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史·食貨》: 明太祖立茶法,令商人在產茶地買茶,向官府交錢購買「茶引」。 每百斤茶,交錢二百。官府設置茶局批驗所,凡茶引不相當,即為私茶。 凡犯私茶者,與私鹽同罪。 有茶無茶引,或茶貨量超出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