納入,為避免NCC遭部分委員意見把持,部分立法委員已準備提案,修改NCC組織法第四條,將NCC委員人數,從七席增加到十一席,透過席次的增加,沖淡NCC內部的「山頭文化」,主委產生模式,也改成由行政院長任命的「公平會模式」。
對於立法院磨刀霍霍,NCC了然於胸,NCC官員表示,由於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去年修法後,合議制機關委員,「除有特殊需要外」,其人數以五人至七人為原則,立法院若要增加提名,將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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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力 NCC主委彭芸提前求去
2010-03-1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076x112010031500111,00.html
第三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提名作業,四月即將展開,但還有二年保障任期的NCC主委彭芸,卻傳出倦勤。據了解,彭芸向政大新聞系申請的二年借調,七月即將到期,由於NCC合議制決策體系,讓彭芸缺乏政策主導性,據了解,彭芸已向其他委員表示,七月將辭去NCC主委重拾教職。
NCC主委彭芸二○○八年八月上任,和副主委陳正倉、委員翁曉玲、鍾啟惠三人,同屬四年期任期委員,但去年二月衛廣法修正案,彭芸以主委身分寫「不同意見書」,種下與其他六位委員不合因子。
任期還有二年 七月重返教職
三月五日,彭芸出席媒體餐敘時於席間預告,四月分第三屆NCC委員提名作業即將展開,言談之間已透露辭意。彭芸表示,她已經趁二月底NCC四周年會慶,在中區與南區產官學座談會上,把NCC「現況」告知當地通訊、傳播學者,日後學者們若獲邀出任NCC委員,「起碼比較有心理準備」
NCC委員表示,彭芸已私底下跟其他委員告知,她七月分將重返政大,連同李大嵩、劉崇堅、謝進男等七月任期即將屆滿的委員,行政院必須在本次立法院會期結束以前,完成四席NCC委員的提名作業。
據了解,彭芸對政策走向的無力感由來已久,NCC不少重大決策出現明顯「暴衝」,身為主委的彭芸,都無力踩煞車,卻還是得以主委身分出面辯護,弄得裡外不是人,就連NCC內部人事案,其他委員也要求必須經委員會「集體討論」,讓彭芸心生無奈。
根據NCC組織法,行政院必須在NCC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展開下屆NCC委員的提名作業,目前還有二年任期的NCC委員,除陳正倉當初是跟台大經濟系申請借調四年,其餘都只跟學校借調二年,NCC人事處最近忙著幫這些委員送出延長借調申請公文,但彭芸的公文卻遲遲沒有送上來,業界紛紛猜測,彭芸可能回政大。
決策暴衝 主委卻無法踩煞車
對於外界傳聞,彭芸表示,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是完成廣電三法的修法工作,其他三位七月任期即將屆滿的委員,也希望在任期結束以前,完成這項階段性任務,目前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NCC委員會即將討論完畢,廣電法是廣電相關法令的母法,對於傳播學者來說,完成廣電法修法是她任內最大使命。
根據了解,七名第二屆NCC委員,只有一位具有行政法專長,導致過去二年NCC部分行政處分,在適法性上出現瑕疵爭議,為補強NCC委員會在行政法學上的不足,業界已多次跟行政院建議,多提名法學背景學者。
目前外界盛傳第一屆NCC副主委石世豪、劉宗德,有可能重返NCC擔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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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擬增為11人閣揆任命主委
2010-03-1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076x112010031500113,00.html
根據行政院組織改造時程安排,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調整規畫報告將在五月底之前審定,八月底前提交立法院。
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表示,根據已通過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未來NCC做為行政院轄獨立機關,正副主委將由行政院長任命、立法院同意,委員人數上限也增加為十一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彭芸萌生辭意,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表示,彭芸是電訊傳播領域的專家,長期掌握產業動態,「但七個人的委員會竟分成三派,她當然當得很無力。」國民黨立委楊麗環也指出,NCC七位委員各自為政、難以達成共識,就她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觀察,彭芸雖然很用心,但做起事來非常吃力。
朱鳳芝批評NCC委員陳正倉等四人自成一派,在委員會中與彭芸對抗,導致NCC常做出與現實脫節的決策,原本期望NCC能鼓勵通訊傳播產業發展,讓政府、業者、消費者「三贏」,但陳正倉等委員以優勢席次所做出的決策,卻反而處處掣肘,與成立NCC的立意背道而馳,也違背行政院的政策。
立委楊麗環表示,NCC拿國家的經費,卻不受立法院監督,政策與行政院不一致時,卻仍要政府概括承受其後果,「這個獨立機關到底要獨立到什麼程度?」楊麗環指出,NCC制定政策要考量專業,但行政、立法兩院也必須考量民意,兩者之間現存太多模糊空間,應重新界定NCC的組織定位。
根據目前NCC組織法,委員人數為七人,正副主委由委員互相推選產生。
但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包括中選會、通傳會等合議制獨立機關,委員人數一律定為七到十一人,正副主委由則行政院長在提名委員的同時提名,經立法院同意生效。
對於部分立法委員有意提案修正NCC組織法,宋餘俠說,既然立委提案與機關的修法方向一致,應可與立委研商,併入行政機關的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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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李深耕2010/03/17 23:34到處有藏鏡人?
