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縣市,實鄉鎮。
2017/11/1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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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新聞中立委表示,扣除六都和省轄市,其餘13個縣共有198個鄉鎮市,人口僅624萬,占全台總人口數四分之一;地方選舉不僅有縣長、議員,還有鄉鎮市長及代表,造成人口少、民意代表反而多的畸形現象,更遑論部分鄉鎮市參選人有「操守問題」。
個人看法正好與綠委相反。
鄉鎮區"最接地氣",用選舉反應地方利益,有競爭也有利於統治。甚至可以給予更多自治權力。
縣市長反而可以官派,但地方多給的權力要從縣市長身上分割下來。中央問責縣市長,地方上下監督制衡,做不好頂多換人,不用浪費錢幾年就要選舉。
最後是六都,依我看才最應該廢掉與縣市齊平官派,這也是簡化行政層級,四、五年選舉一次總統和鄉鎮區長就可以了。台灣能有多大?中央政府還生了六個諸侯,而且還不一定聽話,還好現在不是漢末,否則肯定天下大亂。
總之,鄉鎮市長選舉,再有權力頂多作亂鄉鎮,範圍不大;縣市長選不好是禍害四年縣市,官派可以直接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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