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路過某郵局,發現本人在1964(民國53年)拍攝的台北橋照片(請見相片簿 景和其它第17頁)被出刊在海報上,貼在郵局附近的飲食店牆上當裝潢(如圖1-4),圖4是店內食客,用為襯托海報的大小;圖5-6是本人所拍台北橋老照片正面和側面之圖檔;圖7是當年書桌上玻璃墊下的相片,其右上角正是台北橋老照片,可以佐證照片是本人原有。
網路上的文章相片彼此流傳,傳來傳去,引用者也不知相片原拍人或文章原作者是誰了,原作者雖未加註版權所有,為了尊重原作者之著作權,網路或部落格作品引用時,應註明出處或取得之來源,或『圖片(或文章)取自網路』等字樣,以示相片(文章)非引用者所自有。
我的個人相簿中,除了台北橋這兩張之外,屬於個人作品的"蚊之照片秀"中的部份圖片,在網路上也曾發現被網友引用。雖然照片拍得並不專業,本人還是要藉此聲明:所有出自本人心力之著作:包含文章、相片,均屬版權所有。如有引用,務請註明出處,以免後續可能之訴究。若是用在商業營利之出版品,如出版海報書刊等,則請向本人連繫,取得同意之後始可為之。
不是什麼大了不起相片,貼出本聲明,情非得已,敬請各方賢達和讀友諒之。
註:本文2013/03/01貼出 隨即因文章修改而歸入草稿匣 2013/03/05復貼。
圖1↓
圖2↓
圖3↓
圖4↓

圖5↓

圖6↓

圖7↓

Beautiful Chinese Music【20】Traditional from:http://www.youtube.com/watch?v=85Fc2amPf34
snflwrhy的大雜燴 隨意po文章和留言簿中所有自網路引用之配樂和圖像、語法、照片和其它資訊等等,po出若屬侵權, 經原著作者賜知後,當隨即撤下.謝謝!
- 9樓. 二姐/lige2013/03/27 18:40這些照片值得廣為流傳ㄚ!
兄台
看到大作,真的很驚豔,原來原創是閣下,失敬,失敬!
只是這些作品,如果可以公開成為歷史的見證,這是功德也許!想想 現在的小朋友又會知道那些照片是那裏演變而來的嗎?
其實我也常想,以前沒有照相機,看不到甄環、康熙、乾隆、雍正、孔子、諸葛亮等諸聖先賢等偉人的真面目,多可惜呢?
要放寬心ㄚ!人生幾何?這些好東西放在箱底可惜了!!真的,不過借用的人,可以打個招呼嘛!!! 敬禮!
真的是明理人說話
我也嘗做如是想
所以 也就沒有任何積極追究的動作
如妳說 借用的人能打個招呼 致意一下 就是ok了
並非照片拍得好 是再也拍不到那成為歷史的台北橋
謝謝二姐/lige (PD0616)回應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3/03/27 19:01回覆 - 8樓. matt222013/03/19 01:49Cease and desist
如果您有確切證據該相片是翻攝自您的原始相(底)片(即使對方是從網路獲得),我建議您請律師草擬一份Cease and desist聲明,然後以雙掛號,寄予對方(刊登海報單位,即飲食店主),相信他一定會(記)起來替他裝潢的公司,無論是對方公開道歉或賠償和解,我覺得被侵權的您,有義務站出來糾正錯誤/維護權益,社會才會養成遵守法治的習慣。有義務站出來糾正錯誤/維護權益,社會才會養成遵守法治的習慣,當是至理之言。我努力看看,不說賠償和解,至少給個公開道歉。謝謝格友熱心提示。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3/03/19 21:26回覆 - 7樓. 山水光2013/03/09 23:16這些照片真的很有感覺
難怪他們凍末條
不過不應該
- 6樓. 向陽春2013/03/09 18:49建立起這個社會的「公民意識觀」!
在我小學四(1965)年級時,還曾和同學經常在台北橋兩端「探險」,現在看到照片,勾起了童時的回憶!
台灣雖然已是號稱人權民主的社會,但許多人的思惟仍欠缺「公民社會」應具的素養,對別人的肖像權、著作權;缺乏應有的尊重!
如果有人要引用我的肖像、著作;即便是要做為營利場所之用,像是此處作為陳列懷舊之用,知會我一聲,刊出原出處,我會「阿莎力」的做為無償提供。
只能依賴大家共同努力,建立起這個社會的「公民意識觀」!
真正的台獨,是思考、發現台灣人民與土地的永續發展關係。也唯有當妳(你)用心思考、發現這種關係之後才能明白:妳(你)的未來在哪裡。現代公民要現代素養
否則 即會認知失調 心理的和社會的各個方面 和時代脫節
拜金思潮氾濫之下 出現許多當代爆發戶 錢財多多 言談舉止粗魯
處處展現財大氣粗的形象
這類人即是缺乏現代公民 素養 的明顯代表
教育要加強協助建立現代公民意識觀了
謝謝回應提供了正確的思考方向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3/03/10 11:01回覆 - 5樓. 多硯坊 (休)2013/03/09 17:34台北橋
黑白的年代
經典的記憶
- 4樓. 烏拉瑰本尊在此2013/03/08 13:33版權所有
thy, 看到這則消息,可以感受到您的感覺。好像招了賊偷。如果我是您, 我會棄而不捨的追查到底,一則是為自己的感覺, 二則, 想知道這個賊偷是誰?至於最後是否訴諸法律是另外一步。
沒有錯,來到udn日久, 加上在其他格子遊走, 看到轉貼也習以為常。以前會努力的去找原作者取得同意才刊用,原作者都很訝異我會去“申請”。udn範圍小,也沒有營利的嫌疑。但這和印製成大型相片海報刊登不同,尤其當原作者已有異議, 更應該嚴肅以對,豈能糊弄了事。就算是別人做的, 張貼在你的店裡, 你就得給我個交代。無法無天!!!
這是我的想法,離開台灣日久,也不知合理嗎?
謝謝烏拉瑰好友聲援
發現海報當天
隨即向店主請教
店主說請人裝潢
至於是誰來裝潢
店主托稱時日已久
忘了
我想現在不易私查了
祇怪 當時
沒做"版權聲明"
我昨天上google查看台北橋圖片
那第一張就是我的圖
也是被不明引用
引用來 引用去
就難以知道是誰最先引用的
如今 祇好待後續狀況處理囉
感謝妳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 於 2013/03/08 17:08回覆 - 3樓. thy完成鑿洞,錄放貓叫聲驅鼠2013/03/08 12:02**今日是國際婦女節 敬祝撐起半邊天的女性同胞節日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