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槍擊案總共有兩顆子彈:
1.銅彈:長8mm,打穿吉普車玻璃後,直接命中呂秀蓮的膝蓋,從李昌鈺博士的鑑識,槍手由吉普車的右前側向左後側發射,所以目標是呂秀蓮。當然我們也可以延伸為,目標不是陳水扁,所以要特意避開陳水扁的位置。銅彈打中膝蓋後掉入車內被搜到,驗出上面有玻璃粉,是高速穿破玻璃,熱度融化玻璃所產生的細微粉末,在吉普車置物平台、座墊及腳墊上發現很多玻璃粉。呂秀蓮的傷口也有玻璃粉的殘跡。銅彈火藥有被特意減少,所以穿破玻璃後,只能穿破絲絨長褲及護膝,打傷呂秀蓮皮膚,就掉入車內了。
2.鉛彈:長8mm,劃破陳水扁的肚皮,由右方略斜向左下方,長達11公分傷口,尾端像打水漂一樣留下兩點傷口,顯示火藥量極少,連肚皮都要彈跳兩下,套句最近筆電廣告,打水漂要選輕、薄的,打肚皮似乎也怕受傷太嚴重,要把火藥量刻意降低,所以連夾克都穿破不了。此顆鉛彈頭,能抵抗地心引力及直線路徑,向左撞擊肚皮三次,留下末端兩點,在失去火藥動力後,自己轉彎停靠在襯衫與夾克之間,維持15分鐘以上不墜,當中陳水扁還不斷揮手、彎腰、轉身,自己行走進急診室,最後彈頭在背後腰椎第二節處被X光照出來
。在陳水扁脫掉夾克後,從夾克中掉到檢查檯上。彈頭上驗出有內衣及襯衫的纖維。
從人體圖來看,陳水扁有鮪魚肚,腹部突出,傷口在肚臍下,子彈又是右上左下角度,所以子彈位置在肚子的最凸點處下方(綠色螢光點),應該受到地心引力掉下去,但是卻在照X光時,向上爬升到腰椎第二節(紅色螢光點),簡直是匪夷所思。
3.兩顆不鏽鋼彈殼:長度1.7cm,跟鉛彈同樣讓人驚奇,歷經選舉掃街拜票,鞭炮旗幟垃圾滿地之後,擁擠的人潮散去,經過清潔人員快速掃除垃圾,路面上已經連一片鞭炮屑都看不到的乾淨鬧區馬路上,突然冒出這兩顆小小顆的彈殼,被檳榔攤老闆娘的兒子,看到晚間新聞說陳水扁被槍擊後,走到馬路上找彈殼所發現。
除了上述三樣凶器外,其他的物證同樣讓人覺得稀奇:
1.陳水扁身上的衣服:
A.內衣:除了左右兩個彈孔外,衣服上的血印顯現,陳水扁的傷口按壓後的痕跡,與一般人不同的是,陳水扁的身體壓了才會流血,不壓的話,血液流量不大,更不會被地心引力所牽引,在陳水扁繼續揮手搖晃身體時,都沒有呈現直線條的血痕,而彈孔處竟然沒有血液流出。
B.襯衫:除了左右兩處破洞外,當中還有四處小洞,同樣地,血液不會從洞口流出,而且下方的圓點血印比內衣還血量多。襯衫上有小護士藥膏。
C.夾克:下擺直筒式,李昌鈺鑑識後,左側完全無彈孔,連內裡都沒有破洞,所以那顆鉛彈絕對不會躲在內裡,跑到背部去。夾克上一大片斑點,全都是小護士藥膏,夾克上的兩處血跡沾染在衣服表層不是滲透,夾克上的小護士藥膏斑點有指紋的形狀。
D.長褲:因為陳水扁有鮪魚肚,所以長褲在陳水扁揮手搖動身體下移到肚臍的下方10餘公分處,槍擊時沒能打到長褲。而陳水扁的血液出血量少、不受地心引力影響,也沒流下來累積在褲沿處,所以沒有血跡反應,長褲是事後到官邸拿的,已經洗過,褲子上有褲腰正面上緣有二個孔洞及一破損痕但研判非子彈貫穿。
2.呂秀蓮身上的衣物:
A.灰黑色絲絨長褲:,右膝處有一彈孔,發現有血跡。膝蓋傷口血液透過護膝破洞滲透到絲絨長褲上。
B.淡褐色的棉質護膝:右膝處有彈孔,血液滲透流出。
從以上證據得到幾個結論:
