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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不迴避的層級愈高,危害愈大 (阿扁是一例)
2009/02/03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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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風力發電案》經部補助東元 監院指太巧

利益不迴避的層級愈高,危害愈大 (阿扁是一例)

利益不迴避的層級愈高,如政府官員官位等組織上擔任角色的層級愈高,
危害愈大 ,如阿扁總統是一例。

1. 總統若不懂得利益迴避,如前阿扁總統是一例,危害多大 ,不再此敘述。

2. 行政院長及科技政務委員若不懂得利益迴避,

(1)  如劉兆玄院長聘任黃茂雄為政務顧問!!
http://blog.udn.com/glee/2587181

就可能繼續發生
政府科技智庫的股東之一、東元電機利益不迴避? 環保風力發電: 美意被政府濫用!!
http://blog.udn.com/glee/1976148

既然黃茂雄是政府最重要科技智庫、資策會之重要民間股東(東元集團董事長), 又擔任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高科技園區開發組召集人,理應已掌握政府科技政策發展方向,是否更應利益迴避?怎可又得標開發南港軟體工業園區第一、二、三、四期工程?
http://blog.udn.com/glee/2396627

(2)  讓資策會繼續擔任政府科技智庫、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秘書單位、不少部會之CIO辦公室等,危害有

(A) "台灣資訊科技政策的成形,在行政院由科技政務委員管的科技顧問小組及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運作,配合由資策會外派在各部會的CIO辦公室產生各種政策白皮書及標案。另一方面,這些幾乎沒有成效的標案可以一個接一個出去。"
http://blog.udn.com/glee/2520107

(B) 對台灣而言,只談創心,但核心技術需求的價值不見了?
http://blog.udn.com/glee/2492004
李家同喊破喉嚨也沒有用!
http://blog.udn.com/glee/2560362

(C) 台灣軟體產業及資源長期被資策會綁架!? 20090124
http://blog.udn.com/glee/2590335

(D) 「政府科技政策、規畫、執行」貪腐的時代?
http://blog.udn.com/glee/2486248

...>>>

3.  立法院長若不懂得利益迴避,加上少數決定多數的黨團密室協商會議,危害是

(1) 沉淪的立法院!? http://blog.udn.com/glee/2563836
(2) 立法院有禍國殃民、違反民主之法令!!!!!!
http://blog.udn.com/glee/1595944
(3) 任何人皆可當「自我放棄預算審查權」、 「橡皮圖章」的立委? 但領部長級薪水?
...

4. 以此類推...台灣其實是充斥著利益不迴避的風氣...而且利益不迴避的層級其實是非常高!? 而且有些是行之有年的利益不迴避....!? 它正考驗著總統、行政院長、行政院科技政務委員、立法院長、經濟部長、等等政府高官的智慧、勇氣....

引用文章錯得離譜又一例: 剛卸任不久的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的生技公司董事長(更新版)

有誰推薦more
迴響(2) :
2樓. 李深耕
2009/02/05 11:55
不應修法降低利益迴避罰款金額! 否則無法達到嚇阻利益不迴避的效果!

1. 降低利益迴避罰款對嗎?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表示,每年約向中化採購三千萬元藥品(多年來沒有明顯增減)。法務部統計,市立醫院向中化採購九千多萬元藥品,裕民的採購金額為五千多萬元。利益迴避罰款降成現行規定的十分之一,即為約一千萬四百多萬,合理嗎? 能達到嚇阻利益不迴避的效果嗎?

2. 個人看法:  不要修法改利益迴避罰款金額!

*********************
利益迴避罰款 監院主張降低
聯合報 2009.02.05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718745.shtml
 
本報昨天報導,馬英九總統大姊馬以南、前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弟弟蔡明訓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分別裁罰一億餘、四十億元的罰款。社會、監察院、法務部都認為罰款太重,有檢討該法的必要。

監院法規委員會昨天開會決議,建請主管機關法務部提案修法,降低罰款標準。監委周陽山表示,監院希望罰款的額度應降成現行規定的十分之一,比較合理。該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已展開修法研擬,預定六月底前報行政院審查。

1樓. 李深耕
2009/02/05 11:17
未利益迴避 馬大姊任職藥廠重罰

未利益迴避 馬大姊任職藥廠重罰   2009-2-5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5/today-fo2.htm

馬英九總統的大姊馬以南,及前國防部長蔡明憲的弟弟蔡明訓,兩人任職民間企業期間,違反陽光法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承包台北市政府和國防部重大採購案,農曆年前遭法務部政風司裁罰鉅款,其中馬以南任職的中國化學製藥公司及子公司裕民公司共被罰一億四千餘萬元,蔡明訓擔任董事長的亞洲航空公司罰款高達四十餘億元。

中化:依採購法競標 將上訴

中化昨澄清表示,中化與子公司裕民對台北市立醫院的銷售,一切都依照政府相關採購法公開招標方式來競標,從無不法行為與不法利得,未來一定會循法律途徑上訴到底。中化發言人兼副總孫蔭南強調,曾兩度回函法務部,說明馬以南任職期間的職務是負責研究與開發新產品,並無負責藥品的行銷,也絕未參與台北市立醫院的藥品採購案。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則表示,聯醫藥品採購每年約一千項,總支出廿億元,中化製藥占約卅項,金額約三千萬元,多年來沒有明顯增減。聯醫並強調,藥品聯合採購並非前市長馬英九上任後才有,而且採購都是公開招標、兩年一標,從未與廠商私下議價。

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岳指出,裁罰結果應在昨天送達中化公司和亞洲航空,如兩公司不服,可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再打行政訴訟官司。法務部是依法及歷年函釋公文,與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六年度判字第一一二一號判決,處以兩公司交易行為一倍的罰鍰。

