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半是看得眼花撩亂,因此,多數人都是在購買主壽險時,直接聽從保險業務員的「搭配建議」,卻不知道如何去選擇合適的醫療險如何買才能符合自己的需要。
根據統計,今年全國住院人次超過299萬人,占總人口的13%,平均每天有8,193人住院,每次住院平均天數為10.6天,這些數據正逐年攀升中。
但是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卻愈來愈多,代表以後須自費的醫療支出將愈來愈高,加上「少子化」「老年化」問題日益嚴重,未來這些額外負擔,
都得透過自己買醫療險來分散風險。
根據統計,今年全國住院人次超過299萬人,占總人口的13%,平均每天有8,193人住院,每次住院平均天數為10.6天,這些數據正逐年攀升中。但是健保
不給付的項目卻愈來愈多,代表以後須自費的醫療支出將愈來愈高,加上「少子化」「老年化」問題日益嚴重,未來這些額外負擔,都得透過自己買醫療險來支付。
一般來說,住院醫療險又分成兩種型態:實支實付與定額給付。所謂實支實付,是指住院所產生的一切醫療費用(如病房費、膳食費或其他雜費等),都可憑收據正本
請領理賠金,在所購買的保障額度內做理賠,購買額度愈高、保費愈多,但住院後理賠可以請領的限額也愈高。
定額給付型住院醫療險是採取「定額給付」的方式,不論醫療費用支出多少,一律採取定額給付,額度也是依照保戶投保的日額而定, 只需要「醫師診斷證明」或收據
複本即可以請領。
實支實付與定額給付(日額給付)的最大差異就在於實支實付型醫療會給付健保不給付, 我們要自費負擔的醫療費用支出
(見下圖)定額給付(日額給付)並不給付這一部份的費用, 它是不管被保險人花費多少, 它都是固定給付
..等等
(以某家公司醫療險商品舉例其雜費項目舉例如下) 1.指定醫師 2.指示用藥 舉例: 係指原列屬健保不給付之新醫療材料,依現況,病患或其家屬如果希望使用,必須全數自費購用,健保局為減輕病患負擔以及考慮給付的公平性,故對該類新醫療材料 改為部分給付。以塗藥血管支架之納入使用為例,對於已符合一般血管支架適應症者,健保局將按一般血管支架之價格給付醫療院所,其與塗藥血管支架之差額部分, 則需由民眾負擔。 依衛生署公告,以健保身份就醫差額負擔金額 塗藥血管支架 27,040元~61,840元 陶瓷人工髖關節 0 ~ 46,785元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 17,015元~57,015元 人工心律調節器 0 ~38,930元 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 57,240元~73,940元
(資料來源: 長庚醫院網站)
3.血液
4.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5.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6.各項檢查費用.....
部分負擔
我們到診所或醫院看病時,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自己也要負擔一小部分的錢,也就是所謂的「部分負擔」,這樣的規定主要是提醒大家醫療資源很寶貴,它是用來幫助生病的人,要用在需要的地方,千萬不可以浪費。
綜合來說,一般看門診,您要付的費用包括以下幾項: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門診藥品部分負擔。如果您在門診還有接受復健物理治療或中醫傷科治療,那麼您還要多給付「門診復健(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如果您被安排住院,那麼您在出院時須付「住院部分負擔」。
1.門診基本部分負擔
| 醫院層級 | 西醫門診 | 急診 | 牙醫 | 中醫 | |
|---|---|---|---|---|---|
| 經轉診 | 未經轉診 | ||||
| 醫學中心 | 210元 | 360元 | 450元 | 50元 | 50元 |
| 區域醫院 | 140元 | 240元 | 300元 | 50元 | 50元 |
| 地區醫院 | 50元 | 80元 | 150元 | 50元 | 50元 |
| 診 所 | 50元 | 50元 | 150元 | 50元 | 50元 |
註:
(1)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門診就醫時不論醫院層級,基本部分負擔費用均按診所層級收取 50元。
(2)門診手術及住院患者出院後30日內第一次回診視同轉診,依並得由醫院開立證明供病患使用,按經轉診規定收取部分負擔。
2.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 藥費 | 部分負擔費用 |
|---|---|
100元以下 | 0元 |
101~200元 | 20元 |
201~300元 | 40元 |
301~400元 | 60元 |
401~500元 | 80元 |
501~600元 | 100元 |
601~700元 | 120元 |
701~800元 | 140元 |
801~900元 | 160元 |
901~1000元 | 180元 |
1001元以上 | 200元 |
3.門診復健(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
如果您有在門診進行復健物理治療或中醫傷科治療,那麼同一療程自第2次起,每次只須自行負擔50元。
4.住院費用部分負擔
住院費用是以病房種類及住院日數規定不同的部分負擔比率,即使用急性病房之部分負擔比率高於慢性病房。其目的是希望民眾生病住院時,過了急性期,就應該回家療養或轉入慢性病房。
病房別 | 部分負擔比率 | |||
|---|---|---|---|---|
5% | 10% | 20% | 30% | |
急性病房 | - | 30日內 | 31~60日 | 61日後 |
慢性病房 | 30日內 | 31~90日 | 91~180日 | 181日以後 |
5.現行健保法第33條、35條已明定保險對象就醫應自行負擔部分費用;同法第 36條並規定,保險對象因重大傷病、分娩、接受預防保健服務及於山地離島 地區就醫時,免自行負擔費用。又依同法第37條規定,低收入戶成員之就醫 部分負擔,係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6.另病患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門診時,依本保險門診部分負擔作業規定,不分 層級,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一律依基層診所(50元)收取。
7.免除部分負擔的對象包括:
(1)健保卡上註記「福」或「榮」字的就醫者及三歲以下兒童就醫者。
(2)勞工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痛病就醫者。
(3)經登記列管的結核病患者,到衛生署公告指定醫療院所就醫者。
(4)同一療程,除了第一次診療需要部分負擔外,療程期間內都免除部分負擔(復健及中醫傷科除外)。
(5)持有健保IC卡的百歲人瑞〈行政院衛生署85年1月3日衛署健保字第84076121 號函〉。
(6)多氯聯苯中毒之油症患者,縣(市)衛生局核發的就診手冊,至特約醫療院 所門診者。
一.雜費各項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