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Courchevel 1650的滑雪聖誕!
嘿~這世界無奇不有,真的什麼樣的人都有啊~
我本已決定封筆過年的,可是讀過多位網友爭相通報的『奇文共賞』,我在歎為觀止、不斷搖頭之下,只好暫緩年休重做馮婦,打字發文。
我實在沒想到,中天記者曾淯菁小姐,為了證明不只有她會抄襲別人文章,竟然會大剌剌在UDN,一個報紙媒體的網站裡,為文指稱另外電視台,TVBS,抄襲報紙!而且這篇貼在UDN網上的『Courchevel 1650的滑雪聖誕!』,論述觀點竟然是如此顛顛倒倒,似是而非!
關於曾淯菁小姐,要UDN批評她的網友滾蛋的部分,已經有網友貼文討論了,就不重複了 。這裡我僅就她指稱也是抄襲的媒體部分加以討論。
在這篇『Courchevel 1650的滑雪聖誕!』裡,中天記者曾淯菁小姐不僅:
- 正式承認她自己是[ 千夫所指的「網路抄襲痞子」],
- 還引述多位[我合理懷疑其存在性的]朋友的話,來應證,天下文章不光她一人抄,連時尚品牌也都是抄襲的。
- 曾淯菁更進一步在她的文章內,藉由朋友口中,一一列舉了她所謂互相抄來抄去的雜誌名稱:Voici, Closer, Gala。
- 最後,中天記者曾淯菁更挺身而出,以她自己以前在TVBS工作的親身經驗指稱,『TVBS電視台午間新聞抄早報;晚間新聞抄晚報。 』也順便附帶提到『壹周刊抄壹週刊』!
第二段文裡,中天記者曾淯菁等於間接承認了,她從ELLE雜誌和時代雜誌內抄襲別人文章:
「把ELLE雜誌和時代雜誌內容掃描,直接放在自己的布落格,這才算侵權!況且,妳做的,不過是Synthèse。」
第三段文裡,中天記者曾淯菁藉由朋友的話稱:
『「低價時尚品牌Zara,美國品牌Guess不都靠抄襲名牌,抄出一片天?!」 』
台灣應該也有Guess的代理商吧?不知你們看了,做何感想啊?
第五段文裡,
『「記者之間,本來就是抄來抄去,看看這個禮拜有多少本雜誌Voici, Closer, Gala etc在報導名模兼歌手Carla Bruni和總統薩柯奇的緋聞。老實說,包括標題、照片、口吻,每篇文章看起來都差不多,只差沒有逐字抄襲!」』
這前半段,曾淯菁指出,法國媒體記者之間,本來就是抄來抄去!她更把這些抄來抄去的雜誌名稱Voici, Closer, Gala 列入她的文章內,昭告天下!
最後,中天記者曾淯菁更回想當年:
『我想起當年在TVBS,每天一進辦公室,就是要看早報,原因是,早報抄晚報,電視台午間新聞抄早報;晚間新聞抄晚報,壹周刊出來抄壹週刊。電視台若有獨家,隔天報紙也會跟進,在業界,這叫做追,不叫抄。如此循環,生生不息!有許多懶惰記者一字不改地,把報紙文章直接唸成報導稿,也從來沒有人被控抄襲!有幾位知名資深特派記者,她們在報上或布落格的文章,一看就是全文翻譯,連改都沒改,也沒有引述 』
好啦!既然現在,中天記者曾淯菁指稱,
TVBS:[電視台午間新聞抄早報;晚間新聞抄晚報],[壹周刊抄壹週刊]!
各位網友,我們要不要,把中天記者曾淯菁這篇文章,送給TVBS和壹周刊啊?
TVBS和壹周刊好像有許多被他人告的官司,不過我們似乎也該讓TVBS或壹周刊有偶爾告人的機會吧?!
至於那些法國雜誌社,是否就由住在法國的網友轉達中天記者曾淯菁的指控呀?!
喔!差點兒忘了,
中天記者曾淯菁還說,她親愛的老爸說:
「那個聯合報又沒付妳半毛錢,免費刊登妳的文章。妳的文章比同樣被刊登的人點閱率要高得多,妳算是幫他們吸引人氣,如果一個月付妳十萬,被人罵兩聲還好,現在這樣,不值得,不值得! 」
還有,法國醫師朋友說:「妳應該寫一封聲明,動員妳的支持者,一人一信到聯合報,讓他們再把妳加入大媒體部落格! 」
各位網友,不知你們看了後,意下如何呢?
【後記】12-27-07 09:32pm補充說明:
有網友來提醒我,
- 粉紅小姐或許是故意寫些激怒眾人的文章,她準備用這種方法,繼續跟妳們玩,繼續用反方式來博人氣!
- 粉紅曾的blog被聯網下頁是沒面子的事,會被新聞同業傳言,妳們現在嚷嚷,正好哄抬她,幫她炒作人氣出氣! 也許妳們被粉紅小姐利用了?
她可以隨時改文、加油添醋灑狗血。
但是我們不要隨之起舞,替她助興,讓她偷笑!
而且,她這種『火紅』跟許純美的走紅,有何兩樣?
博得一時的人氣,換來的是社會大眾私底下的訕笑和指指點點。
雖然惡名也是名,只怕如莊國榮的[名氣],是要花好幾年的時間才能讓社會大眾淡忘。
所以,網友們不理她,不睬她,就是她最怕的!就是對她的最大懲罰!
阿扁有沒有錯,未來自有歷史來評判,但是現在選民唯一可做的,就是用手中的選票來懲罰他!來表明選民知道[是非對錯],來證明選民的[不姑息]。
同樣的,
UDN的網友們,現在我們可以用[不去曾淯菁的網誌],
[送她冷氣]來表示我們的不滿和不屑!
所以,我要在這呼籲大家,
從此我們就當沒有[粉紅巴黎曾淯菁]這號人物存在!
把她晾在一旁,不要再去理她,讓她涼快涼快,或許她還會頭腦清楚一些!
附註:上述所有黃色襯底內的文字,
皆引用自中天記者曾淯菁這篇文章: Courchevel 1650的滑雪聖誕!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17樓. 任俠李之瑜(李麗梅)2008/01/08 01:08無恥當道 毫無反省能力
時代不同了
現在正是無恥當道
政府高層標舉要錢不要臉的生存哲學
就算失去人格也要出名 管它是不是罵名
反正人們沒多久就會忘了事情的真相
只記得某人是個有名的公眾人物
有名 就可以在這個社會上做足姿態 拐騙矇奪
這是自以為在上流社會裡的標準下流份子
- 16樓. ANY愛妮2007/12/31 12:53東施 " 笑 " 顰
大聲吵吵鬧鬧 引人注意
大家罵的越兇 她就認為人氣越發旺
最近政治人物很流行這套
我們偉大的總統就是創始人
所以中天記者曾淯菁也只不過是東施 " 笑 " 顰
ANY 你可以延伸為 Anything, Anywhere, Anyone, Anybody, Anyway...... - 15樓. Libling2007/12/31 00:40OMG)))
我想問 : 這世界究竟是怎麼了 ?
一樣米真養百樣 !
人在做 天在看 !!
Trust me !
Libling
- 14樓. ✽ 貓 ✽2007/12/30 10:59
呵呵﹐第一次看到「自己要做賊﹐還把其他做賊的也供出來﹐好證明做賊是對的事」的例子。

