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连续发生数起火灾事故。日前,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亡人火灾14起,死亡17人。其中,沈阳发生2起、死亡2人,大连发生7起、死亡7人,鞍山发生2起、死亡2人,铁岭发生1起、死亡1人,盘锦发生1起、死亡4人,葫芦岛发生1起,死亡1人。14起火灾中有10起发生在居民住宅,4起发生在蔬菜大棚、仓库和办公场所。特别是,1月25日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大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9万平方米;2月2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居民楼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当前,辽宁正处于天气寒冷,风干物燥,煤电油气用量增加,易于引发火灾事故。春节临近,节日期间大型文娱活动多、商业促销活动多、各类集会多,人流物流激增,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容易引发重大火灾。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现场、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储物流等单位场所,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为重点,迅速再进行一次专题部署,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和排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标准化管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和“三查三清”活动,有效消除致灾因素,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要深入开展生动、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公众火灾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城乡运输、城镇燃气、地铁、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军工、民爆、旅游等行业领域和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学校、养老院、宗教场所、大型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监管。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資料來源:news.21cn.com/caiji/roll1/a/2016/0204/14/30584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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