揪出藏鏡人
【經濟日報╱社論】 2010.03.17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480029.shtml
近年金融海嘯席捲全球,最早走出陰霾者莫不屬享有「人口紅利」的國家。然而,長期被忽略的是,台灣也有「人口紅利」,祇不過此「人口」指的是「人頭」,財團掌控者固享有「紅利」,對整體經濟發展卻大大不利。人頭文化不僅降低企業透明度,造成有權者無責;更使資本市場紀律廢弛,導致世界銀行評比各國競爭力時,我國排名大幅下滑。事實上,單純比較各國投資人保護規範,我國對企業經營者所課責任已近嚴苛。例如在財報不實的情況,倘屬發行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該等人士縱然就不實一事全無過失,也要對投資人在資本市場所受損失負起賠償責任;這較諸美國沙賓法案的嚴格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許多跨國企業因不滿沙賓法案的苛求,紛紛逃離紐約證券交易所轉往他國尋求上市,台灣卻從未發生類似問題;其理安在?這是因為規避責任太容易了!公司法就負責人的認定向採形式主義,祇要名義上不擔任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就算大權在握,所有董事經理人均俯首聽命,也不會被認定是公司負責人,從而針對負責人所設計的各式規範對其亦無所適用。
令人憂心的是,實際經營者退居幕後、名實不符的情況愈來愈嚴重。例如某金融機構前高階主管被金管會解職,但他在這家金融機構的辦公室,仍然是他以前做主管時的辦公室,只是辦公室上的名牌,換成了「顧問」等無實權的頭銜。經營者對一家公司的掌控,從來不是依靠辦公室的名牌,而是透過控制董事會;因為董事人選是由經營者所控制的投資公司所指派,並可隨時撤換改派,而這些投資公司多名不見經傳,很難讓外界一眼看出真正的經營者。
前述名實脫?的現象,造成三個嚴重問題,均大幅削弱投資人對台灣市場的信心。第一,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似僅虛晃一招,掩耳盜鈴。以前述金管會解職金融機構負責人為例,對其實質控制力並無分毫撼動。第二,公司治理祇做表面功夫,未觸及核心。以近期極為熱門的肥貓爭議為例,董監經理人報酬固需揭露,眾多所謂「幕僚」的顧問報酬卻無需揭露。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公司爆發弊案,投資人面臨嚴重損失時,卻突然發現求訴無門。藏鏡人因非法律認定之負責人,極難追究其責任。然而名義上的負責人,法院又往往同情其僅為人頭,受他人操控,而以此等人士「非擔任實質之董事」、「不具會計知識」或「依善意信賴或專業分工原則」,減輕乃至豁免責任。我國訴訟程序的漫長已迭遭詬病,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孰料又未能將真正應負責者繩之以法,正義已根本無從期待,則政府提升競爭力的諸般措施難免有隔靴搔癢、事倍功半之憾。
釜底抽薪之計有二:第一是廢除公司法27條,使控制股東不能再隨意透過投資公司指派、撤換代表人,以增加使用人頭的困難度及成本。第二是引進國外行之有年的實質董事制度。董事的認定不再純粹依據形式;凡實際上行使董事職權,或對名義上董事下達指令者,均應負董事責任。換言之,其不當舉措倘造成公司損失,對公司及投資人即應負責以使權責相符。在此必須指出的是,引進實質董事制度亦可強化國營事業績效。許多上市公司其董事會實際係由政府控制,政府當然就有可能被認定屬實質董事而需承擔責任。法制變遷後,期待政府就此類廣義國營事業人事,真正做到專業任命,並免除或降低其營運之政策任務,改由政府正式編列預算,則政府治理的效率與透明度亦將大幅提升。
【2010/03/17 經濟日報】
- 1樓. 李深耕2010/03/16 08:12任期制的權利和義務 vs 愚忠
任期制的權利和義務
【聯合報╱黑白集】 2010.03.16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477333.shtml
NCC主委彭芸否認「提前求去」。這年頭,官不聊生,政務官不好當,是事實。不過,進了廚房就不能嫌廚房熱。學者從政,本來欲一展抱負,如因碰到計畫推不動,人和不易謀,就生退意;縱然只是受困於單位內部的紛擾,便來去隨意,這於個人榮辱和生涯考驗是一回事,於政策延續和大局安定總不是件好事。有人輕易言退,也有人幾乎是打死不退,這同是近年台灣政壇的怪現象。例如金管會第一任主委龔照勝,前一任的檢察總長陳聰明,輿論評價不佳,甚至某些公務處理被認為有瑕疵,但在「任期」保障之下,也都曾經不動如山笑罵由人。甚至不久前鬧出偌大風波的公共電視董事會爭議,兩派人馬弄到打官司、祭出假處分的地步,僵局中的爭議者繼續我行我素,掌控著公共資源,實在令人不安。
這或許是「父子騎驢」的困境。原本任期制的用意,是讓擔當重任的人不受外力影響,俾能勇於任事。換言之,任期制是權利也是義務,是榮譽也是責任,受到保障也要履行承諾。但現在幾個例子看下來,任期制之下,如果用人不當,任期保障成了護身符;這時候,難免各界議論紛紛,覺得應針對不適任者設置退場機制。反過來說,人事紛擾一多,原本對任期應有承諾者,也可能過度看輕了職責的嚴肅意義。
所以說,任期制的權利、義務的對等性,是一個問題。政府對高層職位任命的識人之明,也是一個問題。先要確保「適才適所」,再來責求「忍辱負重」了!
【2010/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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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1. 很顯然媒體不懂 委員會誤國之論!?
http://blog.udn.com/glee/1622256若是白手套,提前求去,也是盡了該盡的權利與義務了。
若拘泥於任期制的權利和義務 ,是有負全民所托,是愚忠。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http://blog.udn.com/glee/3854548"長久以來被廣泛解釋為任何事情必須究查其根本,在根本方面對了,整個事情才能做得好。事實上,任何事情若不釐清根源,所做出來的設計、規範與執行,都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困難叢生。"
對媒體第四權的建議而言,也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