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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巴以軍事行動報導是,巴勒斯坦死了一千個人(約數),以色列才只有十個人(約數),所以:以色列太過兇狠,讓對方死傷過重,自己卻無事逍遙。此外,新聞影片的內容,大都是迦薩的房屋倒塌,人員死傷,特別是,大人匆忙抱著受傷的孩子來到醫院的鏡頭。那些是,攝影記者先在醫院前就位,一有傷者來到,就可以拍攝到預定的鏡頭。如同台灣每年春節前夕,強調國泰民安物資不缺的影片片段,每年相似,也從來沒人細究,這些片段到底是誰拍的、什麼時候拍的。
典型報導中潛藏一些必須進一步追查的訊息: 1) 「以軍炸死、炸傷許多小孩」:這種的說法容易引起同情, 2) 死傷人數的比例:以交戰雙方的情況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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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怎麼攻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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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第二次黎巴嫩戰爭,就有國際媒體記者在清晨被以色列軍方的電話吵醒,請他們儘快離開就要在附近進行的軍事行動。我曾問對熟悉如何打電話到迦薩預警的以色列士兵,怎麼知道這些眾多的號碼,又怎麼知道擁有這些號碼的人住在什麼地方。他表示不方便告訴我,只說:「我們的目標不是平民,而是『要消滅以色列的恐怖份子』。我們的飛機可以飛得很低,有兩次,都是因為頭頂上的弟兄及時通知我在轉角處有哈瑪斯民兵,我才能及時避開,撿回一條命!還有,他們沒有服裝或其他識別物,特別是在晚上,因為看不清楚,常常誤殺自己人,這條賬當然又是算在我們頭上。公式是:只要是迦薩有人傷亡,一定是我們造成的!」 迦薩,客廳即軍工廠,激進份子將武器存放在四處散佈的民宅、學校、清真寺等私人或群眾聚集地點,以色列為了保護自己的國民,為了減少傷害迦薩無辜居民,發展出特殊的作戰技巧。此事後談。
Gilad Shalit。國際紅十字會要求哈瑪斯釋出Shalit生死的訊息。
影片內容:英國軍官Richard Kemp 在聯合國做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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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薩與以色列所採用的,兩種不同目的與不同方式的攻擊,才是真正「不平衡戰爭」的由來。「以簡易火箭彈經年累月讓以色列人死得越多越好」與「因不願被國際社會認為又開啟爭端,卻被自己國民控訴為不保護國民的以色列政府」,並「在轟炸前警告敵方平民走避」才開始軍事行動的國防軍,便是「死傷人數比例太過懸殊」重要的由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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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巴以新戰火的英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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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樓. 雁~《世說/德行第一》〔續〕2013/01/21 19:08拜讀您的大作:「台灣努力的方向必須修正」。這就是無形的外交宣傳成效;給讚!
我不是媒體從業人員.....筆誤;致歉!
您應是新聞學或傳播學的學者兼資深作家。
拜讀您的大作:「台灣努力的方向必須修正」。

咱們外交部主導的在瑞士訴訟案~要求正名效果不彰。
個人看法:告得好!即使效果不彰,外交部還是得做。
這就是無形的外交宣傳成效;給讚!~「瑞士聯邦法院的法語判決全文裡,對我們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稱呼,提及瑞士也曾請求台灣司法協助,且不需中國同意,並說明,台灣具備一個獨立國家的條件,不過台灣的控告動機在於要求國際承認,而「承認」,不在法庭的職權範圍之內。」
我既不是新聞、傳播學者,也不是資深作家。我是關心台灣的,住瑞士鄉下的台灣婦女。
「台灣努力的方向」,篇幅短,卻耗掉我一整月的時間。我比較四個語言的報導,確定應該沒有錯誤之後,打電話向以前台灣駐瑞士大使及台北媒體界朋友求證,請外交部駐外人員提供訊息,也請瑞士律師朋友解釋專有名詞,更上網找出瑞士聯邦法院的法語判決全文並細讀…
報紙雖刋出這短文,也不過一天時間,能接觸到的人有限。現在放入部落格裡,或許能讓更多人讀到這一訊息。
顏敏如 於 2013/01/22 05:51回覆 - 15樓. 雁~《世說/德行第一》〔續〕2013/01/19 14:57古人云「文以載道」;同理,媒體人員似也肩負著新聞忠實報導的責任。
「..... 重點是,如果台灣的司機和翻譯有其立場,他們會不會對外來記者有所影響,或帶給他什麼影響?」
看來,媒體報導不僅有國籍、政治立場問題,還有更重要的媒體人員的個人學養素質,與新聞道德等問題。
「..... 換句話說,我們所收到的提供,或買來的報導,是否也可能只是單邊、片面而已?」
正是。古人云「文以載道」;同理,媒體人員似也肩負著新聞忠實報導的責任。
作為忙碌奔波的媒體從業人員,顏敏如格主辛苦了!

