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緊急命令才夠力?──救災之法律篇
從搬到紐約市北邊的磐石郡之後,每年都會收到一本薄薄的冊子,是萬一郡北邊的「印地安點」核能電廠發生事故時,周圍十英里內居民必須撤離的路線。地圖上用不同顏色代表須撤離的村鎮或地區,同時畫了郡裡的主要道路,用箭頭標示各區居民撤離的路線和停留的地點。冊子上註明:居民需熟悉這些路線,並把這冊子放在醒目的地方,需要時隨時可以拿來參考。
在這十英里範圍內,每隔一段距離就有懸掛在比電線桿還高的柱子上的警報器,每年一定會試放一次或兩次警報。(我平常上班不在附近,不確定次數)。試放前幾天,會用自動撥號的方式通知每一住戶,免得有人誤認為真有事故,而且通知至少三次。如果在試放時真正發生狀況,就發真的警報。有一次試放警報我正好在家,那個音量之高,時間之長,明知沒事都會被震得緊張的。
另外整個紐約市和市郊的電台和電視台,每年都會試放一兩次的「緊急警報」(emergency alarm)。試放前會先說明這是試放警報,然後所有節目暫停,警報響起,電視螢幕會打出試放警報的字幕。
可能是 911 和卡崔那颶風的影響,現在每逢大雷雨,警報系統都會啟動。在雷雨多的季節,常常電視看到正精采處,忽然暫停,然後就打出雷雨特報:先是吵雜的「嗶— 嗶—」聲,接著是像電話錄音的通告,包含緊急狀況(大雷雨、暴風雪、淹水、或別的),影響範圍,還有要採取的措施。同時電視螢幕上一片黑,只有警報的字幕。常常警報過後,精采的節目片段也錯過了。有時真不高興這種「干擾」。
因為雷雨常常由小而大,在警告之前,可能已經聽到打雷了。有幾次聽到打雷之後,電視上才出現這種警告。會覺得警察單位放馬後砲,而且大驚小怪。可是隔幾十分鐘,大雷雨就真的來了,一陣響過一陣,閃電把黑夜變成白晝,這時才知道原先聽到的雷聲還只是前奏。
暴風雨(雪)常吹(壓)倒路樹,壓壞房子、車輛、或電線。所以每年夏天,公路單位會先修剪馬路旁的樹,減少大樹枝斷落的危險。但是整棵樹被吹倒是無法預防的。
雖然我沒有遇到緊急疏散的狀況,預警也不能減少所有損失 … 低窪地區還是一樣淹水。但至少民眾有時間做準備:暴風雪前先買好食物存好飲水,準備鏟雪的工具和除冰的鹽,淹水時避免開車到淹水的路段,雷雨時盡量不要開車。而電視和收音機的警報系統,也不需要警察(這裡沒有村里長)去一家家敲門通知。
卡崔那颶風事後檢討時,很多人責問州政府沒有提供足夠的交通工具給沒有自用車的人疏散,上百輛校車停在附近卻沒有用上。當時地方政府以為紐奧良市的巨蛋體育館(Superdome)足以容納來不及疏散的人,也準備了足夠的飲水糧食,因此沒有很認真的把市民疏散到外地。可是沒有想到潰堤讓紐市成為孤島,風雨過了市民還是回不了家。現在各州的政策已經趨向整個疏散。
莫拉克颱風掃到的各地並沒有像Superdome 那麼堅固的建築,不知道當地居民為什麼那麼有恃無恐,不願撤離。是警告的語氣不夠強烈,讓民眾不認為有那麼嚴重?或疏散的交通工具不夠,民眾想走也走不成?還是沒有足夠的收容地點,不知道把疏散的民眾送到哪裡去?
