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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手江山盡入懷
2011/07/26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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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他分享第一次嘗試夜拍星芒的照片。

『不錯阿,很漂亮。』他說:『很有妳的風格!』

『什麼風格?』她很納悶,初窺拍照殿堂的她,怎說也說不上已具有自己的攝影風格?

『一慣的沒有人物!』他停頓了好幾秒才回話。

她很無言,這算是繼前次分享百貨公司街景之後的舊事重提。那回他看完照片,問她:『妳幾時去拍攝的?』

『下班回去的時候,大約七時許。怎?』

『姑娘,妳也太神了吧!晚上七點多的百貨公司周邊,怎麼都沒人呢?』

『刻意避開人群,等那一剎那按快門,等得很辛苦呢!』

『刻意?唉!刻意就不真了!』

關於這一點,是她們之間的歧見。她認為人物歸人物,景緻歸景緻。況且,她不喜歡拍人物,更不解一窩蜂拿著相機追逐女模特兒按快門的現象。曾經給他看過一張路上偶拍放大的照片,當時他說:『哇!妳把人性都拍出來了!』。

他認為,除了人以外的照片,不論是壯闊的大景,或是細緻的微拍,頂多就是贏得一句『真漂亮!』的讚嘆。但真正要撼動人心,刻骨不忘的照片,還是得拍人物,拍出人類喜怒哀樂各種型式的情感。而退而求其次,拍的才是生活的樂趣、生命的軌跡。用流行語來形容,就是『用照片寫日記』。

她倒是沒特別想拍什麼主題,只是著迷於鏡頭中迥異於雙眼所見的世界。自由發揮之下,偶爾也有讓他眼睛一亮的作品:『沒想到從這樣的角度取景,彷彿有著故事在裡頭!』

『妳拍照拍得越來越好了。』笑靨還來不及綻開,他接著說:『開始看得出來妳在拍什麼了!』剎時還真是哭笑不得!

拍照的初衷,本來就是自己開心快樂。那就,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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