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今天對新科斗六市長簡明欽提當選無效之訴
2009/12/14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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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維斌/虎尾報導】選舉結束,但檢察官查賄腳步沒停,今天
除再傳喚虎尾區一名縣議員落選人樁腳之外,也起訴台西區兩名樁腳
;同時也對斗六市長簡明欽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這也是雲林縣今年三
合一選舉第一起當選無效案,雲林地方法院最慢須在半年內對簡案完
成審查宣判,不過宣判前,簡明欽仍可宣誓就職。
雲林地檢署今天再傳喚虎尾區十多名選民與樁腳,他們認為選舉結束
,所支持的候選人也沒當選,為何檢察官還傳喚,感到不解,但檢方
強調,賄選不因選舉結束而不罰,不管候選人當落選,犯罪事實存在
,照樣起訴判刑。
此外,台西區候選人的樁腳吳朝景在陳信雄介紹下,今年十一月間,
交付一萬元給蔡秀卿,以每票五百元買蔡家六票,餘額請蔡代為向親
友買票,蔡收下賄款並依約行事,檢察官今天偵結起訴吳朝景、陳信
雄依選罷法起訴,蔡等六名選民則緩起訴。
同是台西區的另一縣議員候選人的樁腳黃乃徽今年十一月底,交付五
萬元給台西鄉民李金城,再向吳義等人以每票五百元買票,黃等三人
昨天也被起訴。
另外,針對斗六市長當選人簡明欽,涉於今年九月,交付三萬三千元
給斗六江厝里玄安宮,舉辦進香餐宴,案經檢調追查,簡明欽以餐會
之名行賄明確,除予起訴,今天也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檢察官說,簡明欽拿錢給廟辦餐會,還和妻子逐桌敬酒拉票,賄選對
價十分明確,檢方今天將當選無效案送交雲林地方法院審理,院方最
慢須在半年內完成審判,在判決前簡明欽仍可宣誓就職。
簡明欽表示,從事社會公益與贊助地方廟會活動經費,是他擔任議員
後平時都在做的事,因參選市長卻被曲解成賄選,真是天大冤枉,況
且「當天參加餐會不到200人,這些人也不一定有投票給我,我共獲2
萬多位選民投票支持」,若指2萬多人投票選出的市長「當選無效」
,根本不符「比例原則」,為求清白、公平與正義,將勇敢面對司法
,力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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