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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愛情
2013/11/02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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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誠品躲雨的時候翻到一本書,名為「撕掉勵志書!」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98111

 

書中提到的觀念,簡單來說就是人的行為可以改變自己的心理,
也就是假戲做久了,便會成真。

書中的例子比如:
當我們心情不好的時候,對著鏡子強迫微笑,就會讓自己覺得好像真的比較快樂;
當我們感到消極,不想做任何事時,讓自己坐姿端正拿些甚麼瑣事來做,就會有點動力;
當我們狠心消除關於舊情人的一切,撕掉自己的日記或者刪除過去的照片,就會更快走出來;
當我們好像很嫌惡的推開美味的肥胖食物,就會覺得自己好像真的不想吃那樣東西了。

其實這蠻有道理,
我想起我每每抗拒著去上班,
又用快速的動作讓自己以為自己對上班這件事很有衝勁的時候。
畢竟人是大腦控制的,
如果我們的行為騙過了大腦,自然就會誤會自己的情緒。
只要我們逼著自己開始那個動作,後面的大腦自然會腦補完成。

比較有趣的,是關於製造愛情的部分。

以前看過類似的心理書籍,都是教人怎麼讓別人愛上自己,
這本書卻是教人怎麼愛上別人。

書裡提到,也許一開始不喜歡的人,
當你利用一些感官,做出一些像是喜歡對方或是情侶的舉動,
就會不知不覺喜歡上他了。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日久生情吧!我們將這樣的狀況感性的合理化,
卻不知道其實是我們日復一日的行為,促成這樣的結果。

那麼,如果愛情可以被製造,
我們又何以有臉將愛情捧得如此崇高?

試想,
當我讓自己和對方相處時心跳加速、讓自己不要那麼常見到對方、
讓自己每天看著對方的照片幾分鐘、讓自己想像對方是多麼難以接觸而神祕的一個人,
就可以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不啻是一種化學反應的結果?

只是有的人實驗成功,有的人實驗失敗而已。

換句話說,就是這些愛情帶來的刺激感和興奮感,讓愛情之所以為愛情,
才會有那麼多犯賤的人,在愛情裡被傷傷人罷!

 

嗯,其實我是打從心理想推翻這個理論的。

如果非要引發犯賤的基因,才配擁有愛情的話,
不要這種愛情反而是比較好的選擇,是吧?

我還是渴望一個,互相扶持的靈魂,
而不是永遠猜不透的謎題。

就只能讓自己用行為讓大腦覺得自己對這種犯賤的輪迴感到噁心。

總而言之,這本書還是提供了一些獨特的見解,
當我們了解人性的設定,或許就能更無所畏懼的去完成自己想做的事。
人生在世,有太多被別人被自己畫下的界線,
只有不斷的突破框架,人生才能獲得真正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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