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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和暫緩死刑是兩碼事
2010/03/11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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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熱心社會公益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她情願丟官也不簽已定讞死刑犯的死亡執行令。社會一片譁然,民意調查也顯示民眾的想法跟王部長大相逕庭。反對廢除死刑以及「即便政府未來堅持廢除死刑,對於目前判決定讞等待執行的死刑犯,認為仍須依法先執行者」都佔百分之七十四。

人命是世上最珍貴的,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這沒人會反對。沒有人能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國家機關,這大家也能接受。如果站在加害者家屬的立場,更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被判死刑。而且,也沒人敢保證,自己的家人就不可能犯下殺頭之罪。因此,死刑的存廢,純粹是立場問題,見仁見智。

但是,對被害者家屬來說,殺人償命是對死者的交待及生者的慰藉,王部長沒有權力越俎代庖的苛求家屬「理性與寬容」那個殺害家人的兇手,因為這是缺乏同理心的偽善。在法務部要求「以不求處死刑為宜」的情況下,台灣仍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囚,還有77名尚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犯,這足以證明,檢察官和法官必然是認定這些罪犯之犯行重大、罪不可恕,不將其永久隔離於社會,不足以保障民眾之安全與社會的公義。

王清峰部長主張廢除死刑,有她的理論基礎,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如果全國人民大都贊同廢除,只要立法通過,誰都沒話說。問題是,在還沒有立法廢止之前,王部長就堅持不簽署死亡執行令,就法而言,實有待商榷。法律不溯及既往,更何況這條法律都還沒經過立法程序呢。

身為法務部長,應該維護司法的尊嚴,即使自認理念是正確的,也無權將自己的信仰凌駕於司法之上。況且,所謂願意代替死囚被執行死刑、「願意為死囚下地獄」的感性言論,不應出自政府官員之口,因為她該考慮的不僅是加害者的人權,更要維護無辜受害者的權益。

廢除死刑或許是世界先進國家對生命權的反省,該存該廢應先達成社會各階層的共識,在修法之前,部長不宜擅自破壞法律的公信力。廢除死刑與暫緩死刑是兩碼事,希望王部長不要將之混為一談。更不該將之與個人去留掛勾,讓這嚴肅的議題因而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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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5) :
15樓.
2010/03/12 10:30
说得好
说得好!
14樓. >>>
2010/03/11 16:18
台灣自從民選總統以來...有人"賣國",有人"竊國",有人"誤國"...
台灣感到悲哀!!!
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對死刑判決都不能慎重裁定...還必須靠"(執行者)"法務部長的職權來暫停執行死刑,不但對這個國家的司法制度是個"大笑話"!!!
也是極端的對判案法官的能力,高度的質疑...如果認為判案法官的能力不足,就應該立刻換法官,否則就必須尊重法官的判決,立刻執行死刑宣判...
在台灣就是典型的官大學問大,自以為是的強加個人的理念,想法在別人身上,甚至在自己所執掌的業務上,傷害到的豈止是司法制度而已???
甚至可能是令所有國人對是非,黑白的辯識能力的傷害!!!以為從此以後殺人無罪,造反有理!!!
馬政府團隊如果仍然支持,縱容這類人士位居高位,尸位素餐,那麼說真的還不如提早下台"政黨輪替"...
台灣死老百姓,真的受夠了!!!
馬英九的無能,全反應在他所任用的官員身上了...
而繼續以為只要到處走透透,Long Stay,搏感情,呼攏老百姓,愚弄泛藍選民,
就可以"消除"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執政危機???!!!
就可以贏得民心,民意???那麼以後的選舉還有得輸,輸到死...
輸到民進黨再次執政,貪污,輸到中國共產黨來接手,治理台灣!!!
王清峰明確主張 暫停執行死刑...
王清峰:願代替死刑犯被"執行"???
本人明確主張...暫停她的法務部長的"職權"...來因應!!!
有如此昏官...早就該死下台了!!!
台灣自從民選總統以來...有人"賣國",有人"竊國",有人"誤國"...
嗯,麻煩你把上帝請下來執政,這樣你才會滿意。 自由如風2010/03/11 17:06回覆
13樓.
2010/03/11 15:57
把法律的正義污衊毀謗成"屠殺",太令人齒冷!
謝國樑說「槍決44人 和屠殺沒兩樣」
==============
有些藍萎就是會硬拗,令人齒冷!

難道槍決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有上限嗎?
藍萎應該檢討的是:
為何有這麼多殘酷殺人的罪犯?人民的道德良知為何這麼低劣?社會治安為何這麼敗壞?而不是為槍決44人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把法律的正義污衊毀謗成"屠殺".



