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就讓民進黨霸占主席台! 最後讓國民黨藉人多通過 「產業創新條例」吧!
2010/01/11 23:34
瀏覽1,039
迴響1
推薦0
引用0

引用文章【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暗渡陳倉 、空白支票日後協商再開、國庫仍有個坑

引用文章值得鼓勵的社論: 不可藉產創條例為大財團發國難財

就讓民進黨霸占主席台! 最後讓國民黨藉人多通過 「產業創新條例」吧!

就讓民進黨霸占主席台! 最後讓國民黨藉人多通過 劫貧濟富稅制「產業創新條例」吧!

反正最後也擋不住...就讓人民了解,馬政府及國民黨多數立委嚴重傾斜財團的真面目,那也就值得了。

*********
產創條例╱藍綠互槓 立院又空轉  聯合晚報  2010.01.11
 
立法院今天原定舉行院會審理預算法案,不過整個上午都在休息,主席桌上的法案仍繼續堆疊。

被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視為立法院本會期非過不可重大法案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朝野黨團將再進行協商,由於國民黨團有意在下午採用表決闖關,民進黨團表示,目前不放棄協商,但如果國民黨團要強行過關,他們就會霸占主席台,讓表決無法進行。

由於本案也引發許多立委擔心有維護大財團發國難財的質疑,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葉宜津表示,民進黨內部對產創條例許多疑慮沒有解決,若國民黨下午有意強行通過,民進黨將會反對。

立法院朝野對於產創條例立法遲遲未有共識,本會期只剩下最後兩日,國民黨團不惜動用表決闖關副總統蕭萬長上午出席外交部「東亞區域工作會報」時也再次強調產創條例重要性,他表示,為因應經濟創新、銜接產業升級條例落日,避免台灣產業遭邊緣化,希望立法院這個會期得以通過。

產創條例草案是由委員會抽出,跳過初審的程序,在院會中逕付二讀,引發外界質疑圖利財團,連國民黨內都有立委不滿。一名資深立委質疑該案宛如促產條例落日後借屍還魂近來幾個工程業者在立法院遊走頻繁,到處遊說,讓人感覺資本家永遠有執政權,不符合社會正義。

經濟委員會立委丁守中說,目前高科技等產業享受各種租稅抵減,實際課稅僅13%左右,產創條例規定營所稅15%門檻,何來圖利財團之處,若能因此爭取到世界500大企業任何一家進駐,都可為我國帶來大筆投資。他說,新加坡營所稅僅10%、香港的17.5%雖略高於我國,但香港稅賦單純,股利股息等都無須課稅,也無最低稅賦各種規定,我國將如何與鄰近各國競爭。

葉宜津表示,黨團內部對產創條例有不同意見,仍有疑慮,若國民黨下午有意強行通過,民進黨反對,副幹事長黃偉哲表示,現階段主流意見均認為產創沒急迫性,民進黨立場也轉趨負面態度,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對整套產創抱持不同意見,不排除採取抗議行動。


馬英九總統接任國民黨主席,希望強化以黨輔政,今天是立法院本會期倒數最後兩天,明天即將休會,行政院開出的32個優先法案,截至今日上午為止,僅僅只通過5個。行政院最關注的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政府組織再造四法修法以及產業創新條例草案都還卡在朝野協商,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若產創條例或總預算其中一案未能處理完畢,國民黨團將立即要求加開臨時會。

*********

個人看法:

1. 少數政黨代表協商 正式會議機制,是非常不民主的機制只要立法院長及大黨鞭等數個人,即可決定所有事情,要人民選出一堆B咖立委何用?

若國民黨執意圖利大財團,個人建議民進黨不用參加政黨代表協商 正式會議,反正那也不是民主式的會議,其實民進黨要擋也擋不住,就讓全立委訴諸表決吧!

如果民進黨要霸占主席台,也可以,就讓立院主席王金平動用警察權,讓會議能繼續進行。這也可考驗立法院長王金平是否真正懂得公平公正主持會議

2. 個人認為「產業創新條例」還是會通過,就讓人民了解國民黨是藉由立委人數多而通過,這也是民主的表現,但讓人民清楚了解馬政府及國民黨多數立委嚴重傾斜財團的真面目,那也就值得了。

最怕的是,透過政黨代表協商 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在野的民進黨也要負起幫執政黨(國民黨)通過劫貧濟富稅制此惡行的幫凶的罪名。這讓在野黨要如何監督執政黨!?

*********** 

引用文章台灣稅制是不公不義: 劫貧濟富!! 20080615 

引用文章產創恐成「慘」創 

值得鼓勵的社論: 不可藉產創條例為大財團發國難財 


*********
不可藉產創條例為大財團發國難財 
【聯合報╱社論】 2010.01.11
 
產業創新條例為接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的重要法案,將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在院會三讀,適用十年。估計促產落日後的稅收一四八三億元中,一一八三億元已全部用於降低所得稅等稅損支出,其餘三百億預定要用於獎勵國際物流與營運總部。現在朝野爭議的焦點,在於要如何界定「國際營運總部」。界定越寬,則適用的對象越廣;商人固然眉開眼笑,但國庫就會益形空虛。

目前主管機關所估計的三百億稅收損失,其實有低估之嫌,因為這是根據九十三年度所得資料計算的結果,和未來新環境有相當大的落差。過去促產的子法規由經濟部工業局訂定,適用研發、人培的投資抵減只限於製造業。但未來產創為因應各類營運總部,「各個主管機關」都可以訂定子法規,各個產業別都可適用研發、人培的投資抵減,而產創的抵減率依舊和促產相同,仍為三○%至五○%。

