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一些檢察官、法官们,從學校畢業後、整日苦讀法律書籍,
卻從未踏入社會,受過社會底層酸甜苦辣、黑暗面的洗禮,
只因考試成績優異,年紀輕輕涉世未深,就幹起檢察官,開始問起案來,
又有多少冤獄由此產生,更何況在無陪審制度的制衡下,
形成法官一人高高在上,犯罪嫌疑人,辨護律師‧等,
全都得乖乖在辯論席下聆聽受教,有時連區區辯解機會也不肯給,
或許長期以來權力太大,在無人可制衡下而可為所欲為,
心態上判案的輕重早就採取自由心証,早就是心中自有定見,
早就是建立在平常的私誼交際中,
由於判案甚少根據證據顯示,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例於是產生,
早為社會所詬病!
更別說一些法官、檢察官與犯罪涉嫌公開、公然交際應酬,
公然挑戰法律人應有的分際、應有的尊嚴,
早就把臺灣司法公信力蹧塌殆盡,
卻不見任何檢察官提出檢舉,此時法律人的風骨何在?
要知保持沉默,它代表的是默許!
它代表的是缺乏道德勇氣!
它代表的是太多的人只懂得明哲保身、想置身事外,
它代表的是教育已出現問題,這個社會已缺乏反省力!
就舉三立新聞主播陳○琳幾年前曾在公開電視媒體,公開涅造、說謊為例:
民進黨會建碑定日【
事先在公開傳播媒體宣揚二二八事件,
傳達本省人遭國民黨迫害的回憶,用意來凝聚本省族群的憂患意識,
喚起族群間的仇恨意識,以便在總統大選上得利,
簡單的說這是經高人指點精心策劃的一場荒謬劇,
根據報載官方記錄及民間記錄統計顯示,
因二二八事件而死亡的本省籍及外省籍族群也不過千人左右,
其中又顯示外省人死亡數超過本省人,
事件發生在民國三十八國民政府因大陸戰事戰敗撤退來台前二、三年,
當時在台行政官署行政長官乃
也正是國民黨與共產黨在大陸交戰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
双方已殺紅眼,性命交關之際,
共產黨奸細早已滲透國府要員內,才會導致國民黨每戰必敗,
而臺灣當時的戰時芬圍也早被共產黨滲透各階層,
二二八事件從最出單純的禁煙,到共產黨員謝雪紅被抓,
無奈因當時大陸戰事戰敗,國軍軍紀不佳,暴動就如野火了原般散開,
終釀二二八事件,事件就是這麼單純,也可立碑定日 ,
反觀第二次大戰期間,臺灣十萬男人被派往南洋充當砲灰,女人被充當軍妓,
卻全都可充耳不聞,當作沒這回事,這又是甚麼邏輯,
這又如何符合法律常說的比例原則!
不料事隔五十幾年的今日,往事早已雲淡風清,
民進黨卻仍執意立碑定日,為恐天下不亂,製造仇恨,居心何在?
而在那二二八立碑定日時刻,三立新聞主播陳○琳可在不經求證下,
就拿出一張處斬照片,一而再再而三在電視台連續播放,影響大眾視聽,
事後證實這禎處斬照片,
是當時【國民黨與共產黨會戰末期】上海國府為殺雞警猴,
在遊街示眾後處斬這名哄抬物價之奸商,
不意卻被三立電視台等一干製作小組在移花接木下,
用來充當二二八事件受難者的照片,
事後主播陳○琳僅輕描淡寫在記者會以了了數語一句道歉帶過,
好像這件事從未發生,如今卻仍能臉不紅氣不喘坐在主播台,
繼續播報三立新聞,此事如果發生在國外,該電視台早該道歉,
該播報新聞的主播也早該下台,
奇怪在那個時際卻不見任何一個法官、檢察官站出來說句良心話,
一個無中都可生有刻意制造社會動亂的人,
難道就不應該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嗎?
對照李○安立委因俱双重國籍身份,卻仍任立委,領公帑,
日前被法官認定明知有双重國籍身份不得任立委卻仍任職,認有詐欺之嫌,
除追討其任職立委民代二十多年領取之公款薪資近一億二千萬外,
還判刑二年,估不論是否双重國籍就一定不愛國也罷!
疑點一:在當事人宣誓就職立委民代時有無在宣誓詞內宣達此一內容。
疑點二;都已事過境遷二十幾年卻選在這個時機提出詐欺之訴,時機起人疑竇?
疑點三:連是否有美國籍身份,都還要經由美國在台協會轉向美國政府求證,而美國來函也是語焉不詳無法得到百分百的肯定。假如此立委與美國政策持相反意見,回函結果會如何亦可推知。
疑點四:似此案件絕無可能只是一個單一事件,藍綠兩黨從以前到現在又有多少俱双重國籍身份到如今仍未浮出檯面,法律的可貴處,就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須一視同仁,法官檢察官可有照辦否,如無那就是怠忽職守。
疑點五:此案究是根據檢舉而來還是根據其它辦案作業程序而來,
如根據檢舉而來那涉及的層次又是選擇性辦案,
法律所謂詐欺就是事先明知不該但卻又故犯,
如事先未知又何來詐欺可言,
如僅單單由法官根據少數薄弱的證據就推知李立委涉詐欺,
令人好奇的是,其它成千上萬涉及貪污鬧到報上的新聞,
《如內線、如法律人不當與犯罪嫌疑人接觸,
如基金藉護盤之名隔天某支大型股成交量、價不當暴增‧‧
等不一而足〉卻能相安無事,
怎不見法官舉發、勇於辦案,
這不就是獎勵同流合污卻懲治忠良,
劣幣驅除良幣的結果,臺灣吏治勘慮,
李○安立委一向給人勤於問政,
在她二十年來問政成績,國人有目共睹,
相對一些藍綠立委整日忙於私事,交際應酬樣樣來,確能平安無事
從以往的歷史,李慶安立委問政一向予人印象優良,大眾有目共睹,
可惜過了頭從舔耳事件可看出,
而事發時當事人卻遲遲不表態舔耳事件真偽,
明眼人即知事件不單純,
此双重國籍任民代領領公帑是否涉詐欺尚待考証
與在公開媒體公開涅造史實,事後也驗證屬實
【當事人陳○琳已經在電視媒體公開道歉】!
孰輕!孰重!
社會自有公評,公道自在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