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週的一個早上,鯊魚開著陳舊的小汽車,送小鯊魚跟鯊魚嫂去看病,在他們下車之後,鯊魚打了方向燈,以極慢的速度,慢慢轉入慢車道,這時,一個穿著全套高級自行車行頭的人,騎著一眼就知道身價不斐的公路賽車,高速呼嘯從鯊魚後視鏡的死角衝出,同時熟練地用左手向下比中指給鯊魚看。
鯊魚很鄉愿地想,大概他的水壺本來就是要用中指勾吧!也許這人大概是中指很長,而且靠著黃金中指賺了很多錢,家裡的汽車一台可以買十部鯊魚這台破車,而現在騎的自行車比鯊魚開的小汽車還貴吧!說不定,他只是在工作上不能講「E04」.....
沒想到,這週又跑出一個傢伙,開著Smart ( for four?) 在路上故意阻擋救護車前進,而且又是拿黃金中指出來比,這次好像是朝上........從影片上看來,他至少有三次機會讓道,但是他都沒有這麼做,而且還搞那些挑釁的把戲,果然又引發眾鄉民的憤怒,意外地讓人肉搜索變成本年聖誕節的最重要活動。人肉搜索的壓力是很大的,加上電視台也故意時時播放加上跑馬燈,又有名嘴加持相罵,果然就受不了出來投案。只是,他的理由叫做「躁鬱症」發作,想要利用心智喪失來躲避一切。
鯊魚不打算跟進一起問候他們的母親與十八代祖宗,因為,他們不配。
但是,這件事情讓鯊魚想到好幾件事情。
首先,台灣人真的很喜歡比中指,不知道是不是嘻哈MV看太多,還是因為這些人一舉手,除了中指以外,都會縮起來,前幾週的經驗,加上這個傢伙,讓我想到「富而好禮」果真很難做到。只是開個賓士與瑞士合作的SMART,就囂張到這個地步,也難怪那些開P車,F車,會在高速公路亂飆,如入無人之境。
其次,這個「躁鬱症」......其實,並不是「精神官能症」(Neurosis),而是「精神病」(Psychosis)。精神病患可否擁有駕駛執照,而且在藥物控制不大好的狀況下開車,真的該好好討論。鯊魚猜「公民團體」應該會為了精神病病人的人權,而出來反對取消精神病患的駕駛執照吧!這個議題,應該可以讓他們在2011年很有事做。
還有,車主明知到自己的小孩有「精神病」,一緊張就會做出奇怪反應,竟然還讓他開車,如今變成全民公敵,豈是一句道歉就沒有事?還是因為八十幾歲,心臟都停了,還要費力急救,怎麼不簽個「拒絕急救」,害她的兒子,為了健保,為了避免阿婆接受「無效醫療」的苦心,被大家誤解了。
更重要的是,此人得到精神病,顯然不是考駕照時候的狀態,因為那時必須接受比較嚴格的體檢。所以,他的「躁鬱症」顯然是考到駕照以後發生的。在換發執照時,竟然沒有發現這個人有精神病,可能喪失行為能力,可見駕照的換發,的確有問題。所以, 2011年開始,是否要在汽車駕照換發時,進行體檢,以及心智能力再評估?不然,下一回出毛病的時候,駕駛人又說他有「精神病」,那天發生的事情(因為吃藥?)都記不得。只是,要是真的來搞駕駛人體檢這套,除了作心智調查之外,還建議45歲以上駕駛人,都要拿出沒有冠狀動脈疾病的證明,免得有人開車開到猝死(鯊魚沒有那麼壞心,是說自費64切電腦斷層冠狀動脈血管攝影,不是心導管啦)。而所有人要接受不定時驗尿,以確定沒有吸毒,或是服用鎮定劑。假如,這些檢查都是自費,那麼,一定會讓很多人不想開車,因為開車都要花這麼多錢,這麼一來,一方面可以節能減碳,另一方面還可以讓國內醫療產業蓬勃發展,真是太棒了。
這樣看來,這位中指先生,一比中指,一踩煞車,一個心慌,一個記不得,竟然把大家罵馬總統的能量都吸收過去,又為2011年政府施政找到重大課題,而且不知不覺中促成了不分藍綠,不分族群的大聯合,功德無量啊!
