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考了《空虛時代:論當代個人主義》這本書,歸納出以下幾點原始暴力法則:
1.原始社會依照榮譽和報復法則使用暴力。
2.個體服從於集體,聲望及社會評價高於一切
3.勇氣、鄙視死亡、挑戰等是備受推崇的高尚品德。
4.復仇是一種社會化工具,一種和「慷慨」一樣的價值觀。
5.暴力被常態化,祭祀和成年禮即為演示。
6.沒有人能獨佔暴力力量,也沒有人能指望他人保障自己的安危。
7.暴力的律法要求聽命,而非思考或改變。
8.野蠻的酷刑不同於情感和激動,是一種儀式活動。
關於復仇這件事,以牙還牙的確最能容忍他人,司法制度仍然無法杜絕這種「對個人暴力」等同於「伸張正義」的直覺,那是人類最原始的「平衡」機制,暴力之前同樣人人平等,因此阻礙了一個高於一切、可以定奪生死的機構存在。此法則在原始社會中,僅試用於成年男子。
人類不再遵循榮譽法則,在現代,我們對於物質、安逸及財富的渴望高過榮譽感,因教養而對冒犯和污辱不屑回應,我們不急著分辨朋友或敵人,一概皆為陌生人。個人主義興起之後,友人、鄰人、情人、親人…這些在原始社會裡的「族」或「群」反而最有機會彼此敵對。如此親近的「威脅」,無論在情感上、精神上、生存上都更加令人難以承受。
「理性」取代了暴力成為復仇的機制,理性高於一切,是一種社會化工具和一種常態。我們可以依樣寫完理性的法則,只是…
6.沒有人能獨佔理性力量,所有人都指望法院。
7.理性鼓勵辯論,只是任何思考或改變都要根據法律。
8.理性思考的出發點來自情感和激動,是一種壓抑暴力、憎恨的復仇活動。
理性本質上是以集體利益為出發點的控制,是一種針對個人暴力的限制手段,在個人遭遇傷害之後,沒有「個性化邏輯」的公平正義,在國際間也無法阻止集體的戰爭和大屠殺。現代國家相信並追求普遍存在的人道主義精神和世界和平,卻無法正視恐怖主義背後,最原始的復仇與暴力法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