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寫這一篇整場歡笑,喔不,竊笑聲不斷的庭訊,老實說實在有點困難,因為牽涉到不同的法律見解,及董監改選問題,以及陳敏薰賄賂1,000萬的時空背景,所以要靜下心來好好思考,偏偏這幾天又雜事頗多,所以就一再拖延,因為週二就要宣判了,所以現在趕忙專心思考,好好描述一番。
要開始敘述前,還是先解釋一下扁案的狀況,在
。)
重新整理上面的描述,按時間順序條列清楚:
再把時間拉前到發生賄選時的2004年,當時正逢扁家忙著帶有「兩顆子彈」的總統大選,結果陳敏薰還拿開發金控董監改選來攪局,扁珍一路苦苦追趕選情的當時,還要分身去關照開發金控人事安排。按照吳淑珍以前庭訊說過的話:「選舉前是最花錢的時候,錢燒得很快。」結果陳敏薰這個跟吳淑珍情同母女的人,選前一毛錢都沒捐獻過,選後十幾天才匆匆忙忙送來1,000萬元支票,時間點剛好卡在政治獻金法通過跟實施日的中間。扁珍兩人為了這個不夠「孝順」的女兒,還盡心盡力打電話關切陳敏薰的董座職位,又找林全指示、又叫馬永成出馬,台灣哪家金控這麼得到陳水扁的關愛,在所有公營銀行全被民營銀行,以小吃大整碗捧走之時,還能如此義正辭嚴的說「不准整碗捧走」,硬要幫陳敏薰安插到掐住開發金控咽喉的大華證券董事長寶座(大華證券負責開發金控股務,掌有開發金控所有股東名冊)。
而因為董監改選,陳敏薰得到最高票,所以有權決定召開董事會日期,中信集團希望提早召開,以確定經營團隊(總經理、常董),讓業務正常運作,但陳敏薰故意一直拖到規定的15日內最後一天,4月20日才召開董事會,來換取更多時間「安排」她的未來出路。
再說到陳敏薰的這1,000萬元,當初劉泰英因案具保跟陳敏薰的父親陳重義借款3,000萬元(陳敏薰出面商借給劉泰英),結果劉泰英在
再把這段時間發生的相關事件順序條列清楚:
92年下半年,中信集團開始收購開發金控股份。
92年12月,陳敏薰要求林全同意開發金控提前到93年3月召開股東會,因在總統大選期間,怕有政治不當聯想,遭到林全反對。沒兩三天,吳淑珍立刻打電話給林全,詢問可不可以提前召開,但並未積極爭取,尊重林全決定(廢話,自己大選當然比較重要。)後來開發金控董事會決定
93年3月20日,總統大選,319還搞出兩顆子彈,結果陳水扁竟然反敗為勝,繼續連任。
93年4月間,新任開發金控董事長陳木在出面與陳敏薰協調約三次左右,要她擔任台北金融大樓(101)公司董事長一職,但陳敏薰「堅持希望」要大華證券董事長。
先把這個時空背景交代一聲,接下來開始敘述精采的偽證罪開庭紀實。
- 3樓. paulao2009/09/01 15:03不論如何都要喝水
昨天看一個中醫,他說我們不能用灌水的方式,要一小口一小口的方式才能讓腸胃吸收!
如果你發現喝了水就得上廁所就是喝太快太多腸胃沒有吸收之故..所以喝水放慢至少在沒吃飯的情況下腸胃還有水分吸收,是有益健康的!
辛苦了!
謝謝paulao提供這個資訊,下次會記得帶罐水進去旁聽,那一天還好,整場笑點很多,所以都沒有跑出去上廁所、喝水,時間還真不覺得有那麼久,大家都沒想到會拖到傍晚才結束吧。 筱 蒨-Lucifer 於 2009/09/01 18:15回覆 - 2樓. 客觀看兩岸、創業與生活2009/09/01 12:08“黃金人脈”到底有多硬–陳敏薰辭101董座
其實,在民進黨執政時陳敏薰經營績效不好的問題早就多次被提出來要求撤換。這不關藍綠的問題,是有關能力的問題。
從經營角度而言,投資作生意賺錢、有贏利是前提。陳敏薰自己家是生意人,這個簡單的道理應該是很容易瞭解的。如果聘請的經營管理者是個不適任者,且多年來不止沒有贏利,反而虧損掉一半的資本額(120億)後仍安穩在座。在常理上早就被董事會撤換。
從陳敏薰離開101 董座,這件事情讓人不禁要問建立的 “黃金人脈” 到底有多硬、到底能用多久?
由這個事件應證的是自己的 “實力” 才是最實在的,惟有能力與專業具有 “含金量” 才是真正的“黃金”,才能持久。
年輕的一代可作為參考,惟有踏踏實實的努力,積累具有“含金量”的工作經驗才是工作晉升、長期的保障。以陳敏薰來看,她投資1,000萬做到101董座這個生意,當然要有「盈利」,怎麼可以她工作績效不好,就放棄掉,浪費1,000萬元,所以這個角度不同,結果也不一樣,陳敏薰站在自己角度,我們站在投資人角度。
但對那些財團來說,這個職缺是「給面子」,錢賠的是投資大眾,這些商人還要做「公關」,連個民營企業董座,都是政商勾結的籌碼,台灣的企業在這種政商管理不分之下,怎麼可能會有機會好好經營?
除了培養自己實力外,如果不掃除這種政商勾結談條件的貪腐惡習,就算我們小老百姓如何努力培養自己實力,最後還是只能淪為台勞、台傭,看著高階經營者在那交換條件,而我們拼老命努力幫他們賺錢。
筱 蒨-Lucifer 於 2009/09/01 12:35回覆
1樓. Lisa2009/09/01 02:47辛苦了!不簡單......
餓肚子?沒有休息用午餐嗎?那不是累壞了?
11點多休息10分鐘,還跟朋友討論,結果沒去上個洗手間、喝點水,本來以為中午就會結束,審判長也想快點解決,所以中午就一直開下去,誰知道陳敏勳跟律師在那不斷重複胡扯,浪費時間,對審判長的問話又不斷閃躲,結果一直開到下午4點12分才休息,這當中大家都沒吃午餐,休息。
當天不覺得累壞,只看到審判長在那問話犀利,讓陳敏勳幾次無法招架,情緒失控也洩了底,所以覺得很精采,但是結束回到家,整個人就累垮了,長達八小時專注在旁聽、做筆記,也是很累人的,想一想,法官應該更累,不過最累的,是坐在那裡被詰問,還要想辦法說謊、推諉、逃避的陳敏薰吧。
筱 蒨-Lucifer 於 2009/09/01 10:2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