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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防救體系 (一):小林村滅村 誰的錯?
2011/06/2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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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懲會調查認為,前甲仙鄉長劉建芳身為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未盡到他所應負之責任,有嚴重之行政疏失,決定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綜觀相關報導可發現,雙方所認定的事實有許多的出入,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外人在未能取得第一手資料的情況下,甚難完整還原當時整個的救災應變的情況。即便如此,我認為劉鄉長被撤職一事正好突顯了台灣災害防救體系組織權限不清的問題。

 

按我國災害防救法,災難應變層級包含中央、縣市(含直轄市)及鄉鎮三個層級。但誠如許多從事防救災的第一線專家所批評,各層級之災害防救任務區分不清,各層級之具體任務不明。此外,中央過度積極投入緊急應變,反而使第一線負責救災執行工作 (如:推動疏散收容安置、災情通報、災後緊急搶通、環境清理等災害緊急應變及整備措施)的鄉鎮應變中心功能被弱化,所被賦予的資源和能力也很有限。

 

再者,針對不同種類的災害,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各司其職:水災是經濟部負責、土石流是農委會負責、道路中斷則是交通部負責。這樣的分工體制,不僅不符合面對救災時的實際複合需要,也讓最下層級的鄉鎮可能面臨上頭指令彼此矛盾不協調的情況,而難以將中央應變決定落實至最前端之執行面。

 

因此,小林滅村究竟是誰該負責?這問題恐怕讓我們無法單向地將矛頭指向特定個人或單位。


文章最後也推薦amisgin部落格上的一篇文章:當災難來臨時amisgin列舉不同的救災實例,來探討當災難來臨時,第一線面對災難的職務負責人當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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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06/20110617243013.html


滅村案被撤職 區長:問心無愧

中央社╱中央社 2011-06-17 22:18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王淑芬高雄17日電)前高雄縣甲仙鄉長劉建芳因八八風災小林村滅村事件遭彈劾,公懲會今天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劉建芳對這項議決感到失望,他說,在八八水災前後所做所為問心無愧。

公懲會調查認為,劉建芳身為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未確實指揮所屬人員進駐防災中心輪值,又未根據水保局及災害應變中心發布的土石流警戒預報及時撤離鄉民,造成多人死亡、近乎滅村的慘劇,損害影響甚鉅,認定劉有行政疏失,滅村不能完全歸責於天災,議決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劉建芳在縣市合併後出任甲仙區長,他表示,鄉防災中心在8月7日起就有員工輪值應變,7日葉姓員工值班,因較慢拿起電話聽筒,被誤認為沒有人員輪值,這名員工被紀2次申誡。他有通知危險地區村長撤離民眾,但小林村長(已罹難)表示沒有危險才沒有撤村,他將8月7日、8月8日與各有關單位、各村長通聯紀錄送監察院及高雄地檢署,但未獲監察院採信。

他也表示,高雄地檢署偵辦小林村滅村案,請專家學者實地勘查後已偵結。

他無奈表示,他層級低,一再說明澄清,但還是沒有人聽進去。也自信任何鄉鎮長如遭遇相同狀況,也不一定處理的比他好。他已63歲了,也不想再擔任公職。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長曾雯則表示,將等收到公懲會公文後依規定撤除劉建芳職務。也將請示公懲會後決定是否讓劉建芳申覆。

前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襲台造成八八水災時,甲仙鄉小林村9到19鄰未撤離,後方獻肚山崩塌,大量土石傾洩而下淹全村,381人死亡、16人失蹤,全鄉439人死亡、21人失蹤。監察院認為,時任甲仙鄉鄉長劉建芳未確實指揮防災救災工作有疏失,將他彈劾並移送公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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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Little Giant
2011/06/24 00:05
年代新聞
剛剛晚上的年代新聞評論節目便以此作為討論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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