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5樓. 小肉球2010/11/10 11:40不同意您
露西佛爾說關於周占春審等日後定讞已太遲,請問,遲了什麼?
某案,碰到一名法官,判決不如人意,客觀來看就是如此,但仍可上訴,沒定讞,對方可能操弄選舉,激動什麼?
去抗爭,抗爭要有名目。
俺小肉球就是正港紅衫軍,俺這時候寶劍收鞘。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還是給您同樣的一句話: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未聞以道殉乎人者也。
請不要把反貪腐的正道拿來殉「選舉」,牽就政客利益。
抗爭的名目就很清楚:周占春的判決已經失去司法正義的客觀審理,必須站出來嚴加譴責。真關心社會,國民黨就該配合我們的訴求,共同呼籲、譴責,來吸引中間選民的支持,哪有要我們為他們的政治利益去沉默不語。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我父親健康檢查查到肝癌腫瘤3公分,還沒擴散,是要現在切割?還是急什麼,又沒有蔓延出去,等嚴重了再來處理就好?反正還可以吃中藥,還可以做其他治療,總要等不行了,再來處理不遲?
我尊重您寶刀收鞘,但我不願意在該出鞘時卻無所作為,等到大勢已去確定才要呼天搶地。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10 13:34回覆 - 14樓. 瑩雪2010/11/09 20:48為正義而走..
當初由於總統貪腐, 無恥, 刺激台灣中間份子走上街頭, 如果今天要走, 是要國民黨拿出改革的誠意, 當初大部分台灣人民把選票投給國民黨, 是唾棄民進黨的無恥胡鬧, 國民黨重獲政權是如何在鏡頭前謙卑地向人民感恩, 並承諾不負眾望. 如今已執政2年, 我們不能說做的不好, 而是應該努力的還沒做到, 這次我們就是要國民黨, 執政權力在握, 立法院多數, 許多該做的就該拿出魄力來, 真正實現大家的期待.!
說得好。那些國民黨立委政客們,真的都該打屁股,很想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21:13回覆
,所有的指責全部指向馬總統並不公平,立委們失責才更該指責。當罵錯人時,偷懶的人在後面偷笑繼續偷懶,努力的人卻被攻擊到失去士氣。沒人應該去負不是自己該負的責任,冤有頭債有主,罵對人才有快速進步的空間,而我們站出來,就是要強力指責做錯事的人,並且給努力的人一個支持鼓勵,讓他們能更有信心做下去。 - 13樓. 瑩雪2010/11/09 20:40版住...
這首歌好好聽, 悲壯帶憂傷, 歌名是啥?蘇芮--鋼鐵的心,不管是歌曲旋律或是歌詞內容,聽了都讓我心有戚戚焉的感覺。
目前就是需要小老百姓站出來,發出怒吼,我們不求名利好處,只想要一個公理正義,就算無名也頂天立地。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21:06回覆 - 12樓. 瑩雪2010/11/09 20:38預防重於治療
板主說的對極, 就是要趁現在, 五都選前,看在選票的份上, 政客才會重視百姓的訴求, 此時不做, 更待何時? 正是很好的時機, 選後誰鳥你? 現在有選票, 就有籌碼, 要馬總統正視司法公義, 真正落實民主政治, 不要再和稀泥.拿出真正的誠意來.是阿,很可悲的台灣社會,只有在選舉的時候,這些政客才會快速處理老百姓的訴求,也只有利用國民黨政客期待中間選民認同的時候,才有藉勢之力訴求老百姓的心聲。
基本上我信任馬政府有在進行司法改革,但是我們還是必須站出來,對周占春嚴加指責,才能讓法院內的周占春們不敢輕舉妄動,為所欲為,這種大是大非不能牽就現狀保持沉默,而是要善用現狀,讓我們的聲音傳出去才行。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21:03回覆 - 11樓. A.L.2010/11/09 20:20原來如此
原來都是在政治獻金法實施之前, 難怪周占春死命的要拗成是政治現金了!
心術不正的法律專業們, 真是令人心寒!
社會上因為對細節不清楚,所以就會被表面聽到的內容牽動,跟著陳水扁的說辭去找尋反擊的地方,但是陳水扁被起訴的原因就是因為有對價關係,不是單純的政治獻金,根本不能用這種說詞去模糊轉移掉焦點。
而周占春為了幫陳水扁脫罪,完全按照被告的劇本來應付社會大眾,明明沒有選舉的時候,吳淑珍照收錢不誤,而且之前庭訊扁跟珍還說吳淑珍只管陳水扁的選舉資金,其他不管,現在又變成都幫忙收錢轉給扁去幫忙民進黨選舉;而打從開始都說扁不管錢,現在又變成錢都是他在管,根本就是講到哪坳到哪,完全在鬼扯卸責,只要整個庭訊從頭聽到尾,就可以看透這對夫妻狡猾硬坳的醜態。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20:56回覆 - 10樓. A.L.2010/11/09 19:31政治獻金法
陳哲男收賄梁柏薰更一審不也是利用類似的法條為陳哲男開脫嗎?
