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機構看護幫傭】~提供專業的服務品質來滿足僱主的需求,受僱外勞遍佈全台灣,並獲得僱主的肯定與信賴!!
2013/06/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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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機構及護理之家申請辦法
申辦條件
一、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
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二、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申聘外勞人數計算標準:
一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三人聘僱一人。
二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聘僱一人。
註:申聘外勞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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