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不想見父母 也不想吃南部粽">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710581.shtml?ch=fb_share
檢察官說,必須要對死者解剖,才能確定是被兇殘殺死的:
刺胸轉刃往上勾 鄭捷下手太無情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709656.shtml?ch=fb_share
有一個人去鞋店買鞋,到了鞋店以後大叫一聲,啊,糟糕,我忘了把我的腳的尺寸帶來。店員說,沒關係,我們可以當場替你量。他說,不行,我寧可相信那已經量好的尺寸,也不相信我的腳。
是不是那些受傷沒死的傷者也要來解剖一下,撿察官才能確定要用什麼理由來控罪?。。。。。因為不能對那些人解剖,所以檢察官就無法控罪了,只能拿那些有被解剖的案子來控罪?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9樓. frank0606062014/06/03 18:05
8樓. ggyywk,
應該有公設律師為其辯護
- 8樓. ggyywk2014/06/01 01:33
問題是出在鄭捷說不用請律師, 他父母似乎也沒這打算, 那就沒法進行司法控辯程序了,
這樣的情況下判一個人死刑, 即使他的確罪大惡極, 未來也會有負面作用,
我倒是認同檢察官的作法, 盡量慎重, 免得將來落人口實!
- 7樓. 麥芽糖2014/05/31 23:24脫褲子放屁
哼!
恐龍們, 好的不學, 壞的飛快!




- 6樓. 侉子赵兴鵬2014/05/31 12:25有其專業!
屍體會講話! - 5樓. 筱 蒨-Lucifer2014/05/31 11:19
驗屍的目的是要了解兇手的兇殘程度,好讓起訴時爭議最小,能速審速結,免得「程序」問題、舉證不明確,又可以拖延審理,這是「嚴謹」的態度,我不覺得檢察官弄得很複雜。如果隨便調查一下就認為可以起訴,保證那些廢死集團、民間司改會的反政府份子又能長篇大論、硬坳違反程序正義、瞎掰鬼扯一堆來阻撓妨礙審理了。
在台灣,就是有一群專門搞扯後腿、扭曲政府做事栽贓抹黑來反政府的下流人種存在。搞到現在,連一般人啥事都要怪罪「都是馬總統的錯」。
其實我覺得檢察官才真的有common sense,寧可事前準備充足,也不要事後被人抹黑草率偵辦。
- 4樓. 狐禪2014/05/31 11:12
程序可以讓複雜的事變簡單,也會使簡單的事變複雜。
但要明暸521屠殺案的來龍去脈,絕對是件複雜的事。
- 3樓. OldMan - 風景線2014/05/31 06:29
有可能智弱的媒體把“驗屍”解讀成“解剖”?
倒是,怎麼人才進看守所,居然可以接見另一個精神病的“粉絲”,這是什麼程序?
- 2樓. 蘇信2014/05/31 06:01
這種可以直接判定為外刀傷的案件並不一定須要解剖!
用凝膠灌入再取出也可以判定外傷的深度和形狀!
- 1樓. frank0606062014/05/31 03:30
非也,
解剖,那是程序的一部份,
如同任何人在醫院死亡,必須由指定的醫生宣佈 "幾月幾號幾點幾分xxx死亡"
沒有這道程序,病人還未死,拿不到死亡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