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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負擔住宅遭影射債留子孫 桃市府:配合特定候選人貼標籤比解決高房價重要?
2026/06/2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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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內政部長劉世芳提及桃園市推動的「可負擔住宅」政策,並發表「不希望債留子孫、不希望把負擔與債留給年輕人」等言論。桃園市政府表示,內政部對桃園可負擔住宅的運作機制顯有重大誤解,一直在說明多次的問題上繞圈圈;可負擔住宅制度不僅不會對市府財政造成負擔,更用制度打破了市場炒作,呼籲中央相關單位,不要因選舉將近就扼殺創新政策,難道配合特定候選人貼標籤比落實居住正義更重要?房子都準備好了,行政院只要核定,年輕人馬上可以受惠,多拖一天,都是在傷害年輕人的居住正義。尤其特定候選人,曾經位居中央高位,對年輕人買不起房從來不著急,卻對買得起房的政策急著貼標籤找麻煩,令人遺憾。

桃市府指出,內政部對桃園可負擔住宅的運作機制顯有重大誤解,桃園可負擔住宅從法規、財源到交易平台,皆經過嚴謹的財務精算,採取「建商依法捐建、封閉交易」模式,不僅不會對市府財政造成負擔,更用制度打破了市場炒作,讓青年能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到自用住宅,創造雙贏外也真正做到「財政永續、世代共好」,絕無所謂「債留子孫」的可能,反而是為台灣青年世代打破高房價及炒房的居住不正義的沉重枷鎖。

桃市府說明,張善政市長開創全國之先推出「可負擔住宅」,本質上是為了在「租屋」與「購屋」之間,為年輕婚育家庭建立一個不受市場炒作影響的「第三種住宅模式」,與內政部所稱的「社會住宅只租不賣」完全不同,可負擔住宅制度涵蓋三大核心:

一、房源永續,政府零出資:桃園可負擔住宅的房源,絕大多數並非由政府編列預算舉債興建,而是透過都市計畫制度創新,由建商在特定基地開發時依法「捐建」回饋。市府在「零興建成本」的前提下取得高品質的住宅資源。未來營運及回購等相關收入,將全數挹注桃園市住宅基金,支持整體住宅政策的自給自足,包括永續支援社宅興建,不但無債留子孫的可能,更是開源之舉。目前已規劃率先提供107戶航空城安置住宅餘屋,且已有大約200戶的建商捐建案蓄勢待發,估計每年會有500戶的捐建量能穩定提供。

二、房價以貸款能力反推:內政部擔心將負擔留給想申請的年輕人?事實正好相反,可負擔住宅的定價完全顛覆傳統市場邏輯,不是依市場高房價打折,而是由專業小組參考桃園市最低生活費標準、家庭所得水準,以年輕雙薪家庭月收入的25%作為合理貸款能力,「由貸款能力反推房屋售價」。以現行推估,總價約控制在1000萬元以下。

三、限制售價,永遠可負擔:可負擔住宅設計了永久的轉售價格上限,本來買多少、原則上就賣多少,徹底壓制了投資客的炒作空間。這項制度保障了第二、三手的承購價均為可負擔之價格,確保資源能世世代代留給真正有需求的桃園年輕人。

桃市府強調,推動此政策的自治條例已於今年(115年)順利通過市議會審查,不分政黨皆表達支持,刻正全力推進各項子法與交易平台的建置工作。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照顧青年居住正義的目標上應該是一致的。桃園市政府本於創新、永續的精神,用完備的制度打造了一個既能讓年輕人「買得起、住得穩」,又能確保地方財政健全的永續體系。

桃市府誠摯呼籲中央主管機關,應以開放、鼓勵的態度多加了解桃園可負擔住宅無財政負擔的「永續循環」制度,共同攜手為婚育青年家庭打造真正安心、永續的生活環境,而非在未經詳實了解前,便影射債留子孫不實的政治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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