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啟
2007/06/2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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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給電小二的第一次公開連署書】:為網路劣行亮「紅牌」還不夠!
Dear all:
已收到以下大家的意見及連署。
關於針對違反公約者,予以停權時且同時封鎖IP部分,由於目前個人使用者多為浮動IP,而公司或學校多為同組IP,有可能因為鎖了該公司或該學校一個人的IP,影響其他使用者的權益;且聯合線上非司法機關,不便要求網友出示身分證件或戶籍謄本等正式文件。所以處理上還是以個人行為為判斷,以ID帳號做為停權標的。
針對違反網路城邦公約部分,經網友檢舉,初犯者我們將刪文警告;若被檢舉的網友仍繼續違反城邦公約,將予以停權一周處理。
被停權的網友復權後,若仍違反城邦公約,網路城邦將依情節輕重延長停權時間,亦不排除永久停權。
被停權的網友復權後,若仍違反城邦公約,網路城邦將依情節輕重延長停權時間,亦不排除永久停權。
電小二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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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
補充說明,若要檢舉,請務必提供被檢舉者違反網路城邦公約發言網址。
謝謝大家!
電小二 敬上 20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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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9) :
- 9樓. jenn~吹風版兒2008/02/25 21:01身份証字號
為何不用身份証字號方可申請帳戶呢..
如此即可避免同人重覆申請帳號..
舉例..奇摩交友.有管理員每天巡邏..其環境明顯較聯網單純..
諸如抄襲惡習歪風..及相互敢詰的情形少很多..
另..私祕留言連留言者名稱亦不可考.原本是顧及私人權益..
但因此使很多人誤以為其行為可以神不知鬼不覺..
在管理上..聯網紛爭似乎相較其他布落格較為頻繁..
此等情形.自敝人去年九月加入聯網後.深感層出不窮而方興未艾
如此亦使其他無辜的布落客亦為蒙塵
我等申請帳戶雖為免費..但這是目前客布落格相等待遇..
但請聯網等相關管理人員亦能提供我等一個乾淨的以文交流的平台
- 8樓. blue phoenix初訪阿里山和故宮南院2007/08/10 10:59留言呢
也比照辦理嗎?
blue phoenix
- 7樓. 梅斯普雷爾2007/07/05 15:05原來已有禁言功能。
原來已有禁言功能。在下真是後知後覺。
數學總有規則可循、愛情毫無道理可言。 - 6樓. 梅斯普雷爾2007/07/02 23:11原來早有黑名單這玩意
對了!
在下所想的黑名單功能是限定某些人不能在部落格發言,也就是禁言。
聯網的黑名單功能似乎只提到限定引用這功能。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webadmin&f_ART_ID=643572
請問,聯網的黑名單有禁言的功能嗎?
老實說,在下之前一直沒注意到有黑名單這玩意,因為不常用。
數學總有規則可循、愛情毫無道理可言。 - 5樓. 梅斯普雷爾2007/07/02 22:37增設黑名單功能
在下有個想法,提供電小二參考!與其事後再來論處,不如多一道亡羊補牢的措施。
就是籲請電小二增設回應區和訪客簿的黑名單功能,
讓不想被騷擾的部落客能自主設定黑名單來拒絕騷擾。
當然,有法必定有破,黑名單並不是萬靈丹。
但至少暫時獲得安靈的功能應該是有的。 提供您作為參考。
數學總有規則可循、愛情毫無道理可言。 - 4樓. 珍妮曾在西雅圖2007/06/23 14:03電小二辛苦了
- 3樓. 張爺2007/06/22 22:51電小二萬歲
萬歲 萬歲 萬萬歲
- 2樓. Jeff & Jill2007/06/22 20:06建議採取比較明快、警告性質的停權措施
一~三天的停權,說不上什麼處罰,但可以讓當事人冷靜一下,避免事件愈演愈烈。
處分不重,也不需要犯什麼天條才動用,算是防患未然。
請參考一下。最好動作快點,看樣子又有一兩把火準備燒了。
- 1樓. J教授2007/06/22 10:55鎖IP的建議有實質上的困難
處分的手段難以透過鎖IP來實踐,難為電小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