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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無薪安胎假 最快5月底上路
2010/03/0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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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電子報2010-3-7〔記者曾韋禎、蘇金鳳、曹明正、周敏鴻、呂清郎、洪友芳/綜合報導〕

 勞委會婦女節前夕送大禮!懷孕婦女若有安胎需求,最快今年五月底起,將可申請無薪的安胎休養假!

期限一年有勞保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出席內政部舉辦「2010年慶祝國際婦女節百週年」記者會時表示,勞委會將修改勞工請假規則,未來懷孕婦女可持醫師證明,向雇主請無薪安胎假,為期最長一年,仍享勞保身分。

 王如玄指出,有許多婦女反映懷孕期間有出血、流產等情況,盼能請假安胎,但現行法令無此機制,雇主也可能不會同意。勞委會將修改勞工請假規則,實施安胎休養假,最快五月底、最慢不超過六月即可實施;婦女在懷孕後,出示醫師證明,可向雇主請安胎假,留職停薪,雇主不能拒絕,最長可請一年;婦女在請假期間仍保有勞保身分。

家庭照顧假放寬

 勞團和媒體都質疑,懷孕婦女可能會擔心工作因此不保,而不敢請安胎假。王如玄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有相關規範,也訂有罰則,若有違法,勞委會會介入調查。

 此外,目前只有五人以上的公司員工可申請家庭照顧假(照顧生病或有重大事故的家人,一年有七天,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影響全勤、考績、福利),王如玄說,勞委會將擴大家庭照顧假範圍,讓所有人都能申請。

 對於安胎假政策,勞工雖然叫好,但心裡還是忐忑,除了擔心工作不保,也擔心跟不上競爭激烈的工作節奏,高雄統一阪急百貨公關楊宜寧說,請長假可能影響工作表現,休了一年假再回職場時,世界都不知變成什麼模樣了,很擔心沒辦法銜接得上。

 企業主的反應則是兩極。台積電、聯電都認為是合情合理的作法,樂觀其成。台積電表示,目前該公司女員工若因懷孕,提出申請安胎假,都會核准。

企業主反應兩極

 但是金控業者則不諱言,如果請假員工的貢獻度高、較難取代,公司當然願支付成本留住人才;如果屬於表現一般,難保不會影響年度考績,甚至在遇到如裁員潮時,就會優先列入名單。因此,嚴格來說,這對勞工權益來說,宣示意義大於實質,反而讓人與年底選舉產生聯想。

台中工業區一家電腦科技的老闆更明言,勞委會如果訂出法條,最後的結果就是企業主乾脆不找已婚婦女,反而更影響婦女的就業權利。

 

安胎假 企業:恐爆婦女失業潮

2010-03-07 中國時報 【曹秀雲/台北報導】

  婦女節前夕,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拋出「安胎假」且最長可請一年政策,這項震撼彈消息嚇壞企業主。昨天工商團體、企業理事長紛紛表示,雖對勞工立意好,但對企業經營壓力很大。他們強調,這項公共政策沒有事先經過公開討論,也無配套措施,貿然實施,很可能引發另一波的婦女失業潮。

     工總理事長陳武雄表示,勞委會針對生育率降低考量提出此項政策,無可厚非。但如果安胎假過長,企業在不違反法令規定下,可能只能讓懷孕婦女做一些沒有連續性工作。陳武雄慎重說:「後續將使婦女的工作發展受到限制。」

     李成家:一年太長 小企業吃不消

     工業協進會理事長李成家指出,他不反對安胎假,但「一年太長了!短時期,一個月還能接受。」

     李成家說,人力運用與分配是中小企業生存獲利的關鍵,如果有人一請假就是一年長假,大財團企業或許可以承受,但對人力需要精算的中小企業而言,肯定吃不消,壓力太大。他強調,勞委會必須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政策才適合上路。

     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聽到訊息,第一反應是「完蛋了!」他坦白說,以後企業更不敢雇用屆齡懷孕的女性

     林秉彬表示,台灣面臨少子化問題,勞委會這項舉動,表面看似鼓勵生產,立意良善,但反面的影響,則是企業對雇用生產婦女的意願將逐步降低,因為企業有執行困難度的困擾。

     林秉彬認為,這項攸關勞工與企業的公共政策,勞委會在拋出前,沒有任何公開討論(如公聽會),卻閉門造車做決策,可能導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企業與政府以及勞方與資方「衝突一定會發生的。」

     林秉彬:屆齡懷孕婦女 沒人敢雇

     一位不願具名的企業負責人提出相同看法。他表示,自己在大陸的公司,最近就面臨相同問題,一位女性員工因為懷孕,經常提出法令要求保障福利,「三番兩次來鬧,哪有老闆吃得消。」這位企業主說,他不能違反法令,但等到這位女性員工生產完後,他就要考慮是否繼續聘用類似員工,因為付出的成本太高,吃不消。「企業如果被這些政策壓垮倒了,大家也別玩了!」

