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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突破!立委提案 性工作者除罪化
2009/04/1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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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禁不了,本來就不該罰。雖然誠然這不是個好工作,但沒理由只罰娼不罰嫖吧?!否則,男人玩女人玩得那麼理所當然,享用完畢就拍拍屁股走人,一點責人都不必負,所有懲罰全由女人來揹,這樣合理嗎?!

TVBS
突破!立委提案 性工作者除罪化
更新日期:2009/04/12 13:08 郭岱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12/8/1hpj9.html

 
從事性工作應不應該除罪化?長年在國內引發爭議,有國民黨立委準備提案修法,刪除現行對成年性工作者的罰則,要破除以往「罰娼不罰嫖」的不合理現象,但有婦女團體呼籲,社會對此議題正反意見兩極,配套措施必須完備。民進黨立委則認為,不罰娼可以,但應該立法,嫖客應受教育或是要課「社會成本捐」。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房租卡債還不完,肚子有夠餓。」

走上街頭,性工作者爭取除罪化,終於盼到一絲曙光,立委連署提案,要邁出修法的第一步!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從事性工作者,她們長期以來,面對非常嚴重的不平等待遇,甚至常常被白嫖啦,或是在這過程當中,受盡非常多的虐待,她們完全不可能跟警察求助,因為警察是指抓娼不抓嫖的。」 立委打算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對成年性工作者的罰責,破除罰娼不罰嫖的不合理情形;只是性工作者的除罪化,正反意見仍然兩極。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禁娼倒不如開放,但是政府一定要有一個,有效的管理措施,目前我們沒有看過相關的法案,或是施行細則上,它未來有一個提早做準備,也都沒有,台灣到目前來講已經達到一個,所謂開放或是支持跟認同,我覺得可能見仁見智。」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我們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好的工作,也不認為這應該是工作,講性工作者太沉重,不罰娼是共識,嫖的方面,嫖客被抓到,應該受教育,或是課以一個社會成本捐。」

修法爭議勢必再起,台灣社會風氣、環境,能否禁得起性工作開放思潮衝擊,連帶引發的社會秩序問題,也備受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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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mag
2009/04/12 23:56
娼妓無罪牛郎有理

娼妓無罪,牛郎有理....

已經有很多幸福家庭遭陸女破壞,台灣媳婦真難為~~

事有邏輯,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會有許多人喜歡自以為是、自命清高。
(尤其,這事又跟大陸、台灣有啥關係啊?台灣男/女沒有做第三者的嗎?可不可以不要再把頭埋在沙子裏啊......這跟把人分為「高級」或什麼,有何不同?!)
事情的重點並不在於鼓勵性行業,而是問題在於罰娼不罰嫖沒道理。
如果有辦法,就全面禁止,娼或嫖一體均罰;如果不能,就沒必要假道學,好像男人都沒錯,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女人。
相對地,如果有人願意拿自已的身體做為營業工具,那也是個人選擇,無論男女均同。身為人,你可以說,如果是自己或自己的親朋好友,都不喜歡她/他做出這樣的選擇,甚至會為他/她做出這樣的選擇而憤怒、悲傷,但沒有理由為此指責他人。
女/男都可能因為各自的原因而必須以金錢或物質的方式換取性服務,有的理由情有可原,有的理由令人唾棄。但問題始終不該是強制去禁止根本禁無可禁的事,更不該只是罰娼不罰嫖。 shantaipei2009/04/13 22:29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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