蔡明憲弟的亞航 被罰40億元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馬以南任職中化公司副總經理,中化和子公司裕民公司得標台北市立醫院的大宗藥品採購案,法務部統計,市立醫院向中化採購九千多萬元藥品,裕民的採購金額為五千多萬元;至於蔡明訓則在哥哥蔡明憲當國防部副部長時,所屬亞洲航空承包軍機維修等軍購業務。

管高岳表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或受其監督機關進行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至於兄弟姊妹,皆屬法條限制的配偶或二親等關係人,因此馬以南和蔡明訓任職的公司,皆不得與市府或國防部作生意。

部分人士質疑相關法律規定過苛,管高岳指出,條文所謂的「監督」,包括「直接監督」和「間接監督」,不管上級機關有無實質監督能力都算在內,這是法務部一貫見解,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可,法律標準前後一致,並非因人設事。

由於政壇和民間企業要求修法聲浪不小,政風司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已八年,去年七月間已找專家學者和機關代表組成修法小組,目前已開過三次會,擬妥修法重點和方向,徵詢各機關意見後,預定六月間完成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

陽光防弊 喊修法為了誰? 2009-2-5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5/today-fo2-3.htm

法務部剛對藍綠兩陣營違反陽光法案的家人嚴正執法,卻又開始醞釀修法,並擬妥修法時間表,令人強烈質疑,難道因馬總統家人涉案被罰,就「突然發現」法律太嚴,必須修法放寬?這種修法難道不是為馬家量身製衣?

部分人士認為現行法條規定過嚴,已達包山包海程度,似間接封殺了高官家人職業的多元化,這樣的看法有意無意間帶動了修法聲浪,也為日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修法過程,有無可能修成「剪角」的陽光法案,投下不小變數。

陽光法案首重防弊,台灣政壇最需要的就是劃清政商界限,以行政院長劉兆玄的弟弟劉兆凱任職東元電機董事長為例,就承攬健保卡在內的不少政府採購案,一度還因法務部政風司嚴正執法立場,衍生健保卡發卡危機,姑且不論相關規定是否妥適,確已為政風單位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再就「馬大姊」馬以南來說,總統大選期間即爭議不斷,甚至被外界取了「台北市生技製藥界大門神」諢號,首都市長的家屬應避免瓜田李下,主動切割政商關係,才是符合人民期待。

現在陽光法案剛剛照耀泛藍執政的天空,法務部就準備修法,六月間還要完成修正草案,接著報到由東元電機董事長的哥哥擔任閣揆的行政院審查,這樣的修法乾脆叫做「馬劉放水法案」好了!

台灣好不容易茁壯的陽光法案果實,卻可能在政治因素下遭到扼殺,就不知馬政府想要拚的是全民的經濟,還是皇親國戚的經濟?

李深耕2009/02/05 11:23回覆

綠委要馬道歉:同標準檢驗劉兆玄 2009-2-5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5/today-fo2-2.htm

馬英九總統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他的姊姊馬以南擔任中化製藥公司副總經理,與台北市立醫院有業務往來,遭法務部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中化及裕民公司一億四千餘萬元。民進黨立委昨要求馬英九為此道歉,並以同樣標準處置劉兆玄與劉兆凱。國民黨立委則認為法務部的處置過於嚴苛。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由此可看出馬團隊的行為模式,平常以清廉自許,被揭發後,不是死不承認就是忙著切割。當初在總統選舉時,他們揭發馬以南是台北市生技製藥業的大門神後,馬英九說若有不法歡迎檢舉,羅智強說這是泥巴戰,蘇俊賓說馬以南負責研發,沒參與業務,自無遊說問題。結果法務部認為嚴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管碧玲要求馬英九向國人道歉,曾任台北市衛生局長的葉金川身為共犯結構之一員,應道歉下台。管碧玲指出,美國總統歐巴瑪欽點的衛生部長戴休爾,只因涉嫌逃漏稅,立即主動撤銷其提名;馬英九、葉金川、馬以南牽涉到這麼龐大的利益糾葛,馬英九當初還力挺葉金川參選台北市長,真是不可思議。

管碧玲批,行政院長劉兆玄的弟弟、東元電機董事長劉兆凱承攬政府工程未利益迴避,法務部也該用同樣的標準檢視劉兆玄、劉兆凱兩兄弟。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法務部這個判決過於嚴苛,中化製藥應會對此案提出行政訴訟。他說,他曾任馬英九市長時的新聞處長,對此問題十分清楚,台北市政府與中化製藥的業務關係早從黃大洲當市長時就開始,並經過陳水扁市長任內,如果法務部用此為裁罰理由,不甚合理。

馬不沾鍋破功 議員促查有無圖利

馬英九總統的大姊馬以南違反利益迴避原則,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聖冠、吳思瑤昨天紛紛痛批馬英九「不沾鍋破功」,顯示馬英九的家族親屬不如同他說的清廉乾淨,呼籲檢調單位也應針對馬以南等人是否涉嫌圖利進行調查。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也在他主持的電台節目中表示,這個案子就是沒有利益迴避,質疑馬英九有多清高。

顏聖冠說,本案顯示市立聯合醫院藥品採購出現明顯不公平,她呼籲受害廠商與她的辦公室聯繫,只要有明確證據,她願意協助廠商向市立聯合醫院求償。

顏聖冠表示,儘管馬以南與市立聯合醫院藥品採購關係啟人疑竇,馬英九從去年總統大選至今,本人都不願意出面,一再迴避問題,如今法務部明確開罰,馬本人應該出面說清楚,不能再逃避問題。

李深耕2009/02/05 11:20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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