勞團婦團:看得到吃不到

2010-03-07 中國時報 【朱芳瑤/台北報導】

     三八婦女節前夕,政府送懷孕婦女勞工一個大禮,研擬實施「安胎假」。對此,勞工與婦女團體均表示樂觀其成,但也強調,重點在政策能否落實,政府應加強宣導,否則懷孕勞工若擔心丟了工作,還是不敢請安胎假,政策的美意將大打折扣。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表示,部分懷孕婦女因體質關係確實有安胎的需求,一個明確的「安胎假」,有利於女性爭取權益,不過,雇主對安胎假的反映,以及這項政策能否確實落實,都還需要再觀察。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祕書長孫友聯則指出,過去不乏有惡劣雇主,連產假都不讓勞工請,或是在勞工懷孕初期便予以解雇,這種情形在私人企業尤其嚴重。他擔心許多勞工怕被公司炒魷魚,不敢多請假,即便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訴,也會覺得麻煩。

     孫友聯強調,政府若有意實施安胎假,保障懷孕勞工的工作權,在制度上應有更嚴格的設計,確保安胎假能夠落實,不要讓勞工「看得到,吃不到」!

     黃天如/台北報導

     一年多前懷孕初期因發生出血症狀,為遵從醫囑安胎,媒體工作者陳柏因把年假、病假等有薪假全湊起來,臥床了一個半月才保住孩子。對於安胎假新政策,她認為「無薪」是一大缺失,建議政府應比照育嬰假概念,至少補助安胎婦女前三個月六成薪。

     兒子「養樂多」已一歲兩個月的陳柏因說,懷孕兩個月時醫師發現她因胎盤剝離有出現症狀,若不休息,很可能會流產。她在老闆的支持之下,把能請的有薪假,包括可領全薪一個月一天的生理假、年假,以及半薪的一年30天病假、14天事假,全都用來安胎。一個半月後經醫師評估情況穩定,才回到工作崗位。

     她說,政策好歸好,但是留職「停薪」規定卻讓人失望。因為,除非是長期須安胎的孕婦,否則短期安胎一、兩個月的人,一定會先有薪假,無薪的安胎假反而一點幫助都沒有。

勿重蹈「育嬰假對立」覆轍

2010-03-07 中國時報 【朱芳瑤/特稿】

     勞委會「安胎假」政策即將上路,除了保障女性勞工的就業權益,更有試圖搶救台灣持續探底的生育率意義。但如同政府當初制訂育嬰假,企業也對安胎假很感冒,勞委會不宜太樂觀,需拿出配套措施落實政策;企業則應用更長遠的眼光來看待安胎假,不該一味反對,畢竟,生育率低迷,也會牽動未來的人力素質。

     為了讓女性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同時解決台灣的少子化危機,勞委會從推動育嬰假、育嬰津貼,到昨天提出「安胎假」,站在勞工的立場,這些政策值得肯定。

     然而,勞委會官員指出,多數工商團體對安胎假都說「沒有問題」,但媒體實際訪問企業後卻發現,企業主一片反對聲浪,讓人不禁擔心,勞委會是否樂觀過頭了?

     企業主以影響人力調配、增加成本負擔等原因反對安胎假,勞委會在推動育嬰假、實施育嬰津貼時也曾遇過。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人力銀行調查,育嬰津貼實施至今,仍有三成民眾想請而不敢請育嬰假,原因就是擔心育嬰假結束後被調職,或被間接裁員。安胎假勢必也會面臨相同問題,這也是民間團體所擔憂的,勞工可能看得到,卻吃不到。

     因此,勞委會除了要思考如何說服企業,更要祭出配套措施,以落實政策的美意。否則,若真如企業主所言,安胎假的實施反而降低雇主對屆齡生育女性的接受度,並非各界所樂見。

     根據調查,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已逼近五%,有許多女性員工的表現與男性一樣傑出,甚至更好,企業主應從留住好的女性員工角度正面思考育嬰假、安胎假的制訂,不應一味反對,如此才可為女性營造出更友善的職場,當女性可以兼顧工作與育兒時,是不是更能為企業創造出更好的成績呢?

 評-安胎假很讚

2010-03-07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婦女節傳來好消息,政府打算修改法規,讓孕婦可以有留職停薪的安胎假;如果成真,婦女及勞工的權益又多了一道保障。

     當然,有些雇主可能要犯嘀咕了。按照規劃方案,將來只要有醫師證明,懷孕勞工就可申請安胎假;這段期間不但留職停薪還仍有勞保身分,最長可達一年。最重要的是,雇主不可以拒絕。

     但雇主可能擔心,產假已經夠長的了,如果生產前再來幾個月的安胎假,算盤打一打覺得十分不划算,難免有些不甘願。

     其實,這真的是值得肯定的進步,因為和產假不同,安胎牽涉到胎兒的生命安危,通常是在有醫療上的需要時,醫生才會要求孕婦進行安胎。換句話說,安胎是為了保護胎兒的生命健康,茲事體大,不可等閒視之。

     以前並沒有安胎假,孕婦如果必須臥床安胎,沒辦法上班,往往必須向雇主請假,但卻要面對遭雇主拒絕或甚至失去工作的風險。掙扎之間,萬般為難。現在如果能強制雇主必須給予安胎假,將大大造福孕婦及胎兒。

     其實雇主不必太計較,因為既然需要專業的醫師出具證明,就應該不至於出現浮濫請假的問題。何況留職停薪期間沒有收入,馬上家裡就要多一張嘴的懷孕員工會請安胎假,應該確有其健康上的必要。雇主給人方便,也算是替自己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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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訂分類:08~10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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