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加 "大聲說,我是明禮義知廉恥者" 競賽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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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司法關說及假處分案:
一、凡相關原因致而意識不清及未及膝之幼兒者,請退到較遠一邊,稍息!
二、凡藉如緩則圓,圓則通,屬昏庸愚昧及心懷"情"字於理、法之前,不明事理者、請退到左邊,"半蹲"並按牌示內容所示張口大聲說,我"識"明禮義知廉恥者一百遍。
三、 凡心存"利"字(屎尿均霑共犯結構)、視禮義廉恥如無物、和稀泥及毫無法治觀念,瞎掰硬凹屬禽獸之"類"人者,亦同如心懷"情"字擺前的人,請退到左邊,"半蹲"。喔!對不起,寫錯了,是滾到右邊的屎尿桶子裡,"倒立" 並按牌示內容所示張口大聲說,我"噬"明禮義知廉恥者一百遍!
四、非上述一、二、三者,請就位。
謹記!今天「政治介入司法」,及「司法介入政治」業已日漸成為氣候下,日後不會再有正義置嘴之餘地!
當對方酒駕重傷貴子弟,在加護病房躺了數個月後終在法院與該滿臉橫肉,酒氣沖天的酒駕肇事者面對面。於此同時,別出"心裁"的法官不因貴子弟缺了一隻手,少了條腿而心懷仁心,主持正義,相反的因有高層"練肖話"致而酒駕肇事者無罪,貴子弟卻因害他車子送修,精神損失...,賠償坐監。
你明知王金平為柯建銘司法關說是人神共憤,是法理不容,你還能假好人,不明事理、心存姑息與息事寧人,還自認是明禮義知廉恥、知大是大非及持正義大旗的一方?
切記!當吃肉喝湯之共犯結構成型時,為首者有這些毫無為人最基本判斷是非與明禮義知廉恥屬禽獸的"類"人類,為其後盾且搖旗吶喊為其撐腰,試想,就眼前的整個蹄膀,怎會再對那小雞腿感興趣?
你我辛辛苦苦賺錢,省吃儉用,誠實繳稅卻供他吃吃喝喝"練肖話",搞工程,喬官司,置國家發展,甚至你我有關之法案繼續躺在那!供養他?
做夢!別開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