請問謝藍萎,
1.當44人罪大惡極的殺人犯在殘酷強姦殺人,擄小孩勒贖撕票的時候,這算不算屠殺?
2.還是被害的人們不是你的親人小孩,
所以你可以當聖人裝清高,
沒有任何悲憫同情心,
反去指責被害人家屬不應該有悲情,而要感謝殺人犯殘酷的殺害!?
該不該廢除死刑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你如果反對王清峰與謝國樑的悲情,就不該回報以情緒,否則你跟你罵的人有何不同?需知過猶不及。 自由如風2010/03/11 17:10回覆
12樓.
2010/03/11 15:21
王清峰絕對應該要自行請辭,下台!
王清峰是否腦殼壞去?

她不是替殺人犯辯護,又故意指責被害人家屬有悲情心結是錯誤的王律師.
她也不是勸化被害人家屬的牧師佈道家.


她現在是中華民國法務部長!
她是每月領取人民血汗錢,必須悍衛執行中華民國法官們,根據中華民國法律,三審定讞的重大刑案!


如果王清峰懷疑中華民國的法律和中華民國法官們的能力,而且根本拒絕執行已經三審定讞的死刑案,
王清峰就絕對不再適任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長!
王清峰絕對應該要自行請辭,下台!
你太激動了。 自由如風2010/03/11 17:12回覆
11樓. 巫山玉蕭客
2010/03/11 15:08
一人 一信寫給馬總統要求撤換王清峰

一人 一信寫給馬總統要求撤換王清峰

王清峰不走選票不投


嗯,那你猜誰會當選? 自由如風2010/03/11 17:13回覆
10樓. 不學無術的小子
2010/03/11 14:56
大家應該快速推動廢止死刑!
大家應該快速推動廢止死刑!

一旦廢除死刑後!
討厭馬英九的人,
可以殺到總統府把馬宰了!
討厭陳水扁的人,
可以殺到土城看守所把扁宰了!
痛恨王清峰的人,
可以衝到法務部把王清峰給宰了!

宰了之後大不了被關一輩子,
國家養你一輩子喔!
但是討厭的人永遠與世隔絕了,
好痛快喔!

快!快!快!
快去要求立法委員修改刑法,
廢除死刑啊!
廢了死刑後,老子殺人就不用被殺了!
快快快啊!

你為什麼不會被殺?照你的邏輯,別人殺了你國家也會養一輩子啊!

自由如風2010/03/11 17:05回覆
9樓.
2010/03/11 14:43
.
早已經被執行死刑的那些受害者與不得已接受事實的家屬,
只求一個公道,國有國法,死刑犯應為他們所作的事,負起責任,
死刑一旦廢除,相信犯罪率將會更高,
因為那一條約束理智的線,已經完全消失
8樓. GWJ
2010/03/11 13:53
寧可千夫所指 不可錯殺一人

什麼最重要? 生命最重要 ... 寧可千夫所指 不可錯殺一人

你我不是上帝 凶手殺人和政府因懲罰而殺人並無不同

暫緩執行死刑是政務官的選擇 可因政策而丟官

難道她的背後沒有馬總統的支持

法律專業人的考量 有其時代背景

因非個人好惡 因為沒有一個司法體系敢自稱從無枉死的人

7樓. 戈壁紅駝
2010/03/11 13:19
一個人的「道德勇氣」和國家法律、社會公義相比,哪個重要?

>以台灣目前的"價值觀",在法律上廢除死刑的宣判,是不能完成立法的,但是,
支持王清峰部長的道德勇氣及堅持-----不行使對死刑犯執行的簽署權!!

這位回應網友,您沒有看清楚、想明白版主此文的主旨嗎?明明文章標題就是「廢除死刑和暫緩死刑是兩碼事」。不管死刑該不該廢除,依目前的法律,就是有死刑,而且已經由多名法官經過三審定讞,這就是最終判決,任何人都不能夠以任何手段阻撓,否則要法院、法官來幹甚麼?

一個人的「道德勇氣」和國家法律、社會公義相比,哪個重要?

此事其實很簡單,王部長要堅持「道德勇氣」,那就不適合當捍衛國家法律和維持社會公義的法務部長了。請她主動辭職吧。王部長此時下台,會贏得大家尊敬的。

6樓.
2010/03/11 13:05
蛋頭
永久與社會隔離,不是只有死刑,關到死,不也是一種死刑,只是一種死的快,一種死的慢。把他關到死,王部長的手雖然不會沾滿血,但是被凌遲的靈魂,是王部長所不能救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