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登載教育部長表示,現行髮禁已經解除,各校不應再有髮禁,如果學校未落實執行,嚴重者減班。
我服務的學校,就是屬於教育部歸類的尚實施髮禁的學校,當日同事看到這則新聞報導,便影印內容給訓導人員,希望學校對教育部的要求有因應之道。
嚴格管教是本校的校風,但嚴格下同時也存在許多不合時宜的規定,髮禁便是其一,禁止染髮、燙髮與髮型怪異,老師皆表贊成,但規定男生頭髮只能剃「九分平頭」(頭髮0.9公分),女生瀏海不能過眉,髮長不能越過衣領,學校老師大多認為過於嚴苛,在多次校務會議爭取後稍有放寬,然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理髮或未符合標準學生的處罰,卻令人不敢恭維。
本校多數學生,一週得上六天課,星期一至五放學後還有補習,大概只剩下週日較能抽空剪髮,而許多美容院週日休息,使得在規定時間內剪髮有一定難度,此外頭髮長度的限制,更造成許多學生未能過關;針對未合格者,學校老師建議,請校門口的理髮師傅進校幫忙修剪(價錢50~80元),如此學生頭髮可符規定,也減少抽不出時間剪髮的困擾,可謂一舉兩得。
但訓導處未接受建議,對未符合規定者(女生頭髮較寬鬆),由管理組長親自操刀,男生通通理成三分頭(好像是監獄犯人)以示懲戒。老師、家長與學生深覺不妥,但訓導處仍堅持執行的方式。
乖巧聽話的學生,偶而違規被剃光頭髮,內心頗感屈辱;而對品行不端、愛出風頭,經常違規者,也未達嚇阻作用,有些人乾脆每次都等著管理組長幫他剪不用錢的頭髮,光頭更顯標新立異、特立突出,成了眾人目光的焦點。
適切的管制對良好常規的養成有助益,但無須過度,「合理的是訓練,不合理的是磨練」,這是訓練軍人服從的方法,而對年輕的學子實在沒有必要做到如此嚴厲的地步。
教育部宣示「若未解除髮禁,嚴重者施予減班懲罰」,能否真正落實,是一個大問號,有實施髮禁的學校仍是我自為之,除非再有學生、家長,向人本或媒體投訴,否則相信教育部不可能會有多大的動作(政府機關經常是不告不理,雷聲大雨點小)。設若教育部宣示後卻沒有詳察督導,到頭來豈不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以站在第一線教師的觀察,服裝儀容某種程度的管制,確實有助學生行為的管理與導正。只要規定都在親師生可接受的合理範圍內,教育部不妨留給學校多一點自主的彈性空間!
10樓. smoker2011/04/01 11:41自由就是良知,就是真理,就是本心。
自由與紀律相衝突嗎?你沒有在自由的天地生活過,你不了解什麼是自由。自由就是良知,就是真理,就是本心。
9樓. smoker2011/04/01 09:15中國的文化在清末出現千年不見的自由風氣
中國的文化在清末出現千年不見的自由風氣,報紙什麼都敢講,言論完全自由,大學完全獨立,中學更是以培養獨立人格為宗。所以到民國初年出現許多的傑出人才與大師。可惜後來毛澤東統治中國大退步。另一方面,蔣介石統治台灣也不惶多讓,認為大陸時期的自由風氣導致江山變色,於是施以恐怖統治,戒嚴三十年,軍事教育,極權洗腦,箝制言論,封殺自由,台灣人民的思想遂被奴役化,全然不知自由何物,所幸自由主義的星火不滅,終於慢慢恢復。可是可是,許多人民已經習慣於專制極權高壓軍事化的統治方法與教育制度,認為那才是傳統與正統,自由乃是學生造反的藉口。被奴役習慣了。悲哀。謝謝 smoker的指教
自由很重要
紀律也不容捨棄
如果能讓學生有一定的自由度
又可培養守法守紀的觀念
何樂而不為之
現有教育體制規定取消髮禁
實施髮禁就是校方的不是
我單純以一線教師的立場
透過教學與管理多年的觀察
提出建言而已
學生的管理
無須嚴重到與政治的專制集權軍事統治
牽扯在一塊
平埔客 於 2011/04/01 11:29回覆