1.陳水扁可能是外太空來的非人類,所以可以讓血液維持在體內循環,不會因有傷口而大量外流,更不會受地心引力牽引向下流,而且看到衣服破洞也不會忍不住流出去。此外,身體還有磁性可以吸住鉛彈,讓它在襯衫與夾克間維持不墜,跟著陳水扁在吉普車上晃動,也從吉普車走進醫院急診室。
2.我們的國安特勤隨扈智能發展有非輕微障礙,所以會把小護士藥膏塗在夾克上,用來治療傷口。總統遭受槍擊,繼續讓總統站立於車上當標靶讓槍手有再來一次的機會。
3.製造槍擊的槍手非常有人性,怕大家不知道他開了兩次槍,所以特別在馬路清掃後,又把彈殼找出來,放回馬路上。讓大家省去尋找彈殼的麻煩。
4.如果以上皆非,那所有的反常現象,只有一個可能,這是一個集體預謀的行動,陳水扁槍傷不在吉普車上造成,而隨扈塗藥動作及陳水扁言行故意製造錯覺,讓人誤以為在車上遭受槍傷,甚至找人去擺放兩顆彈殼加深印象。
人算不如天算,再多的謀略也被幾件小事破功:
1.該死的子彈竟然打到呂秀蓮的膝蓋,這絕不是故意要槍殺呂秀蓮,否則火藥量不會減少,才能造成重大傷害。我看槍手八成只打算射擊玻璃製造彈孔痕跡而已。
2.聯合報記者恰好照到槍擊瞬間的畫面,在16秒內,彈孔出現,而同時陳水扁及張春波在未被槍擊下,跟槍手頗有默契,都出現「特殊行為」。假若不是呂秀蓮中槍,則將來攝影畫面重播,陳水扁突然放下手摸肚、張春波往前查看的動作,就會被當作是被玻璃那顆子彈打到的情形。
3.該死的馬路清潔工,大白天掃甚麼垃圾,讓路面清潔溜溜,兩顆彈殼變成最醒目、突兀的存留物,以1.7公分的大小,在一堆爆竹碎片中,絕對不可能會被注意到,被掃掉的機會最高。就算看到,清潔人員也不會笨笨地特別撿起來,掃完地再放回去,而不交給警察。
有了呂秀蓮的對照組,陳水扁的傷勢跟流血量就極為不合常理,而路面的清潔,讓那兩個彈殼變成最被污染的證物,根本就不需要去探討彈殼的大小,為什麼會比後來查到的槍枝內徑還大。還討論一槍兩彈怎麼發射,甘願被犯罪者牽著鼻子走,模糊掉焦點。
- 2樓. 方正平2011/08/24 18:30關於槍彈問題,我所知道專家的出發點
不管319案是真有人暗殺或陳水扁自導自演,我所知道的槍枝專家所做的努力,都是在證明物理上的不可行,有了這樣的基礎才能推翻原有的證據重啟調查。但可惜檢察體系似乎沒有理會這樣的物理法則,全案仍以不合科學原則的證據做為結案依據。所以,建議筱倩也不需要否定當時這些專家的努力。
筱倩所提地心引力觀點,有一點倒是可以提醒。子彈是否會轉彎,會亂跑,因為陳水扁已經亂亂動,又躺下又站起來,甚至中途有沒有做彎腰動作,由於全程無錄影,子彈在背部衣服夾層高於傷口位置被發現一事,並不具備推翻原案結論的證據能力。
至於血液量為何如此稀少又不向下流,恐怕更需要醫生專業證詞,若醫生存心要唬哢以逃避壓力,也無可奈何。
不過我仍然佩服筱倩願花時間去研究一個冷案,將來若有檢察官願意自討苦吃,花時間重新調查案情,這些可疑的切入點都可以作為重新建構案情另一種解釋的有力觀點。
那些專家用科學原理都搞成鑽牛角尖了,搞到大家暈頭轉向模糊焦點。地心引力要啥科學原理?一顆蘋果拿來砸頭就知道了,畫個圖一看就知道,人的衣服被突起來的肚子或屁股撐住,會略往外寬鬆,下方是一開放空間。而陳水扁夾克下擺是毫無鬆緊帶的,傷口在凸肚下方(綠色圓點),子彈的衝力沒了,破了襯衫、夾克連內裡都沒破,連卡住襯衫跟夾克中間都不可能,只能乖乖往下掉,如何反地心引力,摩擦通過凸肚的頂點,還繞到背後(紅點)去?
