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砲台在二次鴉片戰爭中死傷慘烈 歷史的傷口,經歷百多年,應該要癒合了! 引用文章「外慚清議,內咎神明」 引用文章對於二分法‧‧‧ 引用文章不忍接受 引用文章對歷史人物的理解與同情 引用文章或許‧‧‧ |
鴉片戰爭是近世中西文明碰撞所產生的第一次火花,以禁煙拉開文化衝突的序幕,是中國的不幸,如果以文化挑戰與回應的模型,來理解十九世紀西方文化挾工業革命之後的能量向全球擴張的過程中,與停滯在中古時代的中華文明相遇,那種悲劇的結局,幾乎無可避免! 蓋鴉片之走私屢禁不絕,實為清廷的官僚體系腐敗之故。鴉片戰爭表面上是以禁煙為導火線,實則是經文藝復興、工業革命後的西洋文明,透過資本的運作,向全球尋找資源與市場,當其吞下印度次大陸之後,繼續東來,敲開中國的大門是遲早的事。 中英的不愉快接觸,可上溯至1793年的馬甘尼使華及1816年阿美士德使華,因為英使拒行跪拜禮,及欲平等邦交而不可得,故中英之糾紛漸趨激烈。 中國困於天朝模型的世界觀,不了解經歷文藝復興及工業革命之後的西方列強,在科技文明、政治經濟與社會制度、價值取向、文化面貌等各方面,俱與當時的中國格格不入,而仍強將東來的西方文明,視為蠻夷,以天朝上國之姿,對西方文明極盡鄙視,對中西貿易,視為只是嘉惠遠人,中國無此需要。 有謂鴉片戰爭的發生原可避免,古今之中已有各家之見,時人魏源於《道光洋艘征撫記》中便有所議論(註一)。當英商及各國商人繳出鴉片,林則徐於1839年6月在虎門銷毀鴉片之後,中英的爭議只在具結的文字上,英人同意如英船有夾帶鴉片則「貨盡沒官」,但不同意「人即正法」,這是中西方對法律認知的巨大差距所至。馳禁派的代表人物許濟之早就指出,走私鴉片的躉船泊在外洋,根本就不入港,此時義律亦向林則徐指出,鴉片走私主要靠躉船,應及早設法根除此弊,請林到澳門商議,定出個可行的方法來,並請求准英船在澳門卸貨,魏源認為這是避免戰爭的第二次轉機,可惜林則徐沒有答應義律的請求。 及至林維喜案發生,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正犯,然而義律經審訊無法確定誰是殺人者,魏源亦認為「義律拘訊黑夷五人,未獲正犯,懸賞購告犯之人,亦非故意抗違也。」,但林則徐則認為義律拒不交兇,乃「桀驁之至」,於是下令斷絕英人之補給,以迫義律就範,於是義律率英船於8月24日佔領香港島,林則徐下令水師封鎖沿海交通線,於是發生9月4日發生了九龍海戰,水師嚴重受創,卻向林則徐報捷,林即向朝廷報捷,使一向訓誡林則徐不要擅開邊釁的道光,都感染了勝利的氣氛,而於10月11日下諭「如英船仍形桀驁,即再示兵威」,使戰爭一步一步走向無法避免的道路上。 即使如此,義律於九龍海戰之後托澳門葡萄牙人代為轉圜,表示願意把走私的躉船和奸商遣送回英,請求准許正當貨船正常貿易,並同意讓海關搜查,也同意具結如夾帶私貨,則船貨充公,但不同意「人即正法」。魏源認為這是避免戰爭的第三次轉機(註二),卻在林則徐的嚴詞拒絕下錯過了!於是11月3日發生了川鼻洋之戰,兩艘英國軍艦在45分鐘內,擊沉了中國五艘最大的戰船,及擊傷其餘多艘,英艦則毫無損傷。此後雙方又經數度交火,林則徐的奏章則是七戰七捷,林則徐顯然在欺君,使一向謹慎的道光誤判形勢,終至戰爭走向一發不可收拾。 英國國會對於這場戰爭,曾產生激烈的爭論,反對黨托利黨人(現在的保守黨)提出反戰議案,經三天激烈辯論,以5票之差被否決,主戰派獲勝的一個關鍵論據,就是林則徐派兵包圍13行。 林則徐作為民族英雄的形象,實不忍將其推倒,但我們讀歷史,就是要捨榮求真,在痛苦的失敗中記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英雄倒下之後,我們仍然得清醒地面對孤獨。 對林則徐的批評,蔣廷黻的批判不是孤證,曾紀澤在「出使日記」之中的批判,更為深刻,而在福州烏石山神光寺事件中,徐繼佘直指「巨紳林少穆則徐,意在沽名」(註三)。郭嵩燾在日記中說「嘗歎京師士大夫不考古,不知今,徒以議論相持,貽誤國家而不惜。」(註四),雖然不是直接批判林則徐,但他強烈批判當時的清議之徒無知與誤國。 yadu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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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KittiO2012/02/26 11:08。
茅建海先生的‘鴉片戰爭再研究’﹐還有端木賜香的‘那一次我們挨打了’都寫得非常好。
- 2樓. behappy2011/08/28 11:02歷史的真相
遺憾是許多人為了某種情結而扭曲或隱瞞真相.謝謝你的到訪與回應!歷史在中國的傳統,一直都是為政治服務的,所以歷朝都有官修正史與野史之別,所為官修正史,說穿了就是為了政治的需要所寫的歷史!遺憾的是到了21世紀的今天,我們國人仍無法平情的去看待歷史的真相,雖然我同意歷史會有立場,不可能全然的客觀,那應止於史論的部份,但史實的部份,我們應盡可能還原真相!大陸的史學家袁偉時說大陸的百姓是吃狼奶長大的,我看台灣的百姓亦是奶水同源,只是調味稍變而已!下面的連結是袁偉時的文章:《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http://noreu2003.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973726yaduoyaduo 於 2011/08/29 19:31回覆 - 1樓. 時和2011/08/26 12:00老共對走私毒品 是唯一死刑
說穿了,伸張主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