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養護機構申請】 - 外勞申請、外籍看護、外籍幫傭、外籍廠工、製造工程外勞, 外勞建築工, 外勞漁船工..
2013/05/20 17:10
瀏覽197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申辦條件
一、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
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二、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申聘外勞人數計算標準:
一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三人聘僱一人。
二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聘僱一人。
註:申聘外勞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