8樓. smoker2011/03/31 12:51台灣社會把青少年當作需要被管教的小孩對待
台灣社會把青少年當作需要被管教的小孩對待,用權威與壓力去導正他的方向,結果青少年長大以後不懂得被尊重與尊重別人,媳婦熬成婆,繼續用權威與壓力對待別人。歐美把青少年當作 young adults,用對待 adult 的尊重去尊重他,用對待 adult 的禮貌去尊重他,此所以歐美的高中生畢業就儼然成人一般的成熟度,自在自重,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台灣社會的自由度不夠,還是權威式的思想,這點,教育者的思想與腦袋需要先轉變才行。
7樓. 好樣2011/03/31 10:01反國復清
以前有反清復明
現在是反國復清
清朝
一開始不就對漢族的頭髮先來個
綁辮子
現在教育先從學生動手
對學生的頭髮也來個管制
有權力的人
都會找個理由來控制別人
千古不變
6樓. smoker2011/03/31 02:11他的頭髮
那是他的頭髮,你憑什麼剪?你的頭髮我可以剪嗎?老師可以約束學生的髮型嗎?學生沒有人權嗎?只有老師有決定自己髮型的自由嗎?人生而自由平等,學生例外?學生不是人?他只是學生?教育者不尊重學生的自由與人權,學生當然也不會尊重別人的自由與人權,校園霸凌就從家長與學校的錯誤示範開始,學生只看到有權者濫權,霸道者橫行,有樣學樣。- 5樓. paulao2011/03/30 14:06家長學生投訴應該是校方執行的態度與尺度而不應該是髮禁本身
所以我認為教育部宣示「若未解除髮禁,嚴重者施予減班懲罰」,實在是本末倒置. - 4樓. paulao2011/03/29 23:27再談法禁
我同意資深牽牛花說的:[學生會試探老師,大多也是從服裝儀容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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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教育部上了當首先就淪陷了!真不知道從承辦人到官員在作決策之前有花多少心思?有徵詢多少實際跟學生接觸的校長老師的意見?有沒有擷取大多數人的意見??還是就是那些坐在辦公室的高官的[想當然爾]?以為解髮禁強迫學校嚴格實施就可以天下太平,學生家長都會感激??
- 3樓. paulao2011/03/29 11:12古人的擇善固執是有道理的
古人的擇善固執是有道理的
只要拿得出令人信服的道理,您最後的理由就是!我絕對贊同你們學校堅持的理由!..
年輕孩子的心志尚未成熟,情緒更是受赫爾蒙的影響而容易衝動或軟弱.校長教師的責任不只是在教導他們也要糾正他們的錯誤觀念(錯誤觀念導致錯誤行為),有很多想法要試著去理解,找到癥結卻[解去這個結],讓他跟我們同理心,大人絕不能站在權威的角度作出過度的責罰!尤其傷害孩子自尊心的責罰方式絕對不可!!
但相對的,學生對校方的師長與規定要懂得尊重!!
- 2樓. 資深牽牛花2011/03/29 10:20有所堅持
以前聽我導師班的孩子說過
我什麼都很好,也很好溝通,就只是服裝儀容很機車,他們也能接受啦
這個年齡層的孩子愛美、愛標新立異、愛搞怪,我們也都理解
但是很多偏差行為,也是由這些小地方開始
所以個人覺得,還是應該有所堅持
- 1樓. 江依萍2011/03/29 09:55砸自己的腳吧..
若未解除髮禁,嚴重者-----施予減班懲罰..
但宣示卻無法詳察督導,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吧!
贊成!!
認同適切的管制,對良好常規的養成有助益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