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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古坑鄉三代表涉案定讞將解職補選或遞補
2010/10/08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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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利/古坑報導】雲林縣古坑鄉代表會上屆主席選舉賄選案
,涉案的現任代表魏麗華、高吳梅菊、葉德義等3人,上訴被駁回定
讞,依法將被解職,遺缺由鄉選務作業中心辦理補選或遞補。
雲林縣府民政處今天表示,鄉公所在接獲縣府解職公文後,應在公告
日起3個月內進行補選或遞補。
古坑鄉代會第18屆主席賴正穎、副主席魏麗華和代表高吳梅菊、葉德
義、江清漢和黃忠興等6人,被控涉及主席賄選案,其中賴正穎上訴
更四審維持有期徒刑3年6個月、禠奪公權3年;魏麗華、高吳梅菊、
葉德義、江清漢等4人各3年2個月、禠奪公權2年;黃忠興因罪證不足
改判無罪。
賴正穎等5人上訴案最高法院於9月16日裁定駁回,全案定讞。其中賴
正穎、江清漢本屆競選連任落敗,魏麗華、高吳梅菊及葉德義等3人
為現任代表,依地方自治法規定將解除其職務。
縣府民政處長許根尉表示,依選罷法規定,各選區現職民意代表經法
院判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或禠奪公權者,其缺由該選區第1高票落
選人順位遞補,第1選區原將遞補2席,但該選區落選人只有被判決確
定的賴正穎無人可遞補,依法將進行補選,其中1席是婦女保障名額
;第2選區將由第1高票落選人陳瑞斌遞補。
,涉案的現任代表魏麗華、高吳梅菊、葉德義等3人,上訴被駁回定
讞,依法將被解職,遺缺由鄉選務作業中心辦理補選或遞補。
雲林縣府民政處今天表示,鄉公所在接獲縣府解職公文後,應在公告
日起3個月內進行補選或遞補。
古坑鄉代會第18屆主席賴正穎、副主席魏麗華和代表高吳梅菊、葉德
義、江清漢和黃忠興等6人,被控涉及主席賄選案,其中賴正穎上訴
更四審維持有期徒刑3年6個月、禠奪公權3年;魏麗華、高吳梅菊、
葉德義、江清漢等4人各3年2個月、禠奪公權2年;黃忠興因罪證不足
改判無罪。
賴正穎等5人上訴案最高法院於9月16日裁定駁回,全案定讞。其中賴
正穎、江清漢本屆競選連任落敗,魏麗華、高吳梅菊及葉德義等3人
為現任代表,依地方自治法規定將解除其職務。
縣府民政處長許根尉表示,依選罷法規定,各選區現職民意代表經法
院判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或禠奪公權者,其缺由該選區第1高票落
選人順位遞補,第1選區原將遞補2席,但該選區落選人只有被判決確
定的賴正穎無人可遞補,依法將進行補選,其中1席是婦女保障名額
;第2選區將由第1高票落選人陳瑞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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