陳水扁槍傷後還不斷揮手搖晃,甚至鞠躬拜票10餘分鐘,時速百公里飆車仍站在車上,之後走了十公尺進醫院,夾克長度只到屁股,這樣子子彈還能說跑到背後,還一路攀高,乾脆說鬼神作怪好了。想像力不用天馬行空,只要按常理推論就行。
血液量跟急診室護士準備器材、醫生消毒穿衣的速度,檢察官只要隨便找一家大醫院的急診室,花一個星期去觀察,就可以看到證據,大型醫院每天傷患一堆,不怕看不到被割傷者的情況,要不然自己去買一袋豬血,拿自己肚皮當實驗,看血流下來,沒有用手壓住,會是如何流下去的條紋狀,這些實驗都很簡單,沒那麼複雜。
您的假設性全都違反地心引力,就算躺下跟彎腰也不可能讓子彈上升,更何況傷口在前,彎腰只會更往下掉,而且吉普車上15分鐘全是站著的。那顆X光片的子彈就已經證明這完全是自導自演,能在阿扁躺著時把子彈放到身後,就只有當時在急診室現場的人而已。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8/24 19:45回覆 - 1樓. 張金龍/終生陸戰隊2011/08/21 10:36兩顆彈頭會說話!!!!
筱倩:兩顆彈頭材質不同,直徑也不同,已有彈道專家的報告,應列入檢討.
Alan j.L Chang C M C @ Hawaii謝謝張大哥的建議。
那些專業的問題,我就不班門弄斧了,「槍」的問題讓專業者去思考就好,我現在是針對「槍擊」的問題在討論,從槍擊目標物來看,第一顆銅彈目的是打破玻璃,當然是材質銅比較硬,用銅彈才能確保火藥量減少後,仍然可以穿破玻璃。
至於第二顆鉛彈,目的是劃破陳水扁的肚皮製造「槍傷」,可不是真的要「殺人」,所以殺傷力要降低,而且在劃破後,能迅速讓子彈停止,藏在背後製造「子彈在身上」的假象,所以找材質軟,再配合低火藥量,就連衣服都無法全部穿破,在時間緊迫下,只要在彈道前方準備個厚質的阻擋物,一槍出去,立刻可以擋住子彈(或是卡住),將子彈拿下來放入夾克內就行了。
至於直徑,我想槍手的重點是製造「槍擊」事件,不是在測試槍枝子彈的火藥裝填實驗,所以他們不會去想得那麼複雜,而現在是社會上硬要卡一槍兩彈,拿被污染的彈殼當「前提」去思考,才有直徑問題。我的分析裡面已經很確定,這是兩槍兩彈,而且一在車上中呂秀蓮、一在急診室打陳水扁肚皮,根本不用被那兩顆彈殼扭曲邏輯脈絡。
那兩顆彈殼只證明一點:整件槍擊事件百分百是預謀犯案,但是因為第一顆「隨ㄒㄧㄠˊ」竟然中了呂秀蓮,只好趕忙去擺上兩個彈殼,強化「兩顆子彈同時發射」的印象,讓人家認定陳水扁是在車上被槍擊的,否則懷疑到急診室就不利了。
看到社會上在討論如何一槍兩彈、彈道路徑怎麼走、時間怎麼抓,花一堆時間在測試火藥跟熱區,不就是上鉤了嗎?
筱 蒨-Lucifer 於 2011/08/21 11:1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