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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郵局的電子商務服務契約是有那麼難嗎?!
2009/07/2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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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近有事沒事都在跑郵局、銀行,而這顯然並不是因為我個人喜歡才這麼做。
跑郵局,是因為要辦網路郵局的功能,但是居然說要把電子商務服務契約帶回家看五天才可以再回來辦。
天啊!!!
首先,帶回家看?帶回家根本不可能看啊!!
其次,就算要看,也不過是一張A3的紙,需要看到五天嗎?
更何況,網路郵局這種東西的電子商務服務契約,如果要看到五天,應該是寫的人本身表達能力有問題吧?!
只能說,萬分佩服啦.......
是說,網路郵局的電子商務服務契約是有那麼難嗎?!需要看到五天那麼久?!
真是夠啦~~~~~~~
 
有人說,這就好像要給小孩糖吃,卻要他先看完一本農民曆才可以。
這形容還真是貼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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