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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農民陳情土地被蓋堤防補賞費卻遲未發放 !
2010/10/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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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利/斗六報導】水利署第5河川局興建雲林縣虎尾溪斗六
市虎溪段等堤防工程完工多年,依當初協議行水區私有地補償費1億
多元應於94年發放,但迄今仍無下文引發民怨,30多位地主向立委劉
建國陳情,5河局允諾最遲在101年補償,但執行方案仍待協商。
莿桐鄉民代表廖秋蓉說,虎尾溪斗六市虎溪段、大北勢甲六埤段及莿
桐鄉大美段等堤防工程早在92年已完工,工程用地徵收費於93年如期
發放;但堤防內行水區私有地,5河局雖允諾在94年發放補償費,但
事隔5年卻毫無下文,嚴重損及地主權益。
「我們的土地都在堤防內河道,如何耕作?」林姓等農民不滿地說,
當初堤防要施工時,相關官員在協調會上口口聲聲說會補償,農民只
好乖乖地蓋了動工同意書;但發放作業一拖多年,有地主苦等不到補
償費已死亡,也有人自認無力繼續和政府鬥只好把土地賣了,迄今仍
等不到補償費。
農民表示,堤防施工時,因5河局表示會補償,因此地主都任由施工
單位取自河道私有地土方回填工程;但堤防完工後,不但求償無門,
更因堤防未建越域道路,造成農機無路可走,農產品也無法搬運,農
民損失慘重,欲哭無淚!
經立委劉建國邀請5河局官員協調,同意明年6月完成水理分析,9月
提報水利署檢討,在取得相關土地所有權狀後,於明年底進行河道疏
浚,101年辦理用地徵收,地主可另獲配合施工獎勵金。
若改由河川局報請水利署籌措經費,俟報奉核定編列預算後,再依規
定辦理徵收並進行河道施工,補償費發放時程可能縮短,但地主無法
另獲獎勵金。上述2項方案將擇1辦理,目前仍協商中。
市虎溪段等堤防工程完工多年,依當初協議行水區私有地補償費1億
多元應於94年發放,但迄今仍無下文引發民怨,30多位地主向立委劉
建國陳情,5河局允諾最遲在101年補償,但執行方案仍待協商。
莿桐鄉民代表廖秋蓉說,虎尾溪斗六市虎溪段、大北勢甲六埤段及莿
桐鄉大美段等堤防工程早在92年已完工,工程用地徵收費於93年如期
發放;但堤防內行水區私有地,5河局雖允諾在94年發放補償費,但
事隔5年卻毫無下文,嚴重損及地主權益。
「我們的土地都在堤防內河道,如何耕作?」林姓等農民不滿地說,
當初堤防要施工時,相關官員在協調會上口口聲聲說會補償,農民只
好乖乖地蓋了動工同意書;但發放作業一拖多年,有地主苦等不到補
償費已死亡,也有人自認無力繼續和政府鬥只好把土地賣了,迄今仍
等不到補償費。
農民表示,堤防施工時,因5河局表示會補償,因此地主都任由施工
單位取自河道私有地土方回填工程;但堤防完工後,不但求償無門,
更因堤防未建越域道路,造成農機無路可走,農產品也無法搬運,農
民損失慘重,欲哭無淚!
經立委劉建國邀請5河局官員協調,同意明年6月完成水理分析,9月
提報水利署檢討,在取得相關土地所有權狀後,於明年底進行河道疏
浚,101年辦理用地徵收,地主可另獲配合施工獎勵金。
若改由河川局報請水利署籌措經費,俟報奉核定編列預算後,再依規
定辦理徵收並進行河道施工,補償費發放時程可能縮短,但地主無法
另獲獎勵金。上述2項方案將擇1辦理,目前仍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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