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安會的陳先生與方先生,我說過:「我會極盡所能的讓真相揭露你們的失職、失責與不法」
今松山機場第一、第二航站大廈與滑行道工程已大致就緒,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可記得GE028飛安事故當事人的我說過:「我會極盡所能的讓真相揭露你們的失職、失責與不法」
你--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可記得GE028飛安事故時之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內容(如下方第二圖)? 再與今日之比較(如下方第一圖),當你直稱:『松山機場 CC滑行道東側,E滑行道與 N1滑行道間之兩資訊指示牌,其規格皆符合《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相關規定。』 且屏住呼吸,睜大眼睛看看這下兩張圖差異:你們知道問題在哪?還配稱飛安事故調查者?
你--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二位可記得是如何悖逆貴會令頒之《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規定、是如何極力“隱匿與包庇”資訊指示牌(場站設施)設置位置嚴重錯誤、是如何“隱匿”GE028是新完工區域第一架受令使用者、是如何“隱匿”該新完工區域未經滑行測試、是如何“隱匿”GE028是當夜滑行道上僅有的一架航機、是如何“隱匿”當事人負責盡職且實質呈現在「黑盒子」之事實、是如何“漠視”當事人提供之重要事證?
你--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撰寫與發布的GE028「飛航事故調查報告」,除妄稱:『本會依《飛航事故調查法》、《民用及公務航空器調查作業處理規則》及《飛航事故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完整執行調查作業及相關程序,…。』,更恬不知恥,直稱:『松山機場CC 滑行道東側,E 滑行道與N1 滑行道間之兩資訊指示牌,其規格皆符合《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相關規定。』
忘記了? 無妨,我幫你回復記憶!首先:
你--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發布之SQ029「飛航事故調查報告」明文:『國際民航公約第十四號附約對指示牌位置之訂定設計,旨在使飛機駕駛員滑行時能於適切位置目視指示牌,並據以正確判斷交叉滑行道之位置,…』
就GE028「飛航事故調查報告」更明載:『位置及方向指示牌之功能為標示滑行道交叉處之路徑資訊,係交叉處前必須設置之指示牌;…。』及『…,駕駛員目視該資訊指示牌,判斷自E滑行道轉入CC滑行道後,右邊第一個滑行道交叉口為N1滑行道,顯示駕駛員瞭解該資訊指示牌之意義。 』
再由N1滑行道經CC滑行道,欲前往E滑行道者。
吾等身家性命與財產安全在飛安會眼中竟如同草芥!
且讓我們再復習乙遍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恬不知恥下直稱之事:『松山機場CC滑行道東側,E滑行道與N1滑行道間之兩資訊指示牌,其規格皆符合《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相關規定。』
人在做,天在看:一則千古不變的道理。上言對照下則「機場安全風險管理」,你二人如何自圓其說與面對不知情的長官、同仁與無辜的機組人員及搭機民眾?飛安會因你二人的失職、失責與不法而蒙受汙名!
GE028飛安事故因民航局依據行政院於94年8月8日令頒之「行政機關風險管理推動方案」,在眾多之飛安事故歷案中被舉為“「機場安全」風險管理案例”,其結論如下:
---- 風險機率:會發生數次飛安事故。
---- 風險後果:將造成安全財務嚴重損失、造成人員嚴重或致命性受傷、…。
---- 風險程度:嚴重,無法接受必須立即改善。
得自於「機場安全」風險管理案例之風險程度:“嚴重,無法接受必須立即改善”區區數字,足以印證飛安會“隱匿與包庇”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嚴重錯誤 -- 實「罪無可逭」! 印證其發布之「飛航事故調查報告」結論:“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與本次事故無直接關連”-- 實「荒誕無稽」! 印證其圖為民航局卸責與諉過飛行機師,就該「飛航事故調查報告」“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結論:隱匿凡飛安事故調查必查之「黑盒子」紀錄 -- 實「法理難容」!
對照文內照片與說明,今「機場安全」風險管理案例的臨門一腳,飛安會上上下下因你--陳先生與方先生的“失職、失責與不法 ”自毀招牌行為 --「羞愧至極!」 空勤組員及搭機民眾因你--陳先生與方先生的“隱匿與包庇”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嚴重錯誤,視吾人之身家性命與財產安全為草芥行為 --「氣極敗壞!」
中華民國飛航事故調查法第5 條:飛安會對飛航事故之調查,旨在避免類似飛航事故之再發生,…。
就飛安事故調查:“隱匿與包庇”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嚴重錯誤,誠屬不該;隱匿「黑盒子」紀錄飛行機師負責盡職的事實,更是齷齪。
你--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請依據「黑盒子」指出GE028之飛行機師於飛安事故當夜,有機師因惡劣天候下完成任務而沾沾自喜、放鬆心情、閒聊與本飛行任務無關之任何對話。 不必嗯嗯啊啊,這個這個,那個那個。拿不出來? 當然拿不出來,因空中:清楚呈現飛行師執行程序檢查、確認;地面:清楚呈現飛行師執行查閱航圖、提示,及滑行過程中:確認資訊指示牌、滑行道及告知塔台本機動向與確認滑行道等確遵所屬公司SOP之相關規定。
你二人隱匿「黑盒子」紀錄與“隱匿與包庇”錯誤,已失去調查的實質意義;就如何避免類似GE028飛航事故之再發生,不就是天方夜譚?
對照GE028飛行機師之人品、本職學識、負責盡職;飛安會陳姓主任調查官與方姓飛安組組長的失職、失責與不法,…套句俗話:「你們簡直遜斃了。」
國家有這種公務員真是不幸!
- 5樓. 鍾仁塨2013/02/23 15:10樓上黃先生,你小學念松山國小嗎!
- 4樓. 舒姜.瑪琳2012/05/08 23:22加油!
為你感到榮幸,加油!
舒姜.瑪琳 - 3樓. 第三象限2011/05/02 01:53我與樓下的小姐有一樣的期待
請加油
- 2樓. eagirle2011/04/30 14:09加油!
Hot Rock您好!
長時間默默的關心,今天首次向您致意,謝謝您不懈怠的呼籲...飛航管理失職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憂,功德無量!
GE028一案的司法訴訟程序中,您所承受的精神磨難與挫折,相信關心您的所有朋友都能深深感受領會
但不論判決結果是否能如您所願或是得到應有的彌補,我想...
您的飛航專業及對飛航管理機制的通盤檢視與建言,將是您凌駕於司法判決的正義伸張
人民相信專業,但不信任行政官僚,我們很期待您的專業..能打開這個飛航專業的行政官僚死角,若由全體人民陪審判決...相信全體台灣人民都會站在您這邊的...我們支持您!
- 1樓. 黃鴻翩2011/04/27 22:13RISHWORTH
我幫你問了RISHWORTH
如果你願意自費,他們也願意幫你安排模擬機複訓
再安排模擬機考試
要不要自己發信問問看
機會很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