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條例》立法原意是積極推動老城市除舊布新、改頭換面,然近日在士林文林苑竟然爆發動員大規模警力來強制拆遷事件,讓所謂的名嘴鼓吹『少數 vs. 多數正義』的概念受到考驗:多數真能代表正義嗎?
文林苑發生抗爭原因是建商,樂揚建設,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以維護多數都更辦理戶,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強制拆除。
該條例規定建商在取得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及其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面積達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縱然未取剩餘屋主同意,可要求公權力介入強制拆除拒遷戶。
樂陽建設主張《都市更新條例》執行,最大原因是該建商在取得社區四十戶中三十八戶同意拆遷後,即開始出售預售屋來取得款項進行造屋工程,沒想到屬王家的兩戶拒絕搬遷,讓建商造屋計畫受阻。王家宣稱六代已合法居住在此地祖產超過百年,直到被通知「權利變換」時,才發現莫名其妙被樂揚建設劃入都市更新範圍。「這是我們的祖厝,我們就是不想蓋!」文林苑的王家如此表態。
最後王家透天厝雖然在團團聲援人牆保護下,仍然不敵市警局出動 "八百壯士" 拉抬而潰決,走向拆除結局。樂陽建設和三十八戶目睹拆遷過程,暗地裡該發出歡呼聲:『多數正義』得到了勝利。
事後看到的相關新聞報導是:
市長以四兩撥千斤,不痛不癢『很痛苦的決定』一辭推卸掉該肩起捍衛市民權益的真正責任;
建商噤不出聲,其實是暗爽數算將進口袋的鈔票;
還有人放消息給報社:王家取得一億元補償費,讓人眼紅地聯想:哇!這些抗爭少數原來是都更計畫蟑螂。『釘子戶』成為眾人眼中貪得無饜的都市美容化絆腳石。
唉,又是一樁霸凌的表現:造了城市外在的美,毀了人心內在的美。
根據報載,台北市都更處長說,所有參與都更的民眾,一定要重視自己的權益,因為都更的設計,本來就建立在不是全數同意的基礎上。
這個『不是全數同意的基礎上』,使人倒抽一口冷氣,原來人間所謂的正義,高度已經由濟弱扶傾的『浩然之氣』降到霸凌的『多數』了!
無獨有偶,利用『多數正義』來圈地自肥案子也發生在《舊約.列王紀上》記載西元前九百年的以色列王亞哈身上。
故事情節是這樣的:某日亞哈王看上了他在首都撒瑪利亞宮殿旁,有塊屬於拿伯的葡萄園。
亞哈告訴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吧!因為靠近我的宮;我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按著價值給你銀子。
沒想到拿伯不賣面子,對亞哈王說:耶和華絕不許我將祖先的產業給你!
亞哈悶悶不樂回宮,躺在床上,轉臉朝內,也不喫飯。
你為甚麼這樣憂悶,不喫飯呢?王后耶洗別見狀問。
我向拿伯說,將你的葡萄園賣給我;或是我把別的更好葡萄園換給你;他卻不同意,因他說那是他的祖產。亞哈回答。
耶洗別說,你現在作王治理以色列,不是嗎?只管起來喫飯,讓你的心暢快!我來想辦法將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於是她以亞哈王名義寫信,並蓋上他的印,送給那些和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和貴冑們。
信裡這樣吩咐著: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首位上。然後找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誣告他毀謗神和王;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那些在拿伯城裏居住的長老和貴冑,照著她給他們的信上所寫的而行。
他們鄭重其事宣告禁食,表示這是經過十分鄭重考慮、詢問神意後,才推拿伯坐在民間的首位上。
接著他們找來兩個匪徒和拿伯面對面坐著對質,當著百姓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眾人氣憤拿伯這樣忘恩負義,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然後長老和貴冑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對亞哈王說,將拿伯不肯賣給你的葡萄園佔取為業罷,他已經死了。
亞哈王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佔取拿伯的葡萄園為業。
這其實就是隱藏在人裡面的罪性千古不變地,再一次從土地爭奪這個機會發作出來:藉著律法條文,運作『多數正義』來謀算自己最大利益。
正是箴言 21:2 所說『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耶和華衡量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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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途途的洞窟2012/05/03 01:37
- 4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2/04/04 14:04我的娘家
沒有祖產 - 所以,我對這件事的正義發聲沒有興趣。
我只相信神的正義。
沒錯,神的正義是公正不偏袒的,珍珠有眼光,選的是上好的選擇。 NAPA 於 2012/04/04 23:26回覆 - 3樓. 天路(今日當如何)2012/04/03 15:09多數人眼中看到的只有利益
這個衝突事件......
祖產的概念是土地嗎?所以王家應該也曾拆舊屋重起新厝,但是與其他三十八戶混在一起蓋大廈,再分幾個單位,他們有說不的權力。
建商土地沒統合已經開賣預售屋,司馬昭之心!所以,王家是胳臂擰不過大腿。
我的感想:這世界非我家!
嗯,天路是定居在神裡面,是摩西禱告要世世代代為居所的地方,是有義居住在其中的新天新地。 NAPA 於 2012/04/04 23:22回覆 - 2樓. 新天新地2012/04/03 13:19遊戲規則
這世界的遊戲規則 , 不都是少數服從多數嗎?
在屬神的事工上 , 這就叫不同心 , 也表示得不到神的祝福!
少數服從多數是世界的遊戲規則,但在神國裡,沒有少數或多數的問題,而是完全跟隨聖靈的帶領。 NAPA 於 2012/04/03 13:25回覆在美國要定罪一人,需要陪審團全體同意。只要有一票不同意就不能定罪,因這關係到基本人權。今天這都更法有沒有侵害到憲法所保護的人民財產基本權利還沒經大法官釋憲讓人釋懷。
NAPA 於 2012/04/03 13:32回覆 - 1樓. 客旅貞吟2012/04/03 12:10都市更新
我年老的父母所住的公寓樓也在進行都市更新的遊說。爸媽不同意,算是少數的一群。看你寫的這篇,心有戚戚!
以強凌弱,以權欺壓,自古而今,中外皆然。只是當年,拿伯雖然死了,他的血繼續為他發聲,一個世代後,貪婪的王和王后也沒有善終。公理和公義,有時似乎靜寂,卻不是隕歿。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尋求公義之主,人的冤情,還是得伸。
嗯,這世間太多事要申訴冤情,神一一垂聽不漏掉,真是要好好感恩。 NAPA 於 2012/04/03 13:12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