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更爭議,「 釘子戶」王家被強拆之際,郝市長無奈地說:「這是5%比95%的權益評量,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的權益。」
少數服從多數,政治真的有這麼簡單?
姑不論都更條例是否違憲、是否有修改的必要,但一位地方首長執法的理由竟然是多數決,那還有什麼不能便宜行事的?
想想發生率萬分之一以下的罕見疾病,0.1%都不到的少數人,他們所用到的醫療資源,可能是一般人的幾百倍,那難道要犧牲罕見病人的權益,避免減損多數的權益?
我國在98年底符合聯合國高齡化社會的定義,也就是逾65歲人口占全社會的7%以上,7%少數人的權益該被漠視嗎?
台灣學生運動曾掀起幾波浪潮,記得有一次,當時的總統親自到抗議現場傾聽六、七千名學生的訴求,另一次,當時的總統說:「我是廣大人民的總統,不是少數抗議學生的總統。」政治的智慧和擔當,高下立判。
在一個民主化、豐富多元的社會中,針對五花八門的議題和法令,我們隨時可能從多數變為少數,或由少數變成多數,或說,整個社會就是由許許多多的少數形成的,政府若能更細緻地看待各種關鍵或弱勢的少數,尋求更有智慧的解決之道,社會才會充滿活力和生氣。
多數決僅適合在同質性極高的社會,而多元化社會若實行多數決,為了維持本身最大的權益,我們就必須讓自己隨時保持在多數的位置,但這根本是不可能的神話,除非是進入科幻電影的情境,大家都變成同質性極高的複製人。
所以說,問題根本不在幾趴對幾趴,公平正義才是關鍵,笨蛋!
- 17樓. 對極了2012/05/04 23:10對極了
公義才是關鍵。
假設今天我投了市長一票,就表示他今後無論做甚麼是我都贊成嗎?就可凡事代表我?這讓投票的人很惶恐!
唉,直到現在,封建時代做官思想還存留著。市長是選來服務民眾,不是選來當官,不捍衛95%的合法權益,還去幫貪婪的釘子戶爭取非法利益,還有甚麼比這更不公不義。如果不依法行政,不遵守法院的判決,跟封建時代做官有甚麼兩樣。
- 16樓. NAPA2012/05/01 00:52對極了
公義才是關鍵。
假設今天我投了市長一票,就表示他今後無論作什麼事我都表示贊成嗎?就可凡事代表我?這讓投票的人很惶恐!
唉,直到現在,封建時代做官思想還存留著。市長是選來服務民眾,不是選來當官幫 95% 霸凌 5% 的。
就像耶穌體貼每個人的需要,不在意你是多數還是少數,強勢或弱勢 途途的洞窟 於 2012/05/03 01:15回覆 - 15樓. 好笑2012/04/25 09:58腦袋太簡單
版主腦袋好簡單,還在講東講西,批評別人想法簡單,好好笑。立論薄弱不堪,對於質疑回應蒼白。 - 14樓. 看不下去2012/04/24 21:09版主程度太差
本版的回應,一面倒的質疑版主的論調,版主講來講去,就是郝龍斌說的那句話與便宜行事。沒了。討論這麼嚴肅的問題,版主程度真的有夠差。
- 13樓. starpig2012/04/24 15:24你要討論都更法可以 但是不要扯王家
王家徹頭徹尾就是幹著都更蟑螂的行徑
你去搞清楚這幫人過去幾年在幹麻
把法院判決書讀讀 還有網路和媒體上王家的發言
不要說我沒告訴你
看來大家只是藉此談自己要批的,與我的文無關,王家的事,就交給你們囉
途途的洞窟 於 2012/04/24 15:35回覆 - 12樓. starpig2012/04/24 06:52政府哪裡便宜行事?說來聽聽
要是台北市政府不拆王家 把現行法令和行政法院判決視為無物
這不但叫做便宜行事
而且是枉法瀆職
「治理眾人的事,不能只是多數決,應有更細緻的空間」,文中沒評論該不該拆王家,那就像你們說的是法律問題,也不評論王家是否獅子大開口,那是他們得面對的道德爭議,也沒挑剔法官的判決,因為那就是法律啊,當時依法的確不得不拆,但市長當時說的理由是「幾趴對幾趴」就不敢苟同了,要討論的是都更過程中更完備,不讓任一方有誤解或借力使力的空間,包括你們說的,還有急於預售一空讓事情無轉寰,未來得訂在細則中。經這次經驗,政府已經要修正相關法令或做法,就看他們怎麼做吧 途途的洞窟 於 2012/04/24 14:14回覆 - 11樓. 版主真是夠了2012/04/23 21:20哪裡便宜行事,講來聽聽
這個版主真是不用功,台北市府要執法前,屢次要內政部確認。內政部回覆,依照現行法令,若不執法,就是怠忽職守。台北市政府亦等全部司法程序定讞後,才依法執行,這樣又拖了幾年。請問如何便宜行事了。
版主拿一個例子來講講,如何便宜行事,真是夠了。明明是貪婪的釘子戶不能得逞,興風作浪,就是有妳這種是非不分、便宜行事的版主在旁幫腔。好一個廉價的公平正義,那些因為釘子戶作梗,建築老舊,住宅漏水,修不勝修。沒有電梯,年邁者每日行動維艱,他們的居住正義在哪裡,妳這個愛說風涼話,呼口號的版主,可有關心嗎,我呸!妳這種便宜行事的版主,讓人看不起。
這篇文從何看出你所說的東西和各種情緒?恐怕你要解說一下!否則就是對空氣回應了!
途途的洞窟 於 2012/04/24 00:37回覆 - 10樓. starpig2012/04/23 16:16這明明是法律事件
對事情不清不楚
只憑一口不平之氣
到頭來只是滑稽一場
討論法律事件的處理方式,法令的瑕疵,至於事件來龍去脈,大家都看得很多討論很多罵很多啦,本文不再贅述,請大家自行蒐尋,不要依賴板主寫得清清楚楚。或者大家認為政府做事便宜行事就好了?不會吧 途途的洞窟 於 2012/04/23 17:32回覆 - 9樓. 獨孤客2012/04/23 11:47真想罵三字經
這位版主仁兄,隨便就丟一句別人笨蛋,王家歷經所有的法律程序與救濟,都被判決敗訴,這麼多法官的腦袋輸您這位版主。此事實的真相是甚麼?貪婪的釘子戶要求超過合理範圍的補償,這就是真相(簽名蓋章索價二億元、五億元的文件是鐵證)。
其於95%都覺得都更條件合理,獨獨釘子戶覺得不合理,那誰是笨蛋。要多少才合理,五億元補償合不合裡呢,如果合理,誰是笨蛋。如果不合理,誰是笨蛋。
是否違憲誰說了算,依照笨蛋的說法決定嗎。
講話不動腦筋,不用功,不了解真實內容,真想罵三字經,笨蛋。
那些「鐵證」大家都知啊,對此鐵證的各樣說法、陰謀、轉折,可以出一分研究報告,本文不是這種研究報告,只討論政府便宜行事心態,以後若有此研究報告再向大家報告吧!
你對我的文,只看懂「笨蛋」二字,很遺憾,你用心良苦罵了一堆,完全打在棉花上
途途的洞窟 於 2012/04/23 17:27回覆 - 8樓. elsak2012/04/23 10:5995% agree with 5%
那就讓95%同意5%吧!!
你高興了吧??
不高興!我回答過了喔 途途的洞窟 於 2012/04/23 17:2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