- 13樓. 黃靜宜(辛蒂雅)2007/12/28 12:03『跟新聞』『抄襲新聞』的解釋
跟新聞是指,有媒體率先報導某新聞,因為非常重要,其他媒體也跟進報導,但一定是派出自己的文字記者攝影記者所做出來的內容,就算方向相似,訪問的人一樣,也不能說是抄新聞。
抄新聞是指,有媒體率先報導某則新聞,其他媒體的記者自己不寫,全部拿別人寫的文字來交差。抄新聞等於這個記者沒在工作,老闆知道了應該也不會想當白付薪水的冤大頭。
抄新聞在電視台界比較嚴重,電視台因為地方人力不足,有時會由某一台派出攝影文字拍回來的畫面,提供給所有電視台使用(常有各台新聞畫面一樣,只是旁白內容不一樣的情形出現)。若是各電視台之間講好,只能說是電視台之間合作的默契。
若是因為某台記者沒趕到現場而漏掉畫面,私下拜託另一台的記者提供畫面,就看雙方交情是否夠深,而長官是否睜一眼閉一眼不予追究。
但若某台在未知會另一台的情形下,公然播出他台製作的新聞帶,當然也是抄襲,也會有版權法律糾紛的。
- 12樓. 葉綠素2007/12/27 17:42這位曾小姐很貼切的演繹了"無恥近乎勇"這句話!

- 11樓. anybody2007/12/27 14:50親愛的貓咪
我踩著烽火輪從法國粉紅巴黎曾小姐的家滾到美國加州妳這裡來
呼
居然沒有花一毛錢
嘻嘻
離開之前借曾小姐家拉了一坨屎
不過燻到他我已經跟他說對不起了
我想中天新聞或TVBS看到曾小姐如此大爆新聞界的內幕
還不採取法律行動的話
真的就是默認曾小姐的指控了
只是曾小姐把新聞同業都拖下水
也無法替他的抄襲行為合理化
我再滾去曾小姐家看看嘿
我滾我滾我滾滾滾
- 10樓. 鈞2007/12/27 14:46COPY複製
有那樣的新聞局長
有那樣的教育部長
有那樣的丫扁總統
就有這樣的曾XX
顛倒黑白 強詞奪理 不要臉就是不要臉 薄泥沒安賺
*
- 9樓. mjpj2007/12/27 13:47她的意
思就是說『她犯了天下記者都會犯的錯喽』

是啊~我覺得,她是以她自己的做法,心態來推論:
因為她有錯,所以大家都有錯。→ 既然大家都錯,她就沒啥錯!
因為她在TBVS工作時,就是抄早報,偷晚報,把別人的文章全都據為己有,當做她自己的新聞稿子唸,
所以,她就認為,在TBVS工作的記者沒有一個是自己寫新聞稿的!
只因為她抄襲雜誌文章,
所以,她就信誓旦旦,認為其他發表在雜誌的文章,也一定都是抄來的!
既然大家都抄襲,她抄襲就沒啥錯,她只不過『犯了天下人都會犯的錯喽』!
好笑啊~這樣的荒謬邏輯竟還打鑼敲鼓、振振有詞啊~
catling 於 2007/12/27 18:10回覆 - 8樓. 大老鷹姐姐2007/12/27 13:25哎,不知她的台灣媒體是指誰?
我所理解的記者印象是來自網路上互動的張念慈、鄭毅、蘋果妹、Der、黃雅詩、辛啟松、大報小記者、龍騰谷、曾懿晴,他們的文字都是出自於自己,都有自己的特色。就算是攝影記者Lucky、攝手座的文字也是出自於自己。特別是浮光掠影,攝影品質與文字功力與人文關懷,都特別叫人敬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