我國製造業雖然嚴重外移,但研發尚保留在台灣者為數仍多,所以近年來的研發投抵金額不減反升,而未來在大量新產業別加入適用產創研發投抵之下,研發的投抵規模將激增。在抵減率不變之下,可以預期三百億元必然不敷未來的稅損支出。因此,若干企業要求維持相同的投資抵減率並擴大適用範圍,其實是要趁促產落日兵荒「馬」亂之際,發一筆「國難財」。

產創條例的營運總部部分,在立委提案下分為二個條文,二十九條是行政院版,沿用原來促產條例的七十條之一,但三十條則為包山包海的立委版,規定「全球國際級企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企業營運總部,並對提升國家競爭力具有特殊卓越貢獻」皆適用,除營運總部的股利等三項所得免稅之外,其餘的課稅所得稅率亦降為十五%,稅率低於香港、新加坡。目前該條文具有爭議,民進黨主張拿掉,尚在做最後的朝野協商。

三十條號稱是為吸引國際排名前五百大企業的來台「新投資」,立法宗旨看似糖衣,卻包裝了為國內大企業再降稅、再蠶食財政的毒藥且因其不排除已在台灣有營運總部的大型跨國企業適用,明顯是為現有財團說項。以新加坡為例,該國的營運總部稅率可以降到十%以下,甚至五%,但唯有「過去從未在新加坡投資」的國際大廠、「新在星設立營運總部」才可適用,不會有任何稅損,並可能帶動新消費、就業機會,也會有新稅收反觀我國產創草案三十條,國內企業的龍頭大廠都可能被納入。只要任何一家適用十五%,則立即有稅收損失。若適用家數在十家以上,平均一家數十億,則每年數百億元的損失堪稱鉅額。

對牽動利益如此之大的降稅法案,財經二部有責任公布適用標準稅式支出評估,以接受社會公評。但到目前為止,行政部門不願公布產創條例的稅式支出評估,外界事前無法得知該項立法之後,對國家社會的利弊得失,事後亦無從究責。我們不免質疑,財經二部在此案審查時並不阻擋,背後似乎有隻看不見的手在操縱,使產創條例淪為特定利益團體、大財團發國難財的法案。由於「國際」企業殊難定義,若現在對適用對象上不加明文規範,將來適用這項優惠者恐怕必然是如鴻海、旺旺這一類的「國內」大企業家。也因為如此,論者咸認為這個降稅條文利益色彩極重,背後的遊說關說鬼影幢幢。

任何減稅法案是否能通過立法,財政部的角色最重要,而非行政院長、總統。府院首長既無專業,也是唯民調是觀,唯有財政部長沒有選票壓力,理應站在捍衛國庫的立場,勇於對抗利益團體的減稅壓力。以台灣當前財政之拮据、稅收之短少,實在不能、不該、不可再為大財團開減稅後門。國民黨官員與立委如果到了這個時候還不能保持最低限的原則,視預算法九十一條為無物,恐怕就坐實了外界「政商關係綿密」的質疑與指控了。

【2010/01/11 聯合報】

>>>>>>

建議參考文章多少隻手已伸進經濟部 ? 尹啟銘臨別感言:有人想把手伸進經部 

建議參考文章 媒體「公路俠客」在那??
http://blog.udn.com/glee/3666825

建議參考文章產創條例未過 經部憂台灣經濟 林益世:蔡英文需負全責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協商代表的話?)

>>>>>> 
 

引用文章【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暗渡陳倉 、空白支票日後協商再開、國庫仍有個坑

【若 劫貧濟富 產業創新條例 通過】 就讓人民罷免 無能 的馬英九

【產業創新條例 再變身】暗渡陳倉

暗渡陳倉,指利用以明顯、不相干的行動,吸引對方的注意,再暗自採取其他行動,以達成目的。
http://blog.udn.com/glee/3759249

馬英九下令產業創新條例,不能獨厚大企業;馬政府即暗渡陳倉,以產創補助中小企 聘一人給一萬,以明顯、不相干的行動,吸引對方的注意,再暗自採取其他行動,以達成目的。

「產業創新條例」需要與就業輔導有關聯嗎? 就業輔導需要靠幫財團減稅來促進嗎?

產業創新條例,政府意外地,可能將大財團有"明顯"大獎刪除,換來得是,加上促進就業輔導,各行各業可能都有小獎、空白支票日後協商再開、國庫有個坑!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財團沒有大獎了嗎?大財團有大獎,地下化!?

更可悲的是,

馬政府說產創條例,這是為未來10年20年台灣產業發展找到戰略方向。

產業創新條例,把應用當研發的計畫,減稅及補助,本末倒置,這是為未來10年20年台灣產業發展找到戰略方向嗎?

 產業創新條例,獎勵 本末倒置政策,理盲台灣,虧很大!!

參考 《產業提昇: 研發為本,應用為末》 本末倒置 台灣虧很大
http://blog.udn.com/glee/3752860

報載 馬下令:產創闖關 複製地制法精神  聯合報  2010.02.08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414198.shtml 

【若產業創新條例 通過】 就讓人民罷免 無能 的馬英九

迴響(1) :
1樓. 李深耕
2010/01/11 23:44
這是馬英九及國民黨要的結果嗎?

引用文章新北市長 2012總統 馬政府 應該會 慘敗!?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