要拱這位先生代表第四勢力參選總統嗎?主要政見:開車比中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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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樓.2010/12/28 04:35
- 7樓.2010/12/28 02:46A制度
A貨外觀與正貨一樣﹐價錢就差很遠﹐但用下去就發覺很多地方還是有分別的﹐因為兩物除了A貨是抄人家的設計外﹐從選料到製造﹐都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A貨可以容易分出來﹐但各國各地方的制度呢? 先進國與開發國的制度當然不一樣﹐所以生活的品質及保障就分別很大了。 東方國家硬件事事學歐美﹐但其法律制度﹐生活方式﹐教育方法﹐就以自己的土法來制訂﹔名為本國色彩或合乎國情﹐甚或本土化﹐就弄個四不像的法制出來了。
我常對那些因為覺得物價﹐樓房價便宜而想到大陸或其他國家長居的人﹐問幾個問題﹔
就是當你有急病或意外受傷時﹐你最想身在那裡?
當你不小心觸法或得罪黑白道時﹐你最想身在那裡?
當地有大災難或動亂時﹐你最想身在那裡?
如你的答案還是當地時﹐就可成行了。
在太平不算盛世的三地﹐看到一點東西﹐比較一下:
香港: 買了什麼東西﹐簽了什麼美體約﹐不管是用騙的﹐逼的都不能退錢。
在加拿大﹐我今天買了什麼﹐明天發覺你減價的話﹐我都可拿回差價﹐除了一點例外﹐什麼貨在一定時間內都能退﹐最長是三個月﹐對買家是十足十的保障。
大陸: 凡大樓火災一定死很多人。因為防火附例不一樣﹐真有火時什麼都動不了。
在加的附例可以令小工程停擺﹐大家都十足照做﹐建築大改動時連老中都不敢亂來﹐不然保險就沒有了。 舉例: 在溫市的民居不管是新建或改建都要加裝防火噴水系统。不然不發執照。
台灣: 看到響號的救護車在趕路﹐不但沒有車相讓還可擋路﹗ 而順行的都沒有停下來。
在加只要有響號公務車聽到時﹐不管來路﹐順路的車都立刻要靠邊擠﹗要停下來﹐因為這車可逆向來搶路的。你檔路的話﹐給撞死還會給告的﹗
A制度。 可怕。
- 6樓.2010/12/27 20:49偶沒神經病,但也常常比中指!
由於自己的俗辣個性 都是在車內比一比自己爽 沒人看到滴!也常常問候亂開車的那些人的老木!呵呵~~
- 5樓. shouri2010/12/27 20:12死刑
其他都是假的.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 4樓. 劉十九2010/12/27 10:18只是想要脫罪卸責的藉口
躁鬱症患者不會在事後不記得自己做過些什麼,蕭姓駕駛說因為病發,所以不記得自己有比中指,完全是胡扯!
躁鬱症雖然發病時間迅速,但臨床上鮮少有患者是「瞬發」,蕭姓駕駛說因為救護車救護車鳴警笛又按喇叭,讓他感到緊張,導致瞬間發病,根本是在鬼扯!
何況,既然感到緊張,應該是「鬱症」發作,蕭姓駕駛的反應,卻是作出「躁症」才會顯現的挑釁行為,可見所謂發病云云,完全是卸責之詞!
- 3樓. J教授2010/12/27 10:02如果我是法官
我就直接變更起訴法條,直接以殺人罪判處十年好了 - 2樓. 蘇信2010/12/27 07:41如果我是檢察官‥‥
如果我是檢察官‥‥
我會讓這個俗仔有兩個選擇!
一是以過失殺人、妨礙公務、公然侮辱三條罪名起訴!
二是讓他以『無行為能力』方式終身吊銷駕照!
因為他不再適合開車,除非有醫師能證明他的噪鬱症痊癒!
- 1樓.2010/12/27 06:48目前無法源
就只能就妨礙公務送辦至於這類人士可否繼續開車那就得等立委慢慢討論或許有一天,會通過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