但是《災害防救法》已經公佈了九年,上面這些情況都不應該存在。而風災之後各地的應變狀況,討論的文章已經很多了,不需要再重複。
筆者只是想提出,在應變機動力極強的美國,平時也沒有疏忽預防災難的措施。每年不厭其煩的發通知,提醒那發生率極小的輻射外洩風險;雷雨或風雪前用最有效的方式公告相關區域;在南部沿海各州颶風來臨前實施強制疏散;在冬天常有風雪的各州,公路旁一定定點存放清除冰雪的機具設備。
往往實際風險沒有估計的可怕,可是與其事後悔恨互相責備,事前有點超過的準備還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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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樓.2011/08/17 16:24台灣呢
我覺得台灣人太安逸了,可能沒想過有一天會發生核災。看到看雲姐寫的這篇文章,已過了東日本311大震災,所以特別有所感。台灣人呢?到現在也完全不準備,或許等到核變,中華民國台灣就滅了。 - 6樓. 七星連環 白露 中元節2009/08/18 17:37大意~
居安沒有思危 大家都太大意了.就是這話:居安不思危。記得颱風前兩三星期我回台北,看到最多的新聞是孫道存的婚姻,其次是陳水扁的眾多案件。沒有任何人提到防颱問題 … 或許貓纜問題算一點吧。中國人的「是禍躲不過」的心裡要改一改,能預防的就應該要預防。 看雲 於 2009/08/19 13:11回覆 - 5樓. ono2009/08/16 18:04風雨無情
這次八八水災
很多地方的災民寧願死守家園
也不願撤離
看了真是令人難過
對一輩子生活於家鄉的人,家鄉幾乎就是他們的生命,難怪不願意離開。可是現在自然災害規模比以前的大,「與世無爭」的桃花源反而危機重重。如果預測到可能的危險,政府應該提早通知這些居民,讓他們有心理和物質上的準備。
這次災害是個極痛苦的教訓:比起地震,颱風的風險每年都有,而且集中在夏天,政府不應該沒有充足的準備。以後首長要出國訪問,應該把這種因素列入行程的考慮。打仗的時候,主將怎麼可以離開呢? 看雲 於 2009/08/16 22:26回覆 - 4樓. blue phoenix單飛的雙人旅行2009/08/15 02:50同意
大驚小怪或許一時可笑
但是可以保住生命
有何不可呢
blue phoenix
網上另一篇文章說台灣人防災意識不夠,還有一個說法是人們對災難的記憶只有半年,半年以後就不在乎了,難怪年年防災而災害還是年年發生。看這次的「記憶」會不會長一點。 看雲 於 2009/08/15 12:59回覆 - 3樓. 看雲2009/08/15 00:06消防演習
上文忘了提到,台灣每年有防空演習,但實際用途不大。不如改為災難應變或消防演習。學校、醫院、辦公大樓、和其他公共場所的每一個人,應該知道離自己所在位置最近的緊急逃生門。火警時除了打 119 ,應該有小型的滅火器可以先做處置。超高建築尤其需要常做演練,務期所有在其中工作或居住的人都清楚。
偏遠鄉鎮應該設警報器,遇到緊急情況才能通知在田間工作的人走避。
- 2樓. 蔡碧航(大咪)~~2009/08/14 20:45不相信
不信災難會臨頭
而且國人一般安土重遷
到現在還有人要死守家園
不肯撤離雖然現在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有點不適合,可是在生命與財產之間做選擇,當然還是生命比較重要。
媒體如果有心,應該幫忙推廣「預備急難」的觀念。每個人確定自己最重要的物件,遇到緊急狀況(地震、火警、水患 … ),隨身只要帶這些。情況更緊急時人走得了就好。而且各層級通知急難時不能只打幾個電話就好,一定要盯到負責人員把消息確實轉達到每一家每一人。必要的話在偏遠村落設警報器,用警報來提醒注意。甚至可以像空襲警報一樣的每年演練。
看雲 於 2009/08/14 21:35回覆 - 1樓. 小帥哥~女人可以這樣過日子2009/08/14 09:15安定久了
憂患意識也逐漸淡忘
內湖淹過大水 地下室車子通通滅頂
現在只要雨下大一點 稍久一點
這兒的居民都會趕去地下室把車開出來
緊急命令在八七水災使用過
那時候還沒有適當的法律條文來應變
以前沒有適當的法律條文所以發布緊急命令,現在有了法律條文好像也備而不用,很多人還是比較「相信」緊急命令。好像某些強烈批評「威權統治」的人,到頭來卻是最相信威權的人。嗯,還是少寫一點,現在最需要的是和衷共濟。 看雲 於 2009/08/14 13:3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