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生命‧談論性
2008/10/1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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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位: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
(大家點這裡→http://cc-sex.blogspot.com/2008/09/blog-post_04.html)
- 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
- 應否廢除死刑?
這樣的好活動鼓勵大家參加。
而且只要參加活動就有機會拿錢耶
Oo也提出...參加師大辦的一場演講就送200,看看國庫什麼時候光溜溜
「公民」比「人性」,大家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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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 Luke-Skywalker2008/10/14 17:35禁不住,不如開放
我的觀點也和樓下網友的看法相同
而且這是人類最原始的需求
也是傳宗接代的主要動能
怎麼禁也是禁不了的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 1樓. nothing special2008/10/12 08:03這檔子事
這檔子事 不是說是最古老的交易行為嗎?
禁也禁不了
何必盡幹著 掩耳盜鈴的事呢?!
況且非法/禁娼 只會製造另外一批非法
倒不如 合法化
抽重稅吧.NS真善良,這樣就除了那些每週開獎的彩劵外,多給了國庫另類增產機會:p,最好抽個60-80%,讓亂營業的還是不能開。
...而且這樣,警察可以用比較平順的方式進入該單位"宣導政策"或查看看有否不當的"外國貨"或"幼齒"(要憑証才能開業),否則其他的一概照抓~~
(這是不是有點像許久年前公娼的問題...
oO角兒 於 2008/10/12 09:45回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