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摘錄自: http://book.bfnn.org/books/0005.htm
緣覺觀十二因緣者。一無明。謂煩惱障煩惱道。二行。業障業道。此二支屬過去。三識。託胎一分氣息。四名色。名是心。色是質。五六入。六根成。此胎中。六觸。此出胎。七受。領納前境好惡等事。從識至受。名現在五果。八愛。愛男女金銀等事。九取。是見一切境界生取著心。此二未來因。皆屬煩惱。如過去無明。十有。業已成就。是未來因屬業道。如過去行。十一生。未來受生事。十二老死。此即是四諦。所以重開者。以緣覺之人。先觀集諦。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此則生起。若滅觀者。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因觀十二因緣。覺真諦理。故言緣覺。此人斷三界見思。與聲聞同。更侵習氣。故居聲聞上。
束之不出四諦者。若流轉門。無明愛取三支是煩惱道。行有二支是業道。此五支為集諦。識名色等七支為苦諦。若還滅門。滅前十二因緣之智為道諦。證寂滅理為滅諦。
二﹑摘錄自: http://www.ctworld.org.tw/meditation/02_b05.htm
【十二因緣的意義】
一、無明:癡暗義。闇鈍之心,無照察諸法事理之慧,不能了知善惡因果,是貪瞋癡等煩惱的通稱。
二、行:造作義。由於無明煩惱,而發動身、口造作種種行為,善行稱為善業,惡行稱為惡業,所以行又稱為業,有了業行就要受報。
三、識:因過去世的無明煩惱和善、惡諸業,引生分別染心,即為識。例如人死後,神識成中陰身(註2),見到父母交合,一剎那間,生起憎愛分別之心,即投胎受生,這就是識的作用。
四、名色:名是指精神、心識,色是指物質。胎兒在母胎中,六根尚未長成,唯有心識與胎形,即稱為名色。
五、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因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由此六處而入。故胎兒在母體內,六根逐漸完備的階段,稱為六入。
六、觸:即接觸。胎兒出胎後,六根與外在塵境接觸,就稱為「觸」。
七、受:即領受。為根、塵、識相接觸所生的感受,可分為苦受、樂受、捨受。對於違逆境界,身心感覺苦痛、煩惱,稱為苦受;對順益之境,感覺身心適悅,稱為樂受;對中庸境(註3),覺不苦也不樂,稱為中庸受,又稱為捨受。
八、愛:貪染名愛。於喜好的境界,產生種種欲愛、貪愛之心。
九、取:執取境界,說名為取。心生愛著之後,更想取得、佔為己有,即為取。
十、有:因為想佔有,便以種種手段,造作種種善業、惡業,故有未來的善惡諸報,名為有。
十一、生:即未來世的受生。由於今生貪愛、取著而造業,即招感來世受生的果報。
十二、老死:衰變為老,身壞命終為死。有生則必有老、死。
【十二因緣與三世二重因果的關係】
偈曰:「無明愛取三煩惱(惑),行有二支屬業道(業),從識至受並生死,七支同名一苦道(苦)。」此即說明十二因緣與惑業苦及三世因果之關係。
茲將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的關係列表如下:
十 |
過去世 |
二因 |
無明 |
惑 |
行 |
業 |
|||
現在世 |
五果 |
識 |
苦 |
|
名色 |
||||
六入 |
||||
觸 |
||||
受 |
||||
三因 |
愛 |
惑 |
||
取 |
||||
有 |
業 |
|||
未來世 |
二果 |
生 |
苦 |
|
老死 |
心得:唯有自性為恆常,除此之外皆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