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 2002 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的成員之一,從此之後台澎金馬地區對外貿易被納入世界體系,爭議透過 WTO 機制解決。 台灣加入 WTO 有其急迫性 : 中國的經濟實力逐漸成長,進入 WTO 是遲早的事,但是中國進入 WTO 後,在台灣申請時就可以透過雙邊會談,用各種技術問題阻撓台灣入會,因此為了順利及時加入 WTO ,台灣做了一些讓步。 米酒的漲價應該是國人最熟知的結果。
在 2001 年十一月十一日, WTO 的各國部長在卡達開會正式採認通過台灣的入會案,第二天經濟部林前部長信義先生簽署入會議定書。 十一月十六日行政部門將入會文件以條約案送立法院審查通過,二十日陳水扁總統簽署,三天後生效。 2002 年一月一日成為 WTO 正式會員。 換句話說,加入 WTO 時我國做了哪些承諾,享受哪些權利和應進哪些義務,至少民進黨執政黨員和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都應該知道。
這次美國牛肉內臟開放進口和 WTO 最有關係的 , 便是 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 (Agreement on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 即 SPS 協定 ) 。 每一個國家都有義務保障國民健康安全以及國內農產畜牧的衛生 , 設下檢疫標準來禁止某些農產品進口 , 但是 WTO 不希望各會員國為了設立貿易障礙 (trade barrier) 而隨意設定檢疫標準,因此在 GATT(WTO 的前身 ) 的烏拉圭談判回合通過了 SPS 協定 , 並在 1995 年實施 。 簡單說 , SPS 協定要求 WTO 會員國以國際認可的健康檢疫標準為主 , 進口別國的農產品時採用的健康檢疫標準不得高於國際認可的標準 , 除非有科學客觀的研究結果 。 如果有這種研究結果 , WTO 所屬的世界動物健康組織 (World 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 OIE) 便會將全世界的健康檢疫標準提高 。
因此其實台灣和美國談判牛肉內臟進口,沒有太多選擇。 如果 OIE 說小牛帶骨牛肉及牛胃牛腸安全 , 中華民國政府只能接受它們的進口 , 雖然台灣人民有拒吃 , 商人有拒賣的選擇 。 除非某位科學家證明在某些牛內臟可以發現引起狂牛症的 prion 蛋白質 , 或中華民國政府依 WTO 規定完成風險評估,台灣不能拒絕美國牛內臟進口。
現在台灣有反對黨立委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推動公投拒絕美國牛肉及內臟進口。 理論上公投立法完成後政府必須遵守並停止進口美國牛肉內臟,達成保護國人健康的目的。 事實上這種做法會引起美國向 WTO 要求解決爭議,美國也有相當高的勝算。 一旦 WTO 的爭端解決機構 (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 做出決定,失敗的一方必須自己在合理的時間內自行修改法律,如果失敗的一方沒有做出修改法律的動作,那麼 WTO 可以授權美國對台灣做出貿易報復。 WTO 成立後沒有任何國家敢忽略 DSB 的決議。
總之,政府開放美國牛肉內臟進口是做為 WTO 會員的義務,不論哪一黨執政都無法閃避這個問題。 如果要說政府哪裡沒做好,就是台灣談判代表太阿沙力,沒有盡量拖延對美國談判,像陳前總統拖延貪腐相關案件審判一樣。 美國牛內臟晚一年進口台灣,台灣人民就多一年保障,也許是批評者的想法。 反對開放美國牛肉內臟進口的人,尤其是那些當年參與 WTO 入會議定書審核的官員立委,應該對台灣是否應退出 WTO 表態,因為他們知道台灣加入 WTO 所承諾的義務。
附件 :
1. 世界貿易組織 (WTO) 對台澎金馬關稅領域 ( 中華台北 ) 的介紹。 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_e/countries_e/chinese_taipei_e.htm
2. 中華民國國際貿易局網站。 這是台北 WTO 代表選定供其他會員參考的入口網站。 http://www.trade.gov.tw/
3. 2001 年十一月十六日陳水扁總統簽署我國加入 WTO 批准書。 http://taiwan5years.wtocenter.org.tw/history.asp?index=50
4. 維基百科關於 SPS 協定 的介紹。 http://en.wikipedia.org/wiki/Agreement_on_the_Application_of_Sanitary_and_Phytosanitary_Measures
5. 農委會 防檢局企劃組呂斯文 ” 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之動植物檢疫爭端解決 ” 。 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2623
6. 世界動物健康組織 ( OIE) 網站 。 http://www.oie.int/
7. 2009 年八月加拿大向 WTO 要求調查韓國禁止加拿大牛肉進口。 加拿大認為這種做法和國際標準不合也不科學,有違韓國加入 WTO 的承諾。 http://www.bloomberg.com/apps/news?pid=20601082&sid=ahdqPEl29_mg
8. 國際貿易局對爭端解決機構 (DSB) 解釋的中文網頁。 http://wwwdoc.trade.gov.tw/BOFT/web/report_detail.jsp?data_base_id=DB008&category_id=CAT710&report_id=1985
9. 北美隱士的部落格文章「美國人民的牛內臟食譜」。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448451
10. 北美隱士的部落格文章「政府在WTO架構下沒有選擇必須開放美國牛肉內臟進口」。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44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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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路人Juno2009/11/01 17:04版主你擔心太多
我想版主你擔心太多。 另一個可能是台灣提出重新談判的要求,不論是馬總統改變主意或是公投通過政府必須照辦,而美國也答應。 不然美國不同意重新談判,那麼台灣美國就在WTO見了。
但是要美國已經到手的台灣承諾又放走,重新談判的結果自然是在別的地方美國會要求更多台灣的讓步。 哪一個做法比較聰明,我不知道。
另外你的這個連結裏
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2623
原則八:合理的核准與檢驗程序 (協定第8條及附件C)
SPS協定附件C指出會員應確保管制、檢驗與核可「程序如期執行與完成,並以不偏袒本國相同產品方式對待進口產品」。目前本條款尚未於爭端案例中被引用。
好像行政院吳院長說的對美國絞牛肉一包一包拖到最後期限檢查的做法就是這條原則規範的做法。 恐怕台灣將會是這一條第一次被爭端案例引用的先例,吳院長和台灣應該為此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