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新勢公園礫間自然水質淨化工程?
2011/10/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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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訊】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民眾不瞭解的礫間水質淨化工程,以及在開工當天質疑的事項,自行準備:「十問」新勢公園礫間自然水質淨化工程的說帖,將在週六和週日舉辦的說明會中,向民眾說明清楚。
一、什麼是礫間水質淨化工程?
桃園縣政府在老街溪旁,平鎮新勢公園施作的礫間水質淨化工程,採取的是「礫間接觸氧化法」一種近自然水質淨化的施工法;其原理類似家戶用的「濾心」,工程包含兩元素,一為「礫石」,另一為「氧氣」,利用礫石在「有氧」狀態下,表面生長之「生物膜」,將水中有機物等污染物當做生長所需「食物」,達到去除水中污染物及淨化水質目的,主要功能是處理「生活污水」,無法處理「工業廢水」。
二、礫間水質淨化如何去除生活污水、糞便等產生惡臭物質?
礫間接觸氧化工程與污水處理廠最大的不同有三點:
1.礫間工程設於地下,不影響地面上部空間使用,而污水處理廠則設於地面上,佔用到地面使用空間。
2.礫間工程為不添加任何化學藥劑及不含化學處理單元之「近自然水質淨化」程序,與污水處理廠須靠加入化學藥劑去除水中污染物不同。
3.礫間工程操作維護費約為污水處理廠的1/3,對於生活污水污染物去除率卻可達到甚至超過污水處理廠的水準。
三、新勢公園礫間工程設置後是否有臭味問題?
礫間淨化屬「好氧」程序,產生廢氣主要為二氧化碳,且污水從引入到處理完回流到河川時間不到半天,加上槽體上方還覆蓋1公尺以上厚度之土壤及草皮,幾乎沒有異味;且相對新北市或台北市礫間系統多直接截流生活污水進行處理方式,新勢礫間淨化設施,還導入生活污水兩倍水量之河川水。因導入水槽之水含氧量極高,混合後處理,更不會有異味逸散問題。
四、礫石的污垢到哪裡去了?
礫間水質淨化工程設置的礫石,表層會形成生物膜分解水中污染物,在生物膜老化後會經由「曝氣作用」使其脫落,經沈澱後即稱之為「污泥」,操作人員每3~6個月會進行污泥清除,以延長礫間設施操作壽命,礫石毋須挖起更換,使用期限長達20年以上,若停止使用後地下也僅有礫石,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五、礫間淨化工程完工後,公園是否也「消失」?
正好相反,礫間接觸氧化工程最大特色即是利用地下空間設置,配合上部人工濕地(利用礫間淨化後之出流水)、景觀及遊憩場所營造,可提供民眾一處天然休閒娛樂及環境教育場所。
六、為何選在新勢公園做?
新勢公園位處老街溪中游,鄰近河段主要滙集平鎮新勢、宋屋地區主要人口密集區80%以上之生活污水,加上面積廣闊,對未來施作新勢公園上部景觀改造工程,更有加分效果。在平鎮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尚未建設完成前(約需20年),設置地下自然水質淨化工程,可達同樣淨化河川水質目的。
七、新勢公園設置對河川水質改善效益為何?為何不從上游伯公潭或龍潭地區開始設置?
國內外河川整治工作多為分階段完成,非一次到位,以污染量觀點而論,新勢、宋屋以下至中壢、平鎮地區之老街溪溪水,幾乎皆為生活污水。因此,分別優先設置中壢污水處理廠及新勢礫間水質淨化工程處理;上游伯公潭及龍潭地區匯流工業廢水比例佔大部分,應優先要求主要汙染源(如平鎮及竹科龍潭園區)進行污染減量,並進行污染排放總量管制,才可規劃於伯公潭附近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污水處理廠或礫間工程以處理老街溪上游污水。
八、新勢礫間設施,是否為華映、友達改排案或收集處理工業廢水而設?
礫間淨化法雖具有純天然、可地下化、處理效能佳、處理成本低等優點。但是,卻無法像污水處理廠一樣,處理高濃度污水及處理工業廢水。所以新勢礫間水質淨化工程,每日處理總水量30,000噸,包括截流8,500噸平鎮新榮里、新勢里及廣興里等地區之生活污水,其它則於舊社堰引入部分河川水,而舊社堰亦為農田水利會長期引用之灌溉水水源之ㄧ,反而有助提升礫間引入水質。工業廢水無法以礫間系統處理,甚至會對該系統造成危害,因此,絕非為處理工業廢水而設。
九、設置新勢礫間水質淨化工程,對平鎮市和鄰近居民有何好處?
新勢礫間工程總計投入3億4千萬元經費,縣府城鄉局將針對上部景觀進行整體大改造,總經費高達1億5千萬,將設置一座跨越至對岸中壢地區綠之橋及腳踏車空中環形步道,未來新勢公園成為往來中壢、平鎮地區重要樞紐。另外,將利用部分礫間系統處理後之出流水設置「生態景觀池」,加上礫間「地下生態教育觀察廊道」及新榮國小之「河川教育中心」,本區域將成為全國首屈一指的「環境教育基地」。而老街溪加蓋段至平鎮老街溪橋河段,亦將由縣府水務局針對河岸整體進行綠美化及自行車道設置,新勢公園將轉型成為兼具休閒、環保、教育、生態及低碳多元化功能的桃園縣新亮點,屆時亦將公開徵聘歡迎鄰近居民擔任環境教育或導覽志工。
十、如何管控老街溪平鎮前段之污水及惡臭?
事業廢水管制及生活污水,對河川水質影響相當,應同時、併行執行。針對上游工業區等大型事業廢水污染源,縣府決定於100年12月底前,訂出明確總量管制自治條例,加嚴、增訂放流水標準,限期督促事業廢水污染減量。另將於工業區放流口及鄰近承受水體(大坑缺溪),設置天羅(監視器)地網(水質自動連續監測器)系統,配合於沿岸學校、工業區等適當地點設置「水質紅綠燈號誌」,兼具落實全民監督及環境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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