確實,媒體人本身的學養素質就是關鍵!這事,閱聽人可以想像得到,媒體人自己清楚明白,台灣出去的「特派員」更是心知肚明。去發達國家,或許生活得比在台灣舒服;去發展中國家,只想儘快調職。這是種什麼心態、什麼做為?
另外,我不是媒體從業人員,卻認識台灣及瑞士的幾位媒體從業人員。
謝謝留言。
顏敏如 於 2013/01/21 00:56回覆
- 14樓. 雁~《世說/德行第一》〔續〕2013/01/15 22:18普立茲名言:新聞只有一個,就是事實、事實與事實。
格主於回覆所言讜論,均表認同。
普立茲名言:新聞只有一個,就是事實、事實與事實。
引錄網路相關論點:
「客觀中立」兩個基本價值:不涉入事件;平衡報導。
前者要求記者當旁觀者,採訪時須抑制避免投入感情。
後者反應商業主義價值,要求須兩面並陳、平衡報導,使事件能忠實完整呈現。」將來萬一釣魚台戰火爆發,中台日美四國媒體能否守住客觀中立報導?存疑。
假設,一個不會華語的國外記者到台灣採訪,他很可能需要台灣的司機和翻譯,也會多少接受這兩人的建議,或聽聽他們對採訪對象及事件的看法;情況很多,不需我贅訴。重點是,如果台灣的司機和翻譯有其立場,他們會不會對外來記者有所影響,或帶給他什麼影響?
如果,國內的媒體報導令人存疑,國外媒體對台灣的報導又如何?對方可能有連台灣人自己都不知道的資訊,也可能報導得膚淺、幼稚。以此類推,對於其他國家,我們的駐外記者會提供台灣什麼訊息?如果我們買訊息,會買到什麼樣的訊息?換句話說,我們所收到的提供,或買來的報導,是否也可能只是單邊、片面而已?
顏敏如 於 2013/01/17 01:28回覆 - 13樓. the dreamer girl2013/01/12 23:27不定時炸彈
以巴衝突彷彿不定時炸彈
隨時都有引爆的可能
記得2010年才去過以色列與巴勒斯坦自治區
沒想到和平只是一時之假像
現在又是烽火連天了
the dreamer girl~~ 最新作品:
義大利西西里島(Sicily)-特拉帕尼(Trapani)
巴勒斯坦與以色列之間的衝突不僅僅是國際大媒體所報導的而已。 顏敏如 於 2013/01/14 04:42回覆 - 12樓. 如是2013/01/12 17:01毀滅下的哀號

誠心祈三願
一願 遠離兵厄去瞋恨 天下無災無難無嚎聲
二願 社會祥和息紛爭 喜樂攜手邁向福慧路
三願 人心淨化似清晨 恰如黑暗路上點明燈 - 11樓. 雁~《世說/德行第一》〔續〕2013/01/10 03:00從「敏如觀點」看你可能不知道的「中東巴以問題」,由簡練文字所作之扼要精華,如身歷其境之傳神敘述,正是顏敏如格主新聞報導文學的個人風格。
從「敏如觀點」看你可能不知道的「中東巴以問題」,由簡練文字所作之扼要精華,如身歷其境之傳神敘述,正是顏敏如格主新聞報導文學的個人風格。

顏敏如格主於本文中,探討「典型報導中潛藏一些必須進一步追查的訊息」,十分精采。而令人感慨者,媒體報導的力量無遠弗屆,焉能不客觀中立乎?
謝謝閱讀。
客觀、中立並不表示沒有立場,而是在其他訊息多到足以通過自己的判斷檢測時,願意改變立場。然而,自己的判斷檢測因人而異,不可能放諸四海皆準。只要不激烈、不極端,基本上就不會鬧出不可收拾的大事。
人類有許多不值得鼓勵的行為,其中一種是,得到某種訊息後對某件事情有了某種印象,這印象隨著時日,不斷向固定的單一方向發展,直到成了根深柢固的「觀念」或「信念」,不但從不懷疑,更以這種私自的「觀念」或「信念」做為判斷的標準。
顏敏如 於 2013/01/14 04:51回覆 - 10樓. 晶然2013/01/02 18:11執政者之父母心在哪
我主張不應該戰爭。任何國家發生的戰爭都是侵略的野心使然,倘若執政者提升父母心,增加悲天憫人胸懷,戰爭不要發生,就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自在的活著,是基本的人權啊!只要有人類,就會有戰爭,除非改變基因。
從另一角度看,戰爭其實是求生存的手段之一。戰爭不只發生在人類身上,看看地球上其他的生物、植物不也有多種形態的戰爭?
顏敏如 於 2013/01/02 23:03回覆 - 9樓. 米蘭荅2013/01/01 14:03致候
戰爭總是帶給無辜人民傷亡或是遺憾, 謹此致上一份新年度的問候, 改天另行拜讀格主的其他文章!謝謝來訪。歡迎閱讀。 顏敏如 於 2013/01/02 23:04回覆 - 8樓. 莫大小說2013/01/01 04:11一直以來,即認定以巴情形或事實
是如顏小姐宏文所述,也認定是無解的。兩方各持充足理由之己見,世人因而無法一面倒地歸罪另一方,當然最容易指責對象是英美,硬劃出一塊土地來讓猶太子民在阿拉伯諸民族環繞的四戰之地復國
猶太人的復國必須追溯到一次大戰後的局勢,甚至19世紀末Theodor Herzl等人在歐洲的活動。這是個複雜的議題,不只「硬劃出一塊土地讓猶太人復國」所能解釋得了。不是嗎? 顏敏如 於 2013/01/02 23:44回覆 - 7樓. 沉潛2012/12/30 22:11感謝宏文
唉,因為「不平衡」,看來戰爭是沒完沒了了。
向上主禱告得再熱切,恐怕沒什麼用。
敏如小姐是否偏袒以色列,在下寧願暫擱。
期待敏如下期觀點。
不平衡戰爭(asymmetric warfare)在戰爭史上有不同的意涵。
「偏袒」在我手邊字典裡的解釋是,1)用私心袒護,2)庇護一方面。我個人的意會是,這其中包含了道德判斷。偏袒某人,表示,A錯了,B卻站在他那一方;亦即,B不辨是非,支持錯誤。
特別是政治事務,不能處處以「道德」做為支持或不支持的基準點(更何況道德的本身就有因時因地的不同詮釋)。這是我的一點淺見。
另外,一旦「偏袒」遇上了「言論自由」,其間的折衝又是怎麼回事?
顏敏如 於 2013/01/03 00:1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