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一等新聞秘書郭冠英接受中天新聞獨家專訪,首度鬆口承認「我就是范蘭欽」。
外界質疑他為何不在第一時間承認?他的語氣堅定解釋,這是秘密,是該獲得保障,寫文章不一定要用真名,用筆名或匿名寫文章,是言論自由的基本保障。
郭冠英因「言語辱台」風波,今天沒有準時報到,新聞局上午作出停職處分,理由是郭冠英的「海外言行不妥」。
【中央社】
新聞局今天召開考績會,針對駐多倫多辦事處一等秘書郭冠英近日在媒體發言情況做出決議,認定郭冠英發言有損機關聲譽,且經多次勸導未改善,考績會決議「先行停止其職務」。
因涉嫌發表辱台言論引起軒然大波的郭冠英疑似以「范蘭欽」筆名在部落格發表辱台文章,日前除遭新聞局取消外派外,並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在新聞局表示,新聞局上午召開考績會,針對郭冠英近日在媒體發言情況做出決議,考績會認為郭冠英這幾天頻在媒體放話已混淆視聽,有損政府與機關聲譽,影響公懲會進行調查,且經多次勸導未改善,已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考績會因此決議,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第2項規定,先行停止其職務。
新聞局長蘇俊賓並強調,郭冠英應該在3月31日前返國,配合公懲會與監察院的相關調查並辦理相關手續;郭冠英在停職期間仍具有公務員身分,新聞局提醒郭冠英應注意言行,不得再任意發表有關職務或影響調查的談話,否則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相關規定,最重1次記兩大過免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