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臺灣(3)
2013/02/2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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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臺灣(3)
~ 《好臺灣》
「不自由,毋寧死」還可能會流於某一些有心人士或無知小子的無病呻吟。
個人的自由不容被剝奪、被限制,所以能剝奪、妨礙他人的自由嗎?
保障個人自由是讓一個人能隨心做自己想做的事,完全不受約束嗎?
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若是能包容人民擁有「妨礙他人的自由」,又能擁有「不被他人妨礙的自由」的話……如此豈不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
若人人皆在自由極限的邊緣遊走,都為了自身利益在無病呻吟,我們的自由社會將永無寧日。
人人都有「看電視」的自由……
小孩作業還沒寫完,放學回到家就一直看電視,看到了晚上十點。
媽媽生氣了:「不准看了!快進房間寫功課去!」
小孩這時若回應說:「不自由,毋寧死……」
做媽媽的也是會忍不住地給他一巴掌!
「去給我寫功課啦!還不自由,給你死咧……」
自由、民主應該是以社會整體為考量,而不是只著眼於個人而已。
個人過度濫用自由的結果,會加重社會整體的負擔,也會對社會造成負面的影響,久而久之,大家便都習慣以偏激的手段來爭取自身最大的利益,人民是如此,政府也是如此。
「自由、自由、天下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自由若近於放肆,則擅權者將乘虛而入。」
是以「執法單位」是否公正盡責,與「監察體制」是否完善,在一個自由民主國家中,尤其重要。
執法單位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不是指執政黨,也不是指在野黨,而是擔任「球賽中的裁判」,公正地執法,維持球賽順利地進行,這樣「打球」才不會變成「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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