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掉馬謝爛咖 修憲行內閣制
2008/02/06 07:10
瀏覽609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幹掉馬謝爛咖 修憲行內閣制 | |
| 2008/02/06 07:03 推薦0 | |
| 胡老 大鑒! 痞瘋再來挑挑您的語病,胡老勿見怪! 您說:『「政黨牽制論」的觀點或想法是:「一般而言,把行政和立法兩權交給不同的政黨,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痞瘋反對的就是這句話,因為『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是不管政治體制為何的!而痞瘋以為行政立法兩權,在一段時間內,都交給同一政黨或政黨聯盟行使,再讓人民抉擇其未來之存續,才是真正『對人民最有利的政治生態。』 再者,觀諸您的全文,從未明說是針對總統制,且您是以中國及美國為例,後來給痞瘋之簡單回應又再以法國為例,而中國與法國目前似乎應是所謂之雙首長制,換句話說,您的「政黨牽制論」,似乎以為除了內閣制行不通外,其他如總統制,雙首長制應該都說得通! 依您的「政黨牽制論」,立法權既屬國民黨,行政權就最好給民進黨,以防濫權而無法節制。如果您的說法成立,則似乎我們的國家,永遠要有權力相近之兩黨相互掣肘,永遠要風雨飄搖,永遠要吵吵鬧鬧,這樣對嗎? 總統制與雙首長制在多數國家行不通,內閣制相對較優,這已經是常識,為何不藉此泛藍四分之三良機,認清國家憲政體制的缺點,好好修正成內閣制呢?加上馬謝兩個爛咖都非百姓所喜,為何不一起幹掉,再尋覓一位真正能為百姓謀福的內閣總理呢! 痞瘋管見,胡老指正! 痞瘋 謹敬 本文於 2008/02/06 07:08 修改第 1 次 | |||||||||
![]() |
| ||
簡單回應 | |
| | 2008/02/05 23:20 推薦0 |
| 簡單回應三點: 1. 首先,「政黨牽制論」是就總統制而言。因為如你所指出,它不能用在內閣制,所以不需要討論。 2. 我的原文是: "我認為從民主政治的運作層次來考慮,「政黨牽制論」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原則。" 所謂"運作層次",指的是個別選民有意識的在"投票行為"上採取分投兩黨的決定或選擇。我沒有建議"另立兩權"的"制度"。 3. 我的原文是: "在任何正常國家,兩個政黨都會在選舉過後,維持一定程度的合作。共同有效的處理國家事務。沒有資源,資源分配權有個屁用?如《附表1》所示,過去近50年中,大概多於一半的的時間,美國白宮和國會分別由兩黨控制。過去半個世紀的美國政局,即使偶而可以用「混亂」來形容,也從來不是因為「朝小野大」。" 可以回答你: "因為如果依您行政立法相互牽制的邏輯,則政黨要如何做事," 的質疑。 如果我沒有記錯。密特朗時代的法國也有類似的總統和國會多數黨分屬兩黨的情況。 本文於 2008/02/05 23:23 修改第 1 次 | |||||||||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