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犯未搜身上銬 七大疏失害一命 狂人12刀殺警
殺警兇嫌戴偉華遭移送時,還冷血地要殉職警員的媽媽好好活下去。塗豐駿攝【突 發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資淺警員前晚奉命押解通緝犯,未料警所竟派他單槍匹馬駕警車前往,並讓未上銬的通緝犯坐後座,通緝犯趁機用水果刀狂刺該警員 12刀致死。警方昨坦承未搜身、上銬、僅派一名警員獨自戒護等七大疏失,讓該名警員遇害!專家對警方執勤訓練素質低落,痛批:「便宜行事!」
枉 死警員賴智彥(27歲、警專特考班畢業,任警員僅10個月)是中山分局大直所警員,對於他的殉職,北市警察局督察長陳長勝昨坦承,警方犯下單獨戒護、未先 搜身、未上手銬等七大疏失,都是最基本作業程序!中山分局局長王慶麟亦指出,「押解通緝犯時,每名嫌犯至少有兩名警員陪同戒護。」坦言當時僅一名警員駕車 押解不符標準作業程序。台北市政府已懲處台北市警局局長謝秀能、中山分局長王慶麟等失職官員。
鑑識人員蒐證,見警車後座血跡斑斑,還有警員開槍的彈孔。李俊賢攝一警獨自載送嫌犯
這起駭人殺警案發生在前晚11時許,北市大直派出所警員鄭敏弘(25歲、警專特考班畢業,任警員僅3個月),他騎機車巡邏至北安路攔查到違反《要塞堡壘法》通緝犯戴偉華(50歲),當時鄭員未搜身、上手銬,已經犯下第一疏失。
依警方標準規定,押解嫌犯至少兩人,但警所接獲鄭員請求支援後,僅派賴智彥單槍匹馬駕警車前往。而戴偉華上警車押解前,兩名新晉警員仍未搜身與上銬,讓他有機會帶水果刀上警車。
據現場狀況,若由一名警察戒護,應讓戴偉華坐前座,用手銬將他銬在手把上,但警員卻讓他單獨坐後座。而騎機車的鄭員應把機車放現場,一同坐上警車戒護,但鄭員卻便宜行事,騎機車尾隨,導致戴偉華在警車上行兇時,根本來不及反應,更是致命的錯誤。
此外,值班台調派警力支援時,未上報給代班督勤的副所長陳國隆,成為這起殺警案等七大缺失,是導致警員賴智彥枉死主因。
警方指出,犯下一連串錯誤,才讓戴偉華有機可乘,尾隨的鄭員雖立即開槍遏止,但為時已晚,賴智彥被刺12刀,因頸部大動脈遭刺斷,至昨凌晨3時許不治。
兇嫌以水果刀刺死警員,刀上留有血跡。塗豐駿攝派出所長記過調職
中 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暨研究所系主任、所長鄭瑞隆表示,警員在逮捕、押解通緝犯時,按標準程序,搜身與上銬是基本動作。他痛批:「這次警員都沒做,我感到無法 理解,坦白說這是便宜行事!」用警車押解嫌犯時,在警力並無不足下,「車內竟只有一名警員開車,讓嫌犯獨坐後座,歸咎於上級主管督勤、調度不周的疏漏。」
督察長陳長勝也直言,這次教訓是因未落實警員基本訓練,直屬長官未盡督導之責的後果。為此台北市警局長謝秀能昨向市長郝龍斌自請處分;中山警分局長王慶麟記1小過、大直派出所長呂清安因考核監督與教育不周,記2小過並調職、警員鄭敏弘則記1大過。
戴偉華被捕後,不願製作筆錄。直到昨訊後被依殺人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時,他才低聲說:「對不起,請原諒我。」法院昨晚裁准羈押禁見。

警押解嫌犯遭刺死過程
1.警員鄭敏弘前晚巡邏時,見男子戴偉華騎單車行跡可疑,盤查發現他是通緝犯,請求值班台支援。

2.警員賴智彥開車去押解戴嫌,鄭敏弘騎機車跟在後,沒上手銬、坐後座的戴嫌持刀刺賴智彥12刀致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