=>更一審結果,(合議庭庭長曾德水)認定總統府對司法案件沒有監督或調查權,陳哲男也沒有因為督導民眾陳情案件,而有接觸司法機關的機會。
陳水扁若是無罪, 收的錢符合政治獻金法嗎?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49
第 9 條 政治獻金之捐贈,不得行求或期約不當利益。
前項之政治獻金,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亦不得收受。第 11 條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應開立收據。但收受以遺囑捐
贈或匿名捐贈之政治獻金,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開立收據者,免繳印花稅。第 17 條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政黨對同一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對不同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第一款
規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目前所有陳水扁的貪污案,全部都在政治獻金法93年實施前所收的「政治獻金」,所以政治獻金法不適用,只有選罷法上面的規定,不過目前查到的選罷法因為修正過,不知道當時的法條規定,在旁聽時,印象中聽到被告辯護說超過部分頂多算贈與,不違法,想要規避貪污的刑責。
但是既然有明確的對價關係,當然不能用政治獻金來接受被告的說詞,如果跟著被告的說詞牽動,那就跟周占春一樣,被牽著鼻子走,配合被告的答辯之詞了。這也是當初某人要我拿國務費跟特別費做比較,討論大水庫理論,被我拒絕的原因,因為就是不相同的東西,幹嘛跟著陳水扁的脫罪之詞起舞,如果發球權都給被告,陳水扁丟出來的議題何只這些,忙著應付他那些鬼扯淡的話就開不完的庭了。
現在就是三個法官竟然跟著被告的脫罪之詞起舞,還硬坳強辯扭曲憲法解釋,所以我們才要站出來,提醒法官們別耍白痴讓全世界看笑話,把法院的層次搞到那麼沒水平,讓人瞧不起。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19:54回覆 - 9樓. 小肉球2010/11/09 18:11太早了
寶劍不要輕易出鞘。周占春判決只一審,等定讞也不遲。
要去就去吧,五都選戰對決在即,小肉球身為藍軍,望為藍營加分,非減分。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等定讞就已經來不及挽救了,預防重於治療,同樣地,在一發生錯誤時,就必須立即阻止,而不是等到嚴重性變大時,才要出來做無謂的抗議,當三審定讞時,再怎樣抗議都無濟於事,只會被人說輸不起,是非價值早已扭曲無法回正。
我們的重點不是等到遺憾發生時,再來檢討,而是在路走偏時,就要立刻導正,才不會結局天差地遠。
老百姓總喜歡等到無法挽救才來咒罵,要不然就是還未發生,就先扣帽子亂罵。為什麼不在已經明顯出錯時,站出來導正,讓二、三審可以發揮司法威信,秉公處理,若等到三審定讞,說真的,一股作氣、再而衰、三而竭,為了無法挽回的事情站出來,我也沒力。
孟子盡心篇: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無道,以身殉道。未聞以道殉乎人者也。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18:39回覆 - 8樓.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2010/11/09 15:301121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請您們再次穿上紅衣,呼朋引伴一起走這段路了。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15:57回覆 - 7樓. 筍子2010/11/09 14:20清廉為國家富強之基礎
標語舉例,僅供參考,以表支持之微意。(採取較刺激性的文句):如1.法律已死。2.法律支持貪瀆。3.台灣是貪汙者的天堂。4.支持真正反貪汙的政黨。5..拒絕成為貪污落後國家的人民。6.還我們乾淨的法律天空。7.台灣人民拒絕貪污政權。8.紅衫精神,永遠長在。9.反對法律為貪汙者背書。10.清廉為國家富強之基礎。 - 6樓.2010/11/09 13:53
謝謝您的鮮花

老百姓期盼的司法正義是個有勇氣、膽量面對社會高層權貴,發揮正義的力量,維持公義的執行及判決,若只會對權勢之人屈服討好,就變成只能打蒼蠅不敢打老虎的司法打手。這種軟弱無能的司法人員,應該要趁早離開法律界,以免拖累司法界,破壞國家綱紀。
如果我們老百姓看到這種離譜至極的判決都選擇沉默縱容,只有發發牢騷,那又怎麼會有力量讓司法人員得到警惕?反而放縱違法亂紀之人更加囂張,認定小老百姓對他沒皮條,會讓更多的周占春們得到鼓舞,更加無法無天。
如果您無法到現場,也請麻煩將這個訊息告訴週遭曾經穿紅衣站出來的朋友,讓更多人知道我們行動的訊息。
筱 蒨-Lucifer 於 2010/11/09 16:28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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