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難行易 痞瘋深解
2007/08/02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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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 風水市長能為敵宣傳 卻關門箝制言論自由
引用文章 請太公解釋 有否涉欺騙
引用文章 謝謝您能在『無套招』下﹐傾全力的配合
引用文章 自說自話﹐不回不答﹐只會栽贓﹖那不也是『阿九的華碩』嗎﹖
引用文章 請太公解釋 有否涉欺騙
引用文章 謝謝您能在『無套招』下﹐傾全力的配合
引用文章 自說自話﹐不回不答﹐只會栽贓﹖那不也是『阿九的華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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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07/08/02 06:18 推薦0 |
| 太公 鈞鑒! 痞瘋覺得很奇怪!您不但不道歉,反而再加痞瘋「栽贓」與「非比平常之謀略」兩項罪名,痞瘋早就已經很明白的告知您,為何痞瘋認為您是『學耳東兇手騙人』,您卻一直要痞瘋重複再解釋,除非您不認為這是『騙人』的行為,痞瘋也一直因為您此舉是公重於私,所以才以悄悄話告知您,並不想深究,且早就告知您『逐城行銷』之意了呀! 痞瘋少有『蓋版』的想法,因為家城文章一向都是這樣分類處理,除了網友賜文外,痞瘋很少開新主題文,這可觀乎家城雖然文章總數在聯網名次很高,可是目前全市「所有討論版主題文」頁數,卻尚不到五十頁,所以痞瘋幾無『蓋版』之意,只是認為已經對您說得夠明白了,您老為何一直窮追不捨,您知道痞瘋心機不多,不像您老謀深算,凡事均有目的,所以就乾脆等您直接說明! 痞瘋就再說一遍,您平常從來或者幾少,以悄悄話「逐城(部落格)行銷」,引介您的文章,以致於推薦與閱覽之人並不多,而這次您卻突然這樣做,以致於推閱網友大增,這本來沒事,是您的自由,可是您老卻反常的為文大事宣揚,以證明您有旋乾轉坤之能力,這初始當然亦讓痞瘋頗為驚訝!但後來卻不經意得知,您竟然是耍這招,痞瘋能不為您當初讓痞瘋吃驚的「騙術」大失所望嗎,那些不知您玩這套的網友,如亦知痞瘋所知,感受又會不同嗎!是故痞瘋絕對恥之!因為這會讓您失去他人之信賴! 以悄悄話「逐城(部落格)行銷」,引介您的文章,基本上沒有大學問,苦功罷了,所以痞瘋才說「『逐城』行銷誰不會」,可是「行銷」本身可是多麼大的學問與經驗,更往往關乎事業成敗,您簡約痞瘋說的「『逐城行銷』誰不會」為「『行銷』誰不會」,跟上次您斷章取義痞瘋自勉之文,直接說痞瘋自認「其才如耶穌」,不是一樣會讓網友誤解痞瘋太過狂妄無知嗎!這樣少掉兩個字能夠簡約您多少篇幅,可是多了兩個字可是味道完全不同了呀! 太公更要了解,痞瘋為何要申請專利,當然是知道國父「知難行易」的道理,許多重要的東西一說穿了,自是一文不值嘛!所以痞瘋今天可以理解您那廿字兩岸和平箴言之重要性,也能夠體諒您一直賣關子的道理,因為這是您以畢生精力,才領略出來的吃飯傢伙,當然必須留一手,讓該知道的人如宋先生者知道。是故,您以簡約為理由,塞話「『行銷』誰不會」甚至「其才如耶穌」至痞瘋口中,當痞瘋「土直」,還要多次損痞瘋「死腦筋」,當然讓痞瘋不舒服! 您自己都說「『行銷』一詞,是各種行銷的最高層概念」,所以您必了解,說出「『行銷』誰不會」的人,必是狂妄甚或無腦之人,但是多加兩字『逐城』於『行銷』之前,必定窄化『行銷』範圍,增加其可行性與簡易性,是故以「『逐城行銷』誰不會」形容,當然較「『行銷』誰不會」,是可能做到的! 您太公清楚的知道,您在文中形容「如梅峰兄言『行銷誰都會』」,完全是要貶抑痞瘋狂妄無知的,痞瘋向您抗議,您反而以「簡約」搪塞,更是當痞瘋是木頭,痞瘋本來還以為您真的老了,老是愛說話與塞話,更是老是會忘記許多事情,上次說痞瘋打賭兇手必定提前垮台,是因為紅衫軍之故,就是一個例子,不是嘛! 事情過去了,如果您以「塞話」與「騙人」為恥,則痞瘋感佩,加上您竟然要賤賣產業,回國救民,痞瘋當然更是欽敬,不過痞瘋以為,回國幫忙與處理產業應該是兩回事,賣掉產業似乎不必急於一時,以免後悔或損失,太公以為何! 痞瘋 謹敬 本文於 2007/08/02 06:27 修改第 2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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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07/08/02 03:20 推薦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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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2007/08/02 05:45 修改第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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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大鵬鳥2007/08/04 17:03給城主
國內社會扭曲事實的風氣熾盛,肇始於人太自私的緣故!
仍有人願意出來為國家社會說出幾句真話而非為了包裝或私人利